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尾式照应在记叙文中的运用,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运用倒叙方法的记叙文,必然是首尾照应,这种情况最多,也最典型。例如《记一辆纺车》,它运用了倒叙的方法,首尾照应很严密。请看首尾两段的有关内容:
首段:我曾经使用过一辆纺车,离开延安那年,把它跟一些书籍一起留在蓝家坪了,后来常常想起它。想起它,就像想起旅伴,想起战友,心里充满着深切的怀念。
尾段:就因为这些,我常常想起那辆纺车。想起它就像想起旅伴和战友,心里充满着深切的怀念。围绕着这种怀念,也想起延安的种种生活。
这两段文字,在内容上、感情上、修辞上、时间上、地点上、表达方式上等方面,几乎都是相同的,前者放在开头,领起全篇,造成悬念,揭示主旨,激发读者阅读的兴趣。后者放在结尾,总结全文,强调中心,回扣文首。这样,既强调了作者与纺车的密切关系,又深化了纺车的不平凡意义,使文章形成了一个很严密的整体。
二是运用顺叙方法的记叙文,也有首尾照应的,但没有运用倒叙方法记叙文的照应那么周密,那么严整,运用的频率也不高,难度却较大,但如果运用得好,会产生别出心裁的效果,例如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用顺叙方法写成的记叙文,其中就运用了这种照应的方法。
先看开头: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再看结尾: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这两段文字的照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情节的照应,即散步;二是人物的照应,即我母亲、妻子、儿子等祖孙三代四个人。而且,照应的顺序很有讲究,开头是散步总概,结尾是具体的散步;开头由我到母亲到妻子到儿子,结尾依然是这样的安排顺序。这样照应,既有序,又有物,既合理,又严密。
首尾式照应是使文章完整的最主要方法之一,运用时,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照应的语句要有所变化,不能简单重复,否则显得呆板;二是开头和结尾的文字,要有明显的适应性,开头只能作开头,结尾只能做结尾,不能互换而用。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死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分合照应,就是在行文之中,通过分与合互相关联而形成的一种照应方法。“分”在文中表现为并列性的内容,并列内容的标志是可以互换而不影响结构的完整和内容的完备。如写笔,先写钢笔,后写铅笔,或者反之,都无不可。“合”在文章中表现为总体性的内容,是对“分”的内容的总领或总收。就分合位置来看,“合”的内容多用于开头、结尾,“分”的内容几乎都出现在文章的中部,是主体部分,是内容中最具体的文字。
分合照应的特点,一是规律性强,不管怎样行文,照应的形式就那么几种,虽也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二是依附性强,这种技巧,一般依附于文章的内容和结构,只要是分合式的文章,必然运用了这种照应方法,它是为内容和结构服务的。三是严整性强,这种技巧,照应比较严密,结构比较严整,承转圆合,规范简明,读者易于把握要点。
分合照应法中“合”的部分均为概括叙述、总体说明、领起论述的文字;“分”的部分都是具体叙述、详细说明、分项论证的内容。“分”的内容要在“合”中提到,这样才能构成分合式照应。例如,《福楼拜家的星期天》这篇记叙文,以写人为主,照应的形式是“合—分—合”。文章共10个自然节,第一二节是概括介绍,为“合”的文字,体现的语句是“每到星期天,从中午一点到七点,他家一直都有客人来。”有哪些客人来呢?体现“分”的句子有:“第一个来到的往往是伊万·屠格涅夫”(第三节):“过了一会儿,都德也来了”(第五节);“接着来的是左拉”(第七节)。可见,每两节写一个人,又形成“分”的并列性的内容,照应的语句也都在段首,显得十分明确。最后,九十两节仍然是“合”:“渐渐地,人越来越多,挤满了小客厅”;“最后,他的朋友们一个个陆续走了”。以此总收全文,既照应了中间六段的“分”,又照应了开头两段的“合”。使文章分合有致,照应十分严密。
运用分合照应法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抓大忘小,就是在全文大分合照应的过程中,还要兼顾有的段落里小分合的照应。二是在分合照应时,要防止重合交叉现象,特别是内容上,“分”的内容一定要是“合”中的一部分,而且“分”的几个方面也要处于同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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