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和她心爱的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大部分的女孩儿,小时候,读的很多童话都是这样的结局。不管故事中的经历有多少的荆棘和坎坷,幸福总是最后的归宿。
每每看到最后,我幼小的心灵就会得到满足和惬意,于是乎就会多看几遍,似乎故事里凶残的巫婆和恶毒的母后也都带上了几分的可爱。就连白日梦里都是童话里的风景,蓝天中包着甜甜的白云,草地上镶着宝石一样的花朵儿。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童话渐渐地淡出了我的生活。我渐渐学会了画出那条线,那条将现实与你分开的线,也渐渐明白童话终究只能在书本上存在,并不会飞进现实来。那个唯美的世界只是寄托我们的美好愿望罢了。
上了初中后,我的书架被各种参考书和名著所占据了,而你慢慢的被挤进了“小黑屋”。失去你之后,我读的只有“枯燥”,“无趣”,“失望”。我学会了写“成熟”,渴望着摆脱童话里的“幼稚”。
但是,在听不完的课堂和写不完的题目之余,我又开始想念起你。我走进了你的“小黑屋”,把你从中找出来,拍拍你身上少许的灰尘,和着阳光再一次地捧起了你
你和从前一样,王子总要越过千山万水才能遇到他心中的公主,然后一见钟情
与你再见时,我的心也从十三岁又再次掉回了我最爱的三岁,抛开学习时的琐碎杂念,就是为了再读一读那些早就烂熟于心的美好结局。
和你再见时,你不仅带给和从前一样对幸福生活和白马王子的渴望,同时也让我回到了三岁的童话,又体验了一次最纯洁的快乐,你把我变得又像从前一样天真无邪。
愿每个人都曾有过像童话一样纯洁的心灵吧!
虽然,我不能再以三岁的眼光来看你,但你故事中的那种纯真无邪拨动了十三的我的心弦,在繁杂的人际和每日每夜的学习,把大脑掏空跳进你的怀抱,像突然把自己身躯投入大海去感觉没有杂念的生活,与你再见时,你让我的身心放松,不再把你只当做睡前故事,而是把你当知已。
与你再次相见时,不会再问为什么公主老是会昏迷,因为与你再见时,我看见了那句:“王子为了自己心爱的公主奋不顾身,拔出宝剑与恶龙搏斗…。”
童话,当我与你再见时,你又告诉了我,无论谁都一样,想得到自己所爱的就要先努力,也只有经历挫折,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童话,再见!
在未来的日子中,也期待与你再见!
我与诗词再见时初读纳兰性德发出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时,心中平添一份怅然,可如今再次品这诗句,却笑他不知:再见,也是一种美丽。
幼时,只会捧一本《唐诗三百首》,在阳光微醺的午后,在凉风习习的秋夜,亦或是在温暖的被窝中,逐字逐句,囫囵吞枣地阅读,如今的我依然成长,在与那诗词相见,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儿时读春,只知那“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慵懒,而今,却是以读知王国维“四时可爱唯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的激情。生机勃勃的春呐,只需那一枝新绿,便能席卷整片大地的青葱,因为它就是这般有活力,就像那年少的孩子,充满着干劲,蓬勃向上得仿佛要冲破一切阴霾,不用走进便能嗅到那一股浓浓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息。
人们总是想一直这样,永葆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青春,可若心中有春,又怕什么寂寥秋风?
咿呀品夏,只悟到“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绚烂,而今,却已领会司马光“更无柳絮因风起,唯有葵花向日倾”的执着。人,总是要有梦想的,而有了这梦啊,却不能空想,若能想葵花一般执着,才有了追梦的实力,但若像那漫天飞扬的柳絮,不知方向,随遇而安,固然潇洒快活,可却轻浮不定啊。
小儿念秋,只吐半句“自古言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壮阔。而今,却能读懂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秋,是这般精美,拥有着淡然的温柔。秋,是一个丰收的季节,若我们能在这秋日里,揽了自己的果实,却不忘吸收他人更高的精华,才是最好的升华。
年幼悟冬,只明“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的坚强,而今,却已了然白居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乐观。即使在寒冷的冬季,即使在人生的低谷,也要有与朋友畅饮的心境,也要懂得享受生之欢愉。
与诗词再见时,多了的是人生的感悟,多了的是自我的反思,在这一字一词中,明白的“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的豁达,懂得了“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的奉献,领悟了“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的快乐……
我与诗词再见时,总有粲然在心头。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与朋友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就像一条有心情的小溪,有时是欢快的;有时是搞笑的;有时是伤心的;还有时是后悔的……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蔚蓝的天空就像是一片辽阔的海洋,雪白的云朵装饰着蓝蓝的天空。云朵有的像漂亮的棉花糖,有的像可爱的小绵羊,还有的像洁白的雪莲花……红彤彤的太阳也在点缀着天空,使它不在那么单调。
我高高兴兴地和好朋友向伟航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的\',时不时还和对方打闹一番,这时向伟航突然开心豪爽的说:“我把我的生死狙击的号子送给你玩吧!里面有很多的好枪,都是永久的。”我一听到这句话,迅速回答到:“好啊好啊。”向伟航又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地说到:“我有点不想把号子给你了,因为……”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把他的话打断了,快速的说:“你不要不把号子给我,因为我的号子特别不好,再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一边说服他,一边在后面耍赖的拉着他的T恤衫,无论我怎样说,他都坚决的说到:“我还是有点舍不得,我不想把号子给你了!”我顿时愤怒起来,使劲拽着他衣服不放,他也用力的想摆脱掉,突然只听“哗”的一声,他后背的衣服被我扯下了一整块,我此时的怒火就像是被倾盆大雨瞬间淋湿了一样,我吞吞吐吐地说:“对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此时向远航的眼睛也瞪的大大的,就像石头那么大,吃惊地望着我和他自己的衣服,愤怒的说到:“你你你……”我的脸更红了,就像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看着我难堪的模样又瞅瞅自己身上变成两块的破衣服,向伟航真是苦笑不得……
后来我的好朋友向伟航告诉我:其实这件衣服是他妈妈前几天刚从一家折扣店买来的打折衣服。他自己也大度的说这不怪我,哈哈!主要是打折的衣服质量太水了!这件事情让我有点儿后悔自己当时急躁的心情,但也让我感受到事情发生戏剧性变的可笑,更让我感受到了朋友间的宽容与大度,好朋友之间的真挚感情,令我终生难忘!
——题记
越过斑驳的朱门,再见那葱郁的爬山虎,它仍未失去夏季里生机勃勃的风采,郁郁葱葱,让我仿佛看到了那穿梭在爬山虎之间匆匆的时间光影。
侘傺的风在夏季里兴起,随我一同侧身闪进校园,随即而来的便是锣鼓喧天的鼓号声和铺天盖地的一簇浓浓的绿色。
那爬山虎的生命力是那样旺盛,在夏末喷薄着过人的生命力。第一次踏进这座校园,便注意到了那教学楼一侧的绿色。那时我从未见过这样葱郁的植物,蔓延了大半个教学楼,在夏季炽热的风的拂动下,像一汪绿色的瀑布在墙上涌动。
爬山虎仍在秋夏交替的季节里肆意地绿着,我深情的望着葱郁的绿色,追忆起从前,多少次我在它的面前与伙伴欢快地走过。张老师见我站在这里,淡淡的一笑;“来看看?”我这来回过神来,有些怔怔的点了一下头。“到操场上转转吧。”
一片鲜亮的橙色充斥了我的眼睛。一群略显稚嫩的小学生身着鲜艳的队服,正在休息,几个女生抱着鼓围坐在一起聊着什么,哈哈直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几个男生手持锃亮的小号,追着跑了好远······像曾经的我,也最喜欢鼓号队排演的日子。可以抛开书本,没有顾忌的跑啊,跳啊······环顾一遭,那曾见证了我和伙伴们在操场上追逐的沉默的白杨,那篱墙一隅的一丛青竹,那隐匿了我与同伴许多小秘密的花草,见不到了踪迹。只有那抹爬山虎,还覆盖在墙上,与这一群孩子鲜亮的橙色服装相衬。
蓦然间记起老校长,他的办公桌上总挂着几只墨水未***毛笔,像片片花瓣合拢的墨莲静立。“你们毕业那一年,他也退休了。”我这才注意到,张老师本就不年轻的脸上更添了几丝蜡黄,说起陈年往事,多不少苍凉。
那一片橙色的身影又集合起来,又是一群纯真的孩子,活跃在我记忆里的我们的影子里。我要走了,那一片爬山虎颔首静立,仿佛在与我告别。
我并不是沉溺于过往,而是想追忆曾经美好的回忆;我不是怀念经的校园,我只是怀念有师友相伴的往昔。美好存在于过去,但没有什么悲伤,就像一年绿一年的爬山虎,未来永远有人领跑绿色,永远领跑明天。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的夏天,她留着一个齐刘海,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叔叔好,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她的老家不在这里,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里的水是甜的,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夏天的一股清泉;秋天的一阵果香;冬天的一抹阳光,璀璨而不失温和,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我并不美丽,但我充满自信。因为自信,我变得更加开朗,因为自信,我变得更加乐观。自信,在我的生活中那可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记得那是去年的冬天,学校举行朗读比赛,过关者即可再到市里面比赛。
刚开始,有好多人报名。我到了比赛场地时不由地有些心怯。这可咋办呀,这么多人,我能行吗?这时,我和自信相见了,他告诉我:“你能行,你一定可以,还没比赛了,你可不能退缩。”我深吸一口气,上了演讲台,开始了我的第一次演讲。令人高兴的是,我被选上了,随后的日子便是学校老师再一次的筛选,剩下的四个人,要每天去学校教导处练习,等待市教育局发的比赛通报。
准备的那段日子可过的真是快。一个星期后的下午,老师吧我们比赛的人叫到了一起,告诉我们明天的比赛场地,开赛时间以及参赛规则。听老师说这次的比赛那可就是各校中选拔出的佼佼者,念得最好的人。我心中暗暗打气:努力,努力,努力,不要怕,你一定行。
等我到了比赛场地时,比赛已经开始了。首先上场的是小学组。只见这些小同学们一个个精神抖擞,气势昂扬,演讲的那可是个激情澎湃。因为比赛的主题是关于梦想的,既然是关于梦想,那个人说起来又会无动于衷呢?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这时,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与我一起学琴的同学,连续3年的演讲第一名!原本斗志满满的我现在就像霜打的茄子,焉了吧唧的。中场休息了几分钟,很快就到了初中组开赛了。
我是第7号,前面的那几位的实力可个个都不可小瞰,马上就到我了,我到底行不行啊!“第6号选手上场,第7号选手请准备。”此时,坐在备战席上的我可谓是紧张不已。毕竟是第一次参加演讲比赛。深呼吸,放松;深呼吸,放松;我连续做了好几个,都不能放平心态,反而随着6号选手演讲时间的减少,更加紧张了。这时,我和自信再一次相见了。“之前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难道你辛辛苦苦写下的稿子就因为你的紧张而白费了吗?不要紧张,相信自己,你可以,你一定行,付出的人一定会受到回报。”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声,我自信的走上了台,微笑的看着大家,开始了我的演讲。“大家好,我叫孙凤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放飞梦想》……”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我取得了三等奖。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三等奖已经很不错了。
自信+能力=成功,想要成功,就要有超过二分之一的自信,然而丢下自信的人,却很难成功。让我们“拾起自信”,在自信中学会努力,学会坚强,学会向前,迎接成功。
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题记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童年是每个人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它记录着我们的欢乐,忧愁。小时候,我喜欢和大家在一起,无忧无虑,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我们的欢笑声。可如今,我已经回不去了。
我已经是个初一的中学生了,和许多的同学都已分离,我只能把童年烙印在脑海里,回想着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事情又浮现出我的脑海。
当时的我是多么地幼稚啊,为了和同学抢东西,和她闹别扭,回想起来,还真是可笑啊!我坐在操场,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你追我赶,不经一笑,原来童年就是这样。看着他们,我也回想起以前的事……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约了两位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等待着他们的到来,不到一会儿,他们并排着来了。周美玉的手里还拿着一本最新的漫画书,我的眼睛瞬间一亮,哈哈!这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漫画吗?妈妈不给我买,我就向周美玉借。可我却没看见于晋娴也想借这本书。这时,周美玉炫耀地说:“看,我新买的漫画书,很酷吧!”我们俩个向小狗似的奋力点点头。她有说:“这可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了,不过,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们,你们谁抢到就是谁的。”说完,手里的漫画书一抛,我抢到了!可没想到漫画书的另一边还有一双手,是于晋娴!她和我都如狼似虎地看着这本书,你瞪我,我瞪你,最终谁也没放开手。我和她都开始抢,只听,“嘶”,书已经“五马分尸了”。我和于晋娴都傻眼了,看着地上的书,又看看周美玉,她那双眼睛瞬间变红,五秒之后,便哇哇大哭起来,听见了周美玉的哭声,我的邻居大姐姐来了,听了我们事情的来龙去脉,笑着说:“这样吧,你们来打个“官司吧!””大姐姐当“法官”,我和于晋娴变成了“被告”,而周美玉却是“原告”,“法官”开口:“你们是谁撕破的”!我们互相吵闹着,“法官”又说“肃静,你们不管是谁弄得,都应该勇于承认,如果友谊撕破了,可就粘不起来了!”听了她的话,我们都很羞愧,我们以前主动把书粘起来,一起其乐融融地看着书。
这就是我的童年,它总是让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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