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往往会给人带来希望和安慰;鼓励,往往会给人送去温暖和阳光。鼓励,不同寻常。珍惜,是对鼓励的最好回报。
你,经历过挫折吗?当你遇到挫折时,你会干什么?你也许会觉得,我不敢跨过,只想退缩。而我,在遇到困难将要后退的那一步,一个人、一句话,给了我深刻的启发,让我不再恐慌,而是奋勇向前。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刚下楼的我微微眯起眼,深吸一口气,浓浓的青草味儿涌进了我的鼻子。只见凉凉的露水包裹着片片枝叶,让他们更加翠绿、美丽。今天,我们班要举行一场“运动”派对,谁把所有项目都完成,谁就是赢家。
“比赛开始!”教练喊道,同学们各个手忙脚乱的。我假装镇定地走向了“高空攀爬”区,这个相对比较危险的游戏项目。我穿上安全背带,小心翼翼地爬上楼台。第一个要挑战的是“弹簧盘”,刚刚一脚踏上去,就见弹簧盘摇摇晃晃,感觉无法掌控,好像随时都会掉下去。我惊恐万分,不行,这里重心不稳会摔下去的!我后悔了,哆哆嗦嗦地想要退回去。就在我将要退缩、想要放弃的一霎那,我的耳边传来一个坚定的声音:“坚持住!登上巅峰的人是不会退缩的!”回头一看,原来是王梓怡。她抬起头,严肃的望着我:“加油小天!如果你拥有一颗希望之星,你会成功的!我相信,你是最棒的!闭上眼睛,感受呼吸,让心情放松下来吧。”我被说服了,慢慢地平静下来,顺利地走完了这段艰难的路程,向她投去感激的一瞥,她也裂开嘴笑了起来。
鼓励,有时可能只是一个字、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但作用却十分宝贵。给人送去暖暖地鼓励,你会从中感受到快乐的!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人生几十年若白驹过隙,瞬间而已。然而就这么若白驹过隙的短短几十年,你可曾认真地看过你故乡的天空,静静地,心平气和地,心无杂念地看过吗?
我喜欢在夏天天气晴朗的凌晨爬上后院的屋顶,然后随便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或者小半天。凌晨时,我会很早很早地起床,顾不上洗漱更顾不上吃饭,只是匆匆地套了件外套便跑下楼去。我会在后院的屋顶上呆上一个早上,因此,我享受了日出的全过程:
周围还是黑的,只有天上还隐隐约约地挂着一轮月亮,但,慢慢的,月亮越来越淡了,天空却开始亮了。在天空的最东边与连绵的山峰的交接处渐渐的被金黄色渲染,待到天空的五分之一都被染上了金黄色,远处的东边冒出一个橙黄的圆盘,在圆盘出现的时候,伴随着一根根金针刺向大地,使大地猛的就亮了,使天地都被笼罩在一个由无数金针构成的“大阵”之中,视线所抵达的地方都是一片金黄色的。渐渐的渐渐的圆盘越升越高,金针随着圆盘的升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炽热;圆盘的颜色越来越纯;白云越来越少;天空天空越来越蓝,偶尔有飞机飞过留下的尾迹。
随着天空开始亮起来,鸟儿们开始吟唱,蜻蜓开始飞翔,家家户户的厨房开始陆陆续续地响起淘米声、洗菜声、炒菜声……而这时,奶奶总会在窗口叫我吃饭。
暑假期间,大部分的时候只要知道晚上不会下雨,百分之四五十的时机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吃完饭,有时甚至连饭都不吃,就爬上屋顶,抱着个相机,带着个耳机听着轻音乐。
血色残阳挂在天边,远山暮色浓重,天地山川便如同一幅朦胧的画卷。闭上眼睛,透过眼帘,感到光线越来越暗;透过衣服,感受着微凉的夜风;透过耳机,听着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
暮色中的一抹夕阳,依依不舍带走最后的晴朗,却留下了久违的寂静。当我透过眼帘,无法感到任何光线时,只有一望无尽的黑暗时,我会缓缓的睁开双眼,映入眼中的是那璀璨的星空。
幽蓝色的天空散发着神秘而又浪漫的氛围。有时,可能是阳光太过调皮了,将夜空染成了深紫色或幽绿色。但那点缀着夜空的星星,永远是那么的密集,那么的耀眼,那么的引人注目。
北极星、天鹅星、织女星……无数的星星在夜空中闪耀着。有时,看的眼花缭乱了。直把星星看得动起来,像一群在空中舞动的萤火虫。然而闭会眼睛再次睁开,看见远处一群闪着尾灯的萤火虫,却又觉得它们像是天空中的群星。
有时,我也有找过那夜空中最亮的星,但却总觉得它们好像知道我要寻找最亮的那一颗,每一颗都无比闪耀,无法媲美。
这是我的故乡的天空,她美轮美奂,总是让我应接不暇,不管在哪里,只要看见天空,我就会想起故乡的那片天空。
书名:华盛顿
作者:黄雪姣
大意:华盛顿原本是一个富裕拓荒家族的子弟,因为幼年丧父,使得他十六岁就投入社会,当一名测量员,二十岁参加法国和印地安人的战争。在多次战役里,他几乎都是吃败仗,但是他坚忍不拔、忠诚效劳的精神,却使他的声望节节上升。当美洲殖民地终于受不了英国的压制而起来抗争时,他被选为总司令,带领十三洲的军民与英国对抗─这是他的一场胜仗,也因为这次的胜利,美国终于独立了。
心得:看过华盛顿英勇的事迹,真的很让我们佩服,因为就算她吃了败仗,却不会因此而认输、沮丧,反而还能更加努力、记取教训,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华盛顿在哪一次的战争中打了胜仗,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他没有因此而骄傲,也因为那场胜仗,美国这个国家就因纬他而独立了,他的英勇事迹,是无人能比的,读果这本书后,让我领悟到,就算失败也不沮丧,要记取教训,这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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