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在这个物质极度丰富的时代,在这个科技一流的时代,人们的生活观念也在急剧的发生的变化。
以前的我们,你要吃饱就可以了,只求穿暖和就行了。但现在的人们既要求吃饱穿暖,也逐步注重时尚。在改革开放后,物质生活时逐渐丰富起来,人们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人们开始逐步的追求时尚,开始赶时髦了。看到别人的时尚生活,觉得挺羡慕,于是就跟风了。
时尚其实实质上就是现代社会中,每个人对美好生活方式的追求。在以前的社会,社会的物质供给极度匮乏,留给人们选择的选项不多。而现代社会丰富的物质生活,意味着人们对如何生活有更多的选择。比如对衣着的追求,有的人适合一种款式衣服,适合这种衣服的风格。一旦她穿上这种款式的衣服,成为校园里一道风景线,那其他女生也会纷纷模仿,因为他们觉得这穿款衣服是美的。其实有的人穿着不适合,他们穿了只会适得其反,并没有显出他们的漂亮时尚。
每个人对时尚追求的初衷是相同的,大家追求的是美好的事物。但是每个人的时尚的理解可能是不同的,也许有些人没有搞明白,有些时尚的事物适合于你,但有些时尚的事物并不适合于你。
对时尚的追求,不必刻意的模仿,否则就会闹出人云亦云的笑话。比如觉得欧罗巴的地名很时尚,于是我们的小区就命名为罗马小区,街道就命名为维多利亚大街,这样的现象出现在中国,不觉得可笑吗?
我们追求时尚,真正的内涵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气质,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世人的面前。当然这种时尚存在的前期条件是,它让我们生活变的舒适,他让我们向世人能展示自信心,它让我们展示出自己独特的魅力。
我们常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既然追求时尚是人们对美的追求的表现,因此对时尚的追求应该受到肯定。同时我认为,追求时尚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只有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国家繁荣昌盛发展的时代,才会追求时尚。
今天的中国,初步实现了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今后一个时期内,随着我们国家国力的进一步提升,社会将会为普通老百姓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享受。到那时,人们追求时尚生活方式更加会丰富多彩。
在品味时尚中,让我们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
20xx年,带着神秘面纱的非主流在一瞬间窜红网络。非主流的任何东西迅速出现在网络交易会、市面上。非主流的网站渐渐地出现了更多的东西,什么非主流图片、非主流签名、非主流头像、非主流颓废、火星文等等的非主流品牌占红整个网络。开始很多人拍一些不堪入目的图片传到非主流的网站上,许多未成年人被非主流深深的吸引住。整天逃课、不上学,跑去网吧玩那些无所谓的非主流、火星文。非主流把一些善良、纯真的少年眼间变成了头发不同的颜色、耳朵上带着许多耳钉、穿着怪异衣服的非主流颓废少年。
还有许多人对非主流的繁体字十分着迷,而导致许多人在考试时、高考时写作文一堆错别字。大大的影响了成绩的提高。很多人就把非主流误认为时尚而导致坠入巨大的网络陷阱中有人为了追求非主流的风格把自己折磨得不想人样,看了都让人心痛。
现在的非主流变了,变得很残忍,把人弄得分不清是对是错。非主流摧残了一个又一个少年的心灵,导致他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追求自己的颓废非主流。他们错了,他们已经分不清哪个对自己有益,哪个对自己有害了。
时尚,用英文表示为Fashion;品味,用英文表示为Taste。品味时尚,即TasteFashion。时尚,对于我们这些00后的孩子们来说,它既是一个被形容为独一无二的流行词语,又是一个被形容为盲目从众的流行词语。
如今,明星人才济济,许许多多明星同款的用品就如竹笋般争先恐后的出现在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生活之中。那些既不适合自己的气质,价格又比较昂贵,而且又不切实际的用品仅仅能表示自己是一个盲目跟风的人,而不是从事物中表达出自己真切的气质和性格。
晋朝,对于五柳先生来说,是一个官场黑暗的朝代,当时政治腐败,五柳先生一直以来厌恶官场,向往田园,便于东晋义熙元年辞去彭泽令之职,回归田园生活。五柳先生回归田园之初,并写下了《归去来兮辞并序》:“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归去来兮辞并序》反映了他蔑视功名利禄的高尚情操,也流露出他委运乘化,乐天安命的思想。
所以我认为:“我们要克服盲目从众的心理,要用自己的眼光去品味时尚。”宋朝是一个繁荣的朝代,也是一个战乱频繁的朝代。《宋会要辑稿》曾提到一个令当朝皇帝反感的现象:“近岁士庶侈靡相尚,居第服玩,僭拟公侯。”宋朝时期侈靡之风流行于社会,由此,周敦颐先生在《爱莲说》中提到了与宋朝社会状况相似的唐朝:“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随后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所以,品味时尚,追求时尚,我们既不应随大众而摒弃自身内的气质,也不要为了自己突出鲜明的个性而独一无二。那些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味时尚的人们啊,你们还有其他想法吗?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我觉得,自***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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