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这个题目,一下子,我有些茫然。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太多了,如:女英雄刘胡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伟大领袖***……但是最崇拜的,哎!思绪不停地在脑中翻滚,我不停地回想,回想。哦,对了,也许是他——霍金。
虽然他并不像SHE,周杰伦那样“火爆”,但是,我崇拜他,崇拜他的那种精神和智慧。
想到霍金,眼前就浮现出这位科学大师那深邃的目光和宁静的笑容。虽然,他全身瘫痪,惟独只有三个手指可以活动,但是他仍然坚强地面对生活。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太多:他的手指还能运动;他的大脑还能思维;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他有他爱和爱他的亲人和朋友;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还能这样的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可见,他不是一个常人。
也许对科学稍有兴趣的人都知道,霍金写了一本《时间简史》在这本书里,霍金为大家讲述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等等。他对量子宇宙论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可是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吗?他写这本书是在他完全失去说话能力,刚刚动好手术下写的。当然在他左手骨折,缝了13针的情况下,不出两天,他又投入了工作。这是为什么?是他对科学的热爱与追求。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理由很简单——崇拜他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坚持不懈,执着地追求。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人,但最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美丽的明星、也不是什么光彩夺目的歌手,而是每天日日夜夜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叔叔。
我记得那一次由其的让我记忆犹新。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去上学,顺便把垃圾丢了,到了楼下,我看见了一件让我目瞪口呆的事情。有人在默默无闻的在烈日当空的天气下打扫卫生,只见他大汗淋漓、汗流夹背的在打扫卫生,我心想:清洁工叔叔为什么这么辛苦劳累的工作,难道是为了钱吗?这时清洁工叔叔对我微微一笑,说:“小朋友,你把垃圾丢这吧。”因为垃圾车有点高,他还帮我把垃圾袋接过来丢到垃圾车上,谢过清洁工叔叔后我就向着学校疾步如飞的跑去。放学的时候,我和小伙伴蹦蹦跳跳的走在回家的路上,结果走到一半突然发现那位清洁工叔叔,他依然在那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打扫卫生,我感觉到他的心情十分快乐。莫名的我的心情不觉中也十分快乐,就这样,我回到了家。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清洁工叔叔!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我爸爸其貌不扬,国字脸,偏正方形,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在工作中是十足的领头羊。
他总是对工作尽心尽力。别的员工在偷懒时,他却在修机械。有时机器坏了,其他人都修不好,老爸奋斗了一晚上就能恢复原样,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他修不好的。
老爸认为平常没有对于的地方可以给同事发放水杯。于是苦思冥想,反复试验,终于为公司设计并发明出了一台自动放水杯的机器。
这个机器共有十层,每一层有五个轮盘,一个轮盘可以放五个水杯,同时可以容纳75个水杯呢!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固定位置,并记住自己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的时候,你只要说出自己的号码,机械臂会自动转到对应位置。这样你就能拿到自己原来使用的水杯,是不是很厉害?
老爸的公司为此奖励了他五千元的奖金。虽然他不是老板,却像老板一样操心,仿佛是自己开的公司一样。他也乐于助人,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缘也很好,每次老爸需要什么时,都会有人及时提供。
尽管老爸在工作上相当出色,但是他这人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鞋子的时候,只要他认为不好看的,就不允许别人买。从来都不怎么听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特别强势。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大战。
还有一些更不好的行为。就像昨天,我上完补习班,老爸叫我回家的时候,为了图近,他竟然要我横穿马路,甚至翻围栏。上次下雨的时候,还埋怨我,说因为我没有翻越围栏,所以他回家晚了。真是气人!平常他带我也会闯红灯,每次我都阻止他。他总说:“你说的对,不应该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话说的好听,恶习却是不改。
我真心希望老爸都改掉这个坏习惯,不过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研的精神,还是让我非常崇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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