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终于到来了,只是短暂的解放,天空逐渐分明,而深蓝色夜的那一端是多么迷人,被无数的人所赞颂过伟大--那太阳,日渐沉下,留下在黑暗中如血的红云。太阳,我并不觉得它伟大,不是也有落下去的时候吗?有了点嘲笑之意,风也变得凉如水,难得有闲情欣赏这黄昏之景,是啊!挠人的夜就要到来了。
那仿佛包裹在雾中的暗红紫色,到底是不祥还是奇景,开始吞噬天空,是那种缥缈感,向着那残月的指引,四周渐暗,属于我的时刻,在短暂黄昏时的狂欢,但这时要回家了。躲在墙角更为阴暗的角落,将门轻轻一关,只有幽灵般的暗影,扯开一半的窗帘,透入冷如水的月光,但更多的还是黑暗中其它窗口的灯光,并不自然。我爬上窗边的桌子,没人知道,不会被训斥,静静坐下,支起一条腿,将头靠在膝盖上,另一条腿自然垂下,轻晃起来,为那黑色的歌声配以单调的独舞,背对着窗,看屋内被蒙上灰暗影子的一切,尽管那摇椅在黑暗中是一抹强烈的血红。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似乎在相互凝望,我想什么它会知道?屋内朦胧模糊,身后的窗口透入光,我的影子在黑暗中稍突出,我开始打量它,它既让我感到熟悉又陌生,忽的发现了诡异,那影子似乎长了魔鬼似的两尖角,猛地一惊,却发现只是摇椅上突出的把手,暗笑,这是影子巧妙的重合吗?光与影的幻术,像个魔鬼,整个影似乎是塔顶上的兽形石雕,一个真实的自己!忽然内心的不甘又袭来:我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不该独自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这里令我厌恶,它活生生地阻断了我与过去的'联系,还有那家乡,从小学毕业,两年没再见面的人们,我对自己说,这没什么好回忆的,自从去年听到唯一一个与我交情较深的人说了:我家来了许多亲戚,所以不能去见你!!!!!!虽时值过年的气氛中,但我还是和以往一样,与严冬一样冰冷,我早忘了过年的感觉。我谁都比不上,你不必理我,对么?这句话我付出了痛苦的代价,将其刻入心里,有种被激怒的感觉,你更值得我将你彻底忘记!戴上耳机听星座音乐,那音乐空灵,神秘莫测,是那演出落幕后的舞,拥舞在天际间的孤独之舞,幽绿盒子上的字,写着:静心聆听,那潜藏的生命力!!!此时仰望天空,只有孤独的几颗星,完全不是记忆中的。我等着下次回家乡的机会,当我再次踏在家乡的土地上时,我觉得这个城市是属于我的!
现在的自己,孤独寂寞,满身伤痕,噢,习惯了,不用等着被抛弃,自己抛弃一切更好,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说干就干,爸爸找来红领巾为我蒙上双眼,让我从楼上走到餐桌。红领巾被蒙上的瞬间,我像从光明世界跌入了万丈深渊,四周黑咕隆咚的,看不到东西有一种不安全感。我用手在空中不停地摸着,脚也在地上胡乱地踢着,试图摸到墙壁。啊,终于摸到了,于是,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摸着墙壁慢慢地继续前进。尽管我小心翼翼,可是脚还是踩空了,好疼! 无奈之下,我只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手摸着地板下了楼梯。彷徨的我在黑暗中漫无目的地前进,一不小心撞到了茶几,我疼得大叫一声,倒在地上。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我只好把“尊严”抛到脑后,坐在地上匍匐前进。
就这样,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餐桌并坐了下来。踏实感油然而生,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爸爸觉得我表现不错,决定奖励我一个冰激凌,要是在平时,我肯定会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冰箱前挑选自己喜欢吃的冰激凌。可现在,我的眼睛被蒙上了,想吃到冰激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我在黑暗中艰难地摸索寻找,虽然找到了,却食之无味。
短短的几分钟“黑暗之旅” 结束了,我终于体会到了盲人的痛苦和不方便,但他们依然很坚强,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同样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解开红领巾,又回到光明世界的我发现,灯更亮了,世界更五彩斑斓了,我更热爱生活了......
"黑暗骑士"可以说是我在2002年之后看过的最棒的影片,在它问世前此之前是"致命魔术"(也是2002年之后,巧合的是这两部作品都处于诺兰之手。我个人觉得,诺兰的电影之所以吸引我,很大程度上和我做科学研究的职业有关,回到亚里士多德时期,我们现在的科学在当时都是属于哲学的范畴,因为我对哲学一直有着不轻的眷顾。就像我们做科研的人,每个人都必须对存在(本体论和对存在的认识(认识论有着自己的见解,否则便是属于没有信仰的人,再怎么出色的出版都掩盖不了自身的空虚。诺兰的电影,给我的感觉,都在对存在,对本质进行着思考。他通过符号化的极端人物,展现了这类人物为了我追寻自我而走向意想不到的极端,"致命魔术"的黑暗和成功不在于他的结局有多震撼,而是在于当你深刻体会主人公们的付出和牺牲,疯狂和歇斯底里之后,爱变成了毁灭。爱的一开始都是美好的,不过当爱过度膨胀之后,你自己就成了自己的敌人。虽然主人公们的角色本身是异类,是极端的,但是我们如果自己想想,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由于我们自己真实的爱,到后来让多少人变得痛苦。这个世界,如果真正按照真实的颜色赤裸裸地前进,我们的世界又将如何?
这个问题同样在"黑暗骑士"中得到了延伸。而且更深刻,更揪心,更令人绝望。这里面大致有三个符号。蝙蝠侠,他的初衷是inspire the good,在"侠影之谜"里面,他认识到的是,要克服恐惧,就要把自己变成恐惧的一部分,然后让恐惧成为自己的武器。在高谭这个城市,黑势力猖獗的本源在于腐败,致使无人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对犯罪者绳之以法。蝙蝠侠的第一步是让自己成为黑势力的恐惧。然而,要让一个城市真正有希望的,是这个城市的人们。将希望诉诸于一个身穿盔甲,运用科技,智慧和武艺的"英雄"并不能使城市光明。这就引出了蝙蝠侠的第二步,让老百姓认识到普通人也可以有能力光明正大的制服黑势力。不过,他自己心里也清楚两点,第一,蝙蝠侠和普通民众的差别,这差别的结果就是比如说,当你看到歹徒在光天化日下抢劫的时候,你的选择不是自己见义勇为,而是等待蝙蝠侠的帮助,因为他更有能力这么做,虽然蝙蝠侠本身没有超能力。第二,蝙蝠侠是站在法律边缘的人,他自己为了为维护法律而犯了法越了界。如果老百姓为了自己的正义而知法律于不顾,那么他的理想就一瞬间轰然倒塌。这个时候,他就需要一个普通人,一个不戴面具的英雄,一个光明骑士,来激起普通人心中的希望。而哈维就是这么一个人。
哈维,作为光明骑士,他正义凛然,他能将几百位黑分子送上法庭,虽然是在蝙蝠侠的帮助下。高谭从未如此的光明过,蝙蝠侠的理想也正在实现。这个时候,这个社会的另一个符号,小丑,出现了。他是这个社会的一种思想,或者说是这个社会最真实的颜色。他看观点,其实是触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利剑。人性本恶,自私,贪婪,正因为有这些,高谭才会如此,人心才会麻木,观后感《真实的颜色:黑暗骑士第7遍观后感》。不到迫不得已,谁不想道貌岸然?到了危急时刻,这些文明的人就会互相厮***。就在最后两只船都未爆炸的时候,他还在说,只是条件未到。其实,仔细体会,蝙蝠侠需要光明骑士的一个原因,也是希望心爱的女人可以回到自己身边。就在小丑故意把两人的名字说错之后,蝙蝠侠选择了Rachel,而不是象征城市希望的哈维,从广义上讲,这难道不是一种自私吗?小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赢了。蝙蝠侠说服不了小丑,开始是不了解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即便在管家的梳理后,他还是不能从心理上击败小丑,为什么?因为,小丑的真实。他认为规则,计划,法律是反自然的,正因为有了这些条条框框,才会有不平等,腐败,因为有权势的人总是能够有利于法律约束之外。小丑希望混乱,没有规则,大家就会互相厮***,适者生存,这就是绝对的公平。当哈维失去Rachel的时候,他心里的黑暗一面正在迅速膨胀,他辛辛苦苦的追求,到头来竟是如此结果,公理何在?小丑在正确的'时候出现在频临奔溃的哈维身边,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并没有教唆哈维去做什么,而是让哈维统一了他的观点,现在的世界不存在公平,若要公平,只有成为机会主义者。小丑是个意志力极度强大的人,他不在乎死,如果哈维当时***了他,也就正好证明了他的正确,又毁了光明骑士。而哈维他的内心并不强大,正如小丑所断言的那样,到了需要的时候,他心里黑暗的一面就会逐渐侵蚀他光明的一面。光明骑士,在真实面前,也居然理所当然的不堪一击。
同样在我看来,小丑他并不是完完全全的处于混沌状态,他说他自己没有计划,他只是做事情,他有计划,只是他没有条条框框,他开始抢劫黑帮的银行,是为了引起黑帮的注意,后来他计划自己被抓和故意说反那两个人的地址。他也并不是非要和蝙蝠侠和哈维过不起,他是观念上对法律和规则的否定,如果把距离缩短,其实也就是我们研究的领域不同学派之争。
但是蝙蝠侠此时为了自己的理念,他相信人性当中国名的一面,虽然人性当中有着险恶的一面,自私的一面,丑陋的一面,但是人的一生其实也都在克服它们,所以会有条条框框,会有规则,会有法律,否则倘若大家对随着自己的本性,世间将混乱不堪,而人和动物也将没有本质的区别。人性当中光辉的一面也会战胜邪恶的一面,所以他如此肯定无论哪艘船上的人,都不会率先按下那个按钮。而这点,也恰恰是小丑忽略的地方。我们制定规则,来克服自己的另一面,是为了引导我们自己那光辉的一面。
所以,小丑不能获胜,放任本性放肆的观点不能获胜,因此,蝙蝠侠做了一个很大的牺牲,他将自己化成黑暗,他为了这个城市可以做任何事情,他担下了***害那几条人命的罪责,这样,光明骑士的形象将永远存活,民众心里的光明也终有一天会被激起。他也深深知道,这样,他退到了比原点还后面,以后每次出现,老百姓都会站在他的对立面,但是他愿意这么做,做这个电影里的第四个符号,也就是电影的高潮,黑暗骑士,这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黑暗骑士说,因为真实不够好。
放到我们如今的社会,看着这部电影,就越发感到现实的无力,我们眼前的真实,难道就都是真实吗?那某个城市而言,高楼矗立,什么社么会办得举世瞩目,但为什么论坛上,民间,却到处都是抱怨声呢?一个中国最发达的城市,老百姓买房买不起,上学上不起,看病看不起,而让我们看到的却都是欣欣向荣。火灾后一个个歌功颂德,火灾前都他妈干什么去了。伪善的真实,依旧是真实,真实不够好,真实让老百姓身心疲惫,开始变得麻木不仁。贫富差距的拉大,是对法律规则无力的最完美的讽刺。法律为谁而立?制度为谁而设?然后,这种真实下,乱象丛生,物质爱情,拜金女,一个个奇异的符号们开始出现,我们能怪他们么?是这个黑暗真实赋予了他们的存在。揭开真实的面纱,他下面的世界,和小丑所向往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同。比起上海,或许高谭是幸运的,因为它有个有钱,有智慧的黑暗骑士在塑造光明。
不过,我依然和蝙蝠侠一样,有着乐观的理想,中华民族泱泱千年,我们的民众一定能够走过去。
真实?
我是一个感官正常的人,既不盲也不聋,不能像盲人、袭人那样能清晰地感觉到视觉和听觉的珍贵。
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的时间,我的`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只能看见茫茫的黑暗,我将怎样度过这一天呢?
在这一天,我推动了视觉,但我的其它器官似乎因为视觉的丧失而变得比以前更敏觉。清晨,我睁开眼睛时,一定会以为天还没有亮,当脑子慢慢清醒过来时,我会意识到:在这一天内,我不会看见任何东西。
值得庆幸的是,我平时有留心过耳边的事物的特征,所以,我会很快地分辨出我摸到的是什么东西。
早晨,我会在家里摸索着找到了一根晾衣杆,把晾衣杆当作导盲棍,然后下楼去。
在无尽的黑暗中独自走在路上不免有些困难,我会慢慢地,一手用晾衣杆探路,一手则在一些可以扶的物体上滑过,使我能够知道我大概走到了哪里。
我会走到楼下的草坪上,欣喜地踩在树叶或者柔软的小草铺就的地毯上,拾起一片树叶,我能感觉到树叶巧夺天工的对称图形;我会用手抚摸着各种各样的树干,有的光洁,有的粗糙不平;我的手会在树枝上摸着,有时会满怀惊喜地触摸到树枝上的嫩丝,有时会摸到一朵娇艳的花,感受花瓣丝绒般的质感。如果幸运的话,当我把手放在一棵小树上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小鸟在枝头欢歌雀跃的颤动。
当太阳不再释放暖洋洋的光芒,慵懒地落下去时,我推动的视力即将回归,在最后的几个小时,我也许会更加努力地体验盲人,感受只有盲人才能发现的美。
在即将来临的午夜时分,久违的光明又回到我的身边。在这短短的一天里,我不可能感受到盲人世界里的一切,但是愉快的记忆会储存在我的脑子里,当我看见每一件物品的时候,都会想起那件物品给我的指尖带来了怎样的感觉。
我想,如果真的给我一天黑暗,我会更加珍惜我的眼睛,像明天就要失去光明一样珍惜我的眼睛!
讲述了一位次神特鲁克人名叫莫亚.法西.特鲁克。她是一位女性。因为作为黑暗种子而生,父母为保其安全在她六岁时将她通过时光缝隙送到了千年之外。在那里,她仍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心地善良的她因为天生的优势和更容易得到神一族的眷顾而被人们妒忌。
在魔法学院时的三个好朋友,她自以为可以用自己生命去保护的朋友,利用一个不太高明的阴谋,将她送入了光明教会的格里格监狱。在那里,即使不被狱卒折磨死,也要提防在睡梦中被从地底缝隙中钻出的大虫和妖怪吃掉。在那里她度过了三十年时光。特鲁克人是很长寿的她出狱后相当于人类的十八九岁。随后开始了她的复仇和自身修为的提高。她经历了从学徒成为祭祀到大祭司到最高祭祀,用狡黠的`智慧和过人的胆识,熬过了一个有一个难关,收服了一个又一个魔兽。通过历练,她打败了夜神哈斯,并取代了他。在感情上,她只相信毫无血亲的弟弟和与自己定下血盟的混血精灵西斯塔尔。西斯塔尔经过历练最终从光明圣骑士转变为暗夜精灵最终成长为大精灵王。
两人肩并肩战斗,最终在一起了。对莫亚而言,她的前一百年生命是很悲惨的,但她重生后的生命又是精彩而辉煌的。她印证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这句话。有西斯塔尔不离不弃的守护,两人一个眼神就能懂什么意思,相信即使她以后的路是血与泪的荆棘之路,她也会走的坦坦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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