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种个体的内心体验,是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理想得到实现后一种持续的心情舒畅的情绪体验。直接影响个人幸福体验的是个人的幸福观,而非自己拥有名利的多少。一些人经常能体验到幸福,是因为他们具有与其现实生存状况相适应的幸福观,相反,一些人很少有幸福的体验,是因为他们的幸福观与其现实生存状况不相符合。可以说,一个人改正其错误的观念,就可以改变其对生活的体验,进而获得与之相应的不同程度的幸福体验。书中举了一个非常现实的例子,看了这个例子,让我意识到幸福与否不在于我们拥有什么,而在于我们的思维方式是否正确。我们有时候之所以没有幸福的感觉,那是因为我们的思维方式不正确!这时,如果我们能换个正确的思维方式,对任何食物都往积极的地方想,那么,我们就一定能过上充满幸福感的生活!
虽然平时我们对工作会有怨言,但是想一想,现实中,没有哪一项工作是十全十美的,好风景永远是在山的那一边。任何一项工作从事久了,总会生出倦怠感,我们应当正视现实,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过好每一天,反正\"快乐也一天,痛苦也一天\",为何不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呢?生活是精彩的,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就会发现工作中有很多很多的快乐。
除了个别类型的行为之外,引发特殊关注儿童有一项突出的特征可以预示他们存在发展性异常、障碍或学习能力欠缺问题,那就是他们给人的印象远远小于其生理年龄。肢体、社交、情感、认知、语言以及言语交流,当这些行为中的多个结合起来,特别是当它们反复、持续地发生时,便可以预示着儿童身上存在着某种需要教师进行干预的问题。
回想自己以前的观察记录,基本都是笼统的描述,这些都忽略了观察记录本身的意义,正确的观察应该要抓细节、记要点、全面具体,“他做了什么及如何做;与他有关联的人和材料的质量及数量,也包括他说了什么”。类似于这些细节的记录似乎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观察记录中,因为这些细节从来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我们的记录也是建立在主观臆想和大致观察的基础上就进行了概括的笼统的总结性表述,所谓的分析和措施现在看来也成了肤浅的解决方式。看了这本书让我对自己有了进一步的反省,对观察和记录有了新的认识。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说明中指出,教师应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同时要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因此幼儿教师在日常中更应该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与记录,能够让幼儿得到充分的关注,并且因材施教。
每个幼儿园都会出现少数程度不同的特殊儿童,这类儿童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既对早期教育给予期望,同时还期待自己的孩子能和其他儿童进行交往,受到同伴的影响,减少孩子的孤独,让孩子愉快地渡过幼儿园时光。对每一名儿童和每一个动作来说,他们都是独特的。因为没有儿童在不伴有一系列行为的情况下使用材料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游戏。我们可以通过这些细节猜测儿童对材料的情感反应,从而更好的对儿童进行“诊治”。当教师们遵循维果茨基的教诲,力图发现这些儿童可以“独立地或在她人的帮助下”在“最近发展区”中做到什么时,观察和记录可以为教师们提供支持。观察是教师与行为怪异或惹是生非的儿童建立同情关系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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