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卡梦见爷爷正在读信,泥鳅摇着尾巴。一阵喊声把他从梦中惊醒了,原来,是老板和老板娘做完礼拜回来了。只见老板怒气冲冲,瞪着眼睛;老板娘怒发冲冠,双手叉着腰。老板开始破口大骂:“你这小兔崽子,我们不在的时候,你就不干活,偷懒,整天给你吃的,还不满足!”说完,老板扇了凡卡一巴掌,凡卡的眼泪夺眶而出,老板娘一见眼泪,气就不打一出来,生气地喊:“你有什么好哭的,偷懒是你不对,委屈什么!”经过老板娘的一番火上浇油,老板打得更厉害了,伙计们在旁边幸灾乐祸。老板娘也在那儿说:“再用力打!”
老板揪着凡卡的头发,把他拖到院子里,拿出惯用东西——皮带,让他见了怕得腿发抖的东西,老板拿着皮带用力地抽打着凡卡,他咬着牙,忍受着,他心里明白,自己越是反抗,老板就打得更用力,每一次抽打,都是遍体鳞伤,这次,也不例外,凡卡被打得鼻青脸肿、皮开肉绽,他疼得泪流满面,心里想:爷爷,您快点带我走吧!我快要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了。
接下来的日子,凡卡心里想着他给爷爷写的信寄到没有?爷爷看了没有?会不会决定带我离开这儿?做工时,常常走思了,伙计们看见了,就向老板告状,说凡卡偷懒,每逢这时,老板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揍一顿。他强忍着痛,不敢大喊,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滴,心里十分绝望,那些伤让他无法忍受了,求饶着:“老板,求求您,我再也不敢了。”老板又打了几下,狠狠地扔下一句话:“这次就饶了你,再让我发现你偷懒,不信打不死你!”伙计们看着凡卡那惨不忍睹的样子,竟哈哈大笑,说:“凡卡,你真是活该!”
凡卡常常幻想到他和爷爷团聚了,离开了黑暗的城市,回到了美丽的乡下,爷爷继续做守夜人,他和爷爷一起砍圣诞树,和小伙伴一起玩。可是,但他没想到,那是一封无法收到的信。
凡卡在以后的日子里,想念着亲爱的爷爷,常常受老板的虐待,长期疲劳,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再加上过度的想念,最后,离开了人间,摆脱了黑暗的折磨,悲惨地死去。
他的爷爷不久以后也在一天夜里打更时,不幸倒下,被饥寒夺走了生命,临死前嘴里还叫着孙子的名字……
战胜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真正地认识自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半,战胜自我就等于战胜了对手……这些话不无道理。
文中说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牧师的儿子要他讲故事。牧师拿了一张地图,撕成小片,要儿子把地图拼好。不到十分钟,儿子就把地图拼好了,牧师惊讶万分,强尼居然这么快就拼好了,每一张纸片都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整张地图又恢复了原状。牧师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拼好,强尼说:“很简单呀!这张地图的背面有一个人脸的图形,我先把一张纸放在下面,把人脸的图形放在上面拼起来,再放一张纸在拼好的图上面,然后翻过来就可以了。我想,如果人脸拼得对,地图也该对了。”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假使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也是对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到了: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环境,想力求改变,则首先应该战胜自己。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东升的太阳”,它把一切冷冰化为乌有。假如你有这样的心态,你四周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句话,战胜自己,就是敢于奋斗、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的胆识和魄力,永不放弃你的选择。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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