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对《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部小说的读后感吧。小说的主人公,号称“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是一个活泼开朗,天真无邪的女孩,她敢爱敢恨。为了从小一直喜欢的人,她实现了她对他的承诺,考上了跟他同一座城市的某所大学,但是他却悄悄的出国了,没有跟他说一句道别。她恨他的无情。后来,她爱上了另一个男生,用她那不怕困难的决心和坚定的意志以及她的死皮赖脸征服了他,但是这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还是离他而去。同样去了那个万恶的美国。她毕业后在某公司打拼了几年后,这两个男人又出现在他面前,她后来还是选择了她的青梅竹马。这本小说很精彩,特别是郑微追求陈孝正那段,我很佩服郑微的勇气,一般的女生很难做到她这样,把自己的自尊踩在脚底下,在别人看来她很疯狂,但是谁能做到她这样洒脱呢,过程虽然曲折艰苦,但是结果还是完美甜蜜的。
我们现在好多女生都属于那种害羞腼腆型,喜欢一个人不敢说,又怕对方不知道她的心意,所以一直处在纠结痛苦挣扎中。常常为了那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而暗自神伤。如果她们能学习郑微的精神,爱要大声说出来,不要害怕失败和丢脸,既然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知道,没必要遮遮掩掩的,那么世界上的剩女光棍什么的可能都会少很多。当一个人呆久了,也会感到孤独寂寞,是该找个伴的时候,又会莫名的恐惧和害怕。一边很羡慕看到别人很甜蜜地牵着对方的手,一边又会向往一个人的自由。真的很矛盾!经常会听到周围的人说不要为了结婚而谈恋爱,也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确实如此。本来是件很烂漫的事,搞得像完成任务一样,成天把自己搞得紧张兮兮的,不管对谁都很累,身心俱疲。有的人智商高,但是情商很低,有的人智商和情商都很高,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很少有人会情商高,而智商很低呢。都说女人比较感性,而男人比较理性。感性的人容易冲动,而理性的人做事总是思前想后,凡事做好最坏的打算。女人是听觉动物,喜欢听情话,喜欢男人的甜言蜜语,女人可能会因为喜欢一个男人的'声音而爱上某个男人,而男人是视觉动物,他们喜欢用眼睛观察一切,他们也许会因为瞬间的视觉冲击而爱上某个女人,也许也会因为审美疲劳而厌倦一个女人。还有女人会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人,不管那人是多么的不起眼,多么的可恶,只要他坚持不懈的关心她,对她好,时间长了,她很容易被他打动。但是男人不一样,他们不会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女的,所以女孩们,对于一个不爱你的男人,果断的放弃,不要因为他荒废了自己宝贵的青春,把眼观放远,视线拓宽,等待下一站的幸福。也许有人又会质疑,你刚不是要我们学习郑微那种打不死的蟑螂的勇气和精神吗,现在又叫我们放弃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不是很矛盾。其实是这样的。这是有一个时间期限的,如果一年两年内,你可以打动这个男人,让他爱上你,他不是因为感动而爱你的,也许是你的性格,你的气质等等打动了他。如果你追求了他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他还说无动于衷,那就放弃吧,亲,这个男人他不爱你,不管你怎么做。转身离开,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世界不会因为没有他的存在而停止转动,没有谁会因为离开了谁而活不下去了。
所谓的世界末日不是失去他的那一天,那个好早呢,不是我们现在该担心的事!
歌手:林俊杰
语言:国语
出道十年,第十张专辑。十年前写下的,十年后成为故事。他写下歌,成为你的故事;而那些故事成为他的歌,为你而唱。你们早已是共同体,在共存的世界里循环。舞台再大,他都要记住每一双挥舞的手,灯光再强,他也能看清楚每一张笑脸,因为有你,林俊杰才能成为林俊杰。
知道,致我们终将失去的青春被翻拍成电影的消息,心里一度是抵触的。害怕心中理想化的剧情,被破坏掉最初的感觉。文字带给我们的感触,远远超过电影画面。正如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心中的剧本,剧情,最佳的诠释演员。正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
走进影院,看着电影的播放。那种味道,既熟悉又陌生。
陈孝正,心中那个陈孝正。外冷内热,外表冷淡,心却热乎的发烫的陈孝正。他如同石头一般冰冷的内心,被郑微顽强的打破。慢热,闷***的一塌糊涂的陈孝正。从小备受清寒的日子历练,自己已经习惯,却不能忍受自己爱的人,陪他一起受苦,与其说他不舍,不如说他胆小。害怕终有一天,那个十指不张阳春水的女孩,离他而去。他的人生,是只能建造一次的大楼,他不允许有一分一毫的偏差,纵使任何的大楼,可以允许有适当范围的偏差,他的大楼,也不能有丝毫不妥,即使是郑微,也不可以。
玉面小飞龙,郑微。一个热情的快燃烧掉整个世界的美少女。一个没有受过挫折打击的温室花朵。经过林静和陈孝正离开之后,迅速成长,看似强大,却还是如此不堪一击,最后终于变成自己最初讨厌的样子。
林静,温文尔雅,却是一个没有交代的男人。因为上一代的感情纠葛,放弃了从小到大,对他趋之若鹜的玉面小飞龙,甚至是不告而别,没有一句交待。林静的内心足够的强大,他的强势,他与生俱来的的优越感,是陈孝正一辈子都不会有,一辈子都赶不上他的东西。他远远成熟过陈孝正,却在年轻的时候,如此没有担当。
阮莞,只有你的青春永垂不朽。告诉我,你后悔吗?义无反顾的奔向他所在的方向,即使是赔上了自己的性命,也没有丝毫的后悔吗?你已经长大了,可是赵世永却还像个孩子,被你宠坏的孩子。你的'一辈子,都在为爱情劳累奔波,你是个傻子,却也是我心中的勇士。这一杯敬阮莞。
读书生涯中,一门选修课老师的“至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句话让我联想到了陈孝正。最终他终于得到了,他最初渴望一直梦寐以求的成功,可是午夜梦回,他是否睡的安稳,他的梦里,是否有那个心底深处的姑娘。他的成功是否能让他的内心安乐一点。他的成功是否能够安慰自己,没有了玉面小飞龙在身边吵闹的每一天。有得必有失,可是失去的一切,换来得到的一切,是否值得,大概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天枰。
影片的结尾,郑微问陈孝正,当初在海洋馆,你到底跟驯兽师说了什么,驯兽师才愿意让我去摸摸海豚。陈孝正告诉郑微的答案,让我第二次留下眼泪。如此开放性的结局,我相信,阿正和郑微终究是会在一起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未来的每一天,都是以后即将逝去的每一天当中,我们最年轻的一天。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渐行渐远的青春。
导演:权亨镇
一位身患绝症的单身母亲在有限的时间内和女儿之间的感人故事。单亲妈妈高芸带着女儿少拉一起生活,因为忙于事业她一直疏忽了对女儿的照顾。为了弥补心中的歉意,她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为女儿做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美丽的婚纱。
你相信吗?这个世界有一个玩意儿是存在永恒的,它可以永远镌刻在你心灵最深处,也许是一道鲜血淋漓的伤痕,也许是一串爱恨交织的泪珠,也许是一群早已远去的旧人。你永远也不会遗忘,那就是青春的回忆。
这原是辛夷坞的一本畅销小说,对已作者我并不陌生,她的几本短篇小说也是爱不释手,无不是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感情深入骨髓,令人深思,它会使读者陷入一种深深的矛盾,欲罢不能。它的结局总会不留一丝念想,没有一丝余地,残酷而又绝决。却使人有种源源不断的阅读***。而赵薇更是不用多加介绍,在影视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影后,历时两年拍出的影片,又如何能够不好奇呢?
青春是个如此奇妙的时节,有多少优秀的作品来源于此,是啊,它确是个让人走火入魔的放荡时期。也正是为了它,我才日日夜夜向往着来看这部小说,这部电影,让我寝食难安,如心头之痒,难以消除。可想而知,看了这部片子,我是震撼的,因为它,我更加憧憬,那漫漫的青春长路。但是,我竟一反常态,没有用上看电影必备的纸巾,因为,青春是从来不需要悲伤来证明的。只要是淡淡的怀念,淡淡的感伤,便已经足够。
这部片子出来之后,立刻分出了两派人物,一派是支持女主角郑微可以重归陈孝正怀抱的,另一派却希望她与林静不计父辈的事情,重修旧好。也许站在理智成熟的角度,后者无疑是更为可取的。也许青春仅仅就是一场挥霍而已,它是那么张扬而纯粹,单纯的恋爱之间,再没有世故、利益,仅有的就是一腔爱意。真正选择的,终究是平淡的生活,轰轰烈烈毕竟不会永久。找到一个避风港,温暖的依赖,即使心中已经谈不上爱。我可能仍是有些小孩子心性,对一份如同老窖里的美酒越来越醇厚的感情,白头偕老的感情,是那么梦想与追求。既然不爱,又何必勉强在一起呢?虽然曾经有过那么一厘米的差池,虽然有过那些年的痛彻心扉,可是既然缘分硬要将他们再度拴在一起,何必不敞开心扉,试着原谅呢?其实陈孝正未必是高傲,他仅是自卑自己的贫贱,不爱与人交往罢了,与微微在一起的他,是多么脱离了自己的躯壳,又是多么释放出了真正可爱甜蜜的自己。他喝醉酒时,曾经将心中的苦恼一吐为快,他哭着说,微微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末恋。如若他没有遇见微微,他的规划好的前途一定是一帆风顺,但是,他就再也不会拥有这样值得回味一辈子的青春。
这部剧其实真正最深化的一个人物,是阮莞。无论是小说的她,或者是电影中扮演她的江疏影,都是气质绝佳,如遗留在尘世间的仙子,不染一丝尘埃。五官细致,身材高挑,连走路都有种轻盈的韵律。她总是优雅地漫步在宽敞的校园里,热情与适度并存,追求她的'人无半点非分之想。她是布依族的姑娘,所以有特有的安静,内敛与宽容。这些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所能容忍的极限。当她的男友哭着告诉他,自己让别的女人***的时候,她只是木木地看着他,东奔西跑凑钱去帮他打掉这个孩子,一直把僵硬的微笑挂在脸上,从未发作。一个人上火车的时候,泪水却奔涌而出。她所强烈遏止的情绪,一发不可收拾。当她也***了,小男友却一脸惊慌失措的时候,她彻底心死了。她和微微倾诉时,她只是笑了笑,凄凉与无奈涌上心头,“我长大了,但他还没有”。在去赴前男友最后一次约定的时候,她被卡车撞飞,抢救无效身亡。就这样,美丽通透的阮阮,陪着郑微走过青春岁月的阮阮,安静地消失在了世界上。只不过,她的青春,永远定格在那个最美丽的年纪。她的青春,永远不朽!所有的人物在爱情里几乎都经历过变心、周旋、徘徊,唯独阮莞,从始至终爱着赵世永,而且最后还因赵世永而死。
如若细细地品味,你还会发现许许多多令人痛心的地方。就拿黎维娟来说吧,高中恋人来看她,她却嫌弃不已,最后的她与一个五十岁的富豪结了婚,当了人家的后妈,还整天想着为富豪生一个儿子,用儿子绑住婚姻。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爱的价值,原来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她的青春其实就是悲剧。再说老张,毕业时,他吟诵了一首苏轼的词“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最后沦落到以给死人写传记为生,穿着一身假名牌,还要挑这座城市最好的酒店为自己庆生,而见面后还是如从前般谈笑风生。青春时的他是多么意气风发,而现在,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在社会里摸爬滚打,却无论如何也不承认自己窘境的人。
青春终将逝去,不要等到曲终人散时,才想要找回那遗憾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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