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静静吹过,不留下一丝痕迹,却留下了一季的清凉;流星闪过天际,不带走一片色彩,却留下了美丽的瞬间;花开花落,不留下一点踪迹,却溢出了满园的芳香。不知那个人,留下了什么?
走在大街上,微风掠起我的秀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地方,又看到了那个人......
每当暑假来临时,我们便非常高兴,总是成群结队的去小河边嬉戏。挽起裤脚,走向小河、抓河虾、逮小鱼,或是倾听演奏家喜鹊带来的歌曲.....
日子久了,彼此之间友情加深了,历经了数几年,从以前的二人组,变成了现在的五人帮。每当我们的五人组中的其中一个被欺负了,哈哈,那个欺负的我们的人就可以享受我们的群殴了。
小学的我,是个爱哭鬼,记得有一次,老师为了证明;总受批评的同学与不曾受批评的同学之间的差别时,我便被老师当了个例子,一开始我没反应过来,老师便用严厉的语气让我出去,我便缓缓的走向门外,感觉眼眶湿湿的,是下雨了么?原来是我在流泪,我强忍着,是怕被别人看到,可是老师已经发现了,他便让我回去,可我怎么也克制不住我的泪水了,眼泪一滴一滴的坠落下来,我趴在桌子上,不敢抬起头来,这时,有一双手正放在我的背上安慰我,慢慢抬起头发现原来是她,她微笑着,说;’不要哭了,你看,都不漂亮了。‘
这时我感到了友情带来的力量。
情会让人们流泪,而友情的存在就是帮人们擦干眼泪。
我有许许多多的朋友,他们的兴趣、爱好都各有特点。比如有的喜欢搞恶作剧,有的喜欢捉弄人还有一些人,非常安静不会冷不防把你吓一跳。我的这些朋友中还有一个特别受欢迎的人,也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朋友。
这个朋友之所以能受每个人的欢迎,是因为她的品德好,他既不搞恶作剧,也不捉弄人,更不去惹脾气不好的人。
她为什么会让我难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很开朗,跟谁都能成为朋友;而且喜欢开玩笑,可以不断给你带来快乐;她不会太安静,也不会太淘气;而且她还能在别人悲伤的时候,安慰他(她);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尽量提供帮助。她,就是戴春。
有一天,她邀请我们和她一起去森林公园游玩。一开始,我们六个人一起骑六人的多人自行车在森林公园里的“森林”里骑来骑去。忽然,两个骑双人自行车的大学生猛的向我们冲来,我们赶忙来了一个“急转弯”,正当我们要松一口气儿时才发现做在右边的吴芳芳,现在瘫坐在草坪上,手还在不停地流血。有人提议,用餐巾纸来止血,可我们都没有带。戴春赶紧把衣服上用丝带做成的千层花解了下来,给吴芳芳包扎了一下。要知道,那件衣服可是戴春的外公外婆送给戴春的新衣服呢!她居然一点儿也不在乎。
因为戴春的助人为乐,所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
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富贵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眼影。他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都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
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另有一个***,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的要跑,要回家,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来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的过,活的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生命就算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
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另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那是一个寒冷的大冬天,我正准备到小姨家。车来了,迎面而来的是一股热腾腾的暖气。不一会儿,车门也开了,一个老婆婆裹着一身寒气走上车来,车上的人不大注意这个老婆婆,最多只是看她一眼,又若无其事地干起自己的.事了。我甚至还看见一个健壮的大哥哥坐在窗边,悠闲地看着窗外的景色,这一态度不由让我对这个大哥哥有些反感。
车上的好几次颠簸,险些使老婆婆摔倒。终于,一个叔叔给老婆婆让了座,然后就走下车了,我心里一阵无语。但老婆婆总算结束了惊吓之旅。
我看着那个大哥哥,心里充满了不满,现在的人怎么这样啊!真是无语。让个座位都不肯,太自私了。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了好人了吗?
过了好几个站,那个大哥哥也下车了,在他离开窗口时,一股逼人的寒气肆无忌惮地袭过来,我不禁打了几个寒颤。我定眼一看,发现了刚才那个大哥哥坐的窗口,破了一个大洞,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洞,心里充满了后悔、愧疚、感觉脸上烫烫的,像个红红的大苹果。望着大哥哥远去的背影,我的眼中充满了敬佩、仰慕、后悔。
他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破洞,为车里的人带来温暧,我却……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很多人,可是留存在记忆里的却屈指可数。他,一位普通快递员,就让我深深难忘……
那是一个下午,外面骄阳似火,好像能把大地“烤熟”。家里空调开得很大,甚是凉爽。我躺在床上看电视,不过没多久肚子就“咕咕”响了起来。因为懒得出去,我拨通了外卖的电话。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20分钟了,外卖还没到,我肚子叫的更厉害了。
“喂,怎么还没把饭送过来呀?这么长时间。”我拨通了外卖小哥的电话,没好气地说。
“抱歉,马上就到!”
“快点。”我毫不留情地电话。
没多久,门铃响了。开门的那一刹那,我愣住了。眼前这个“外卖小哥”头发已经半白,豆大的汗珠密密麻麻地躺在满是皱纹的脸上,他的裤腿不知被什么划出了长长的一道,显然是路上摔倒过。
“对不起,有些晚了。”他忙不迭地跟我道歉,声音中好像还有一丝颤抖。
此时的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儿,多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为什么我没尊重过这位年长的“外卖小哥”,他是如何忍住疼痛,最终把外卖送到我手里呢!
那顿饭没有吃好,我却深深地记住了那个外卖员。以后再定外卖,我从没有催过、着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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