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在倡导学习圣德英雄,一面却在提醒防备恶德小人,
作文我与传统文化
刚刚播完各种先模事迹,便是接二连三的防盗门广告。作为平民百姓既不能做英雄,也不愿丧失钱财或生命,便只能时时处处提高警惕:不要让陌生人进家,不要吃陌生人东西,不要接受陌生人的帮助等等。这样,当我们用警觉的眼睛打量世界提防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时时被警惕的眼睛监视着。我们就这样无奈地生活在一个(被假定为)”小人”世界里。因此,当我在瑞士乘公交车发现无人验票时,当我在日本退旅馆发现无需查房时,我心中好一阵感动。我体验到作为大写的人的尊严,体验到(被假定为)”君子”社会的愉悦。中国需要多久才能步入这样一个人与人不设防的时代,要到多久才能不按防盗门窗,我无法预测。但相对说来,今天国人已经能在航空旅行中,在餐饮购物时,享受到规范化的职业道德服务了。这给了我们希望,脚踏实地的职业道德建设,正在延伸到其它常德领域,提升着我们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准。当然,我知道,即便如此,我们要走的路依然长之又长。
中国传统美德,往往是与现代常德对立的
我之所以强调常德建设的艰巨性,是因为它对我们民族是一项”创新工程”,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支持现代常德的伦理元素:若干所谓传统美德,在现代生活实践中与常德规范恰好是对立甚或逆反的;而作为现代常德的核心理性元素又是传统道德所稀缺的。这便涉及到对传统道德特别是儒家伦理的重新认识与评价问题。限于篇幅和本文题旨,其下只做简要阐述。
长期来,我们对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传统道德采取一分为二态度,认为可以扬弃其封建糟粕,继承其美德精华,忽视了儒家道德与现代道德的本质差异。笔者认为,儒家纲常伦理,也是以圣德(”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为标榜的封建道德体系,它的部分规范固然可以被现代家庭伦理所承继,但却难以直接移用到现代道德体系中来,更无法作为常德规范。当然,这里需避开符号陷阱,不能象某些学者那样将传统的良知、诚信、正直、仁爱等概念抽象拿来,赋予其现代内涵,然后大谈儒家的当代意义,称之为”美德伦理”、”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等等。我们必须依据传统美德的传统固有内涵进行讨论,才能发现其负面效应,
譬如说诚信吧。在儒家文化中,诚者,圣人之本,信者,君子之德。问题是,诚信作为儒家伦理规范,只是服从于忠孝仁义这些纲常伦理规范,在”六亲”或”五伦”之内为巩固差序社会结构服务的。换句话说,在人伦亲情关系之内,中国人是讲诚信的,欺君欺上无信无义罪莫大焉。但离开特定人情关系,欺骗”六亲”之外的陌生人,则不一定受到道德谴责。明恩浦以来,来华的西方人都发现中国人缺少诚信的”素质”。有人认为这属丑化国人形象的殖民话语,实际上,这正是国人诚信的另类表现:因为在国人眼中骗”洋鬼子”那根本不叫失信。这种系于情缘的”诚信”,显然有违现代常德所讲的诚信。如前所述,中国人种种徇情失信枉法行为便是由此获得道德庇护的--譬如向亲人透露案情那不正是”诚信”吗?
这当然并非笔者新见,梁启超早就发现中国人”公德殆阙”、”偏于私德”的现象。只是若按他”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的定义,中国人是”私德”也不具备的,因为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国人是难以”独善其身”的。譬如当某单位人集体外出乘车时,人人皆君子,大家相互谦让,惟恐争先。但当这些人分别同陌生人乘车时,君子之风则荡然无存,人人争先抢座,惟恐落后。更典型的例子是农民。农民一旦离开乡土乡亲,其道德约束几乎全部失效,在良民与刁民双重身份自由转换中毫无障碍。只要兔子不吃窝边草,别说小偷小摸制假售假行为了,就是人口贩子汪洋大盗回到村里,也是不受道德舆论谴责的。因此,严格地讲,国人所具备的只是一种在人伦关系中存在的”群德”(宗法道德)。这种”群德”在情缘关系内,美轮美奂,仁爱绵绵,情义无限。但这种仁爱、情义却是内外有别有边有界的。《礼记》云:”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而亲毕矣”。亲既毕,爱即止,道德即失效。明恩浦曾描写过百年前国人真实道德状况:一人落难,众人观看。鲁迅也曾对国人冷漠的看客行为,表示出极大愤慨。而今天,国人”进步”了,已由默默看客变成大声鼓励别人自***的帮凶!因此,当我新近看到某市因围观者起哄叫好导致神经病人跳楼死亡的消息后,只能感到悲愤莫名。这里的关键,是起哄者与跳楼者没有情缘关系;如果看客中有一位是跳楼者的亲属,就可能唤起众人的同情心,这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的”美德伦理”,与现代常德是格格不入的',彼此间没有承传关系。
深入探究下去,为什么从儒家美德中推不现代常德呢?这就涉及到对道德文化深层结构的认识了。与传统文化的君本主义(字面上是民本主义)相适应的儒家道德,没有个人价值概念,是一种维护纲常礼教的义务本位的道德体系,强调的是”克己复礼”。而现代常德则是建立人本主义基础上,承认个人权利合理性,是一种维护公共契约的权力本位的道德系统,强调的是”自律守法”。尽管现代常德也讲良知与诚信,但这种良知与诚信并不只是对人的信诺,更是对共同遵守公共游戏规则的承诺。各种游戏规则,划定的都是利益界限;自律守法,就是在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的同时维护自己的利益,包括体现自己利益的集体与国家的利益。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侵权冲动总是难免的,因此,便又逻辑地产生出公平、公正等常德规范,通过维护法的正义尊严来捍卫公民及集体、国家的合法利益。显然,这与复礼为仁的儒家道德理念是截然对立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封建礼教及法律维护的都是君贵民贱的等级制而不是个人权益,因此,也就难以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契约的”自律”、”守法”、”公正”、”正义”等等理性道德规范或价值规范。明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后,何以会产生现代常德缺位的问题了,因为我们压根就没有这些规范!那种将道德滑坡笼统归咎于儒家传统中断,完完全全是把错了脉,新儒家开出的药方,是自欺欺人的。
正因如此,当代中国人的常德建设,是需要伴随教育普及、改革深化、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
中华传统美德立足于现实的人、立足于你我他组成的社会。中国人从来相信,每个人都要讲道德,道德跟每个人有关;天道与人道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人能够“与天地合其德”。例如,孝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这一方面赋予道德极高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将道德深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能够通过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尽心知性”,甚至可以“知天”。这就树立了人的道德主体意识,增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中华传统美德以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为基点,认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在承认人不能离开“利”、应当“义利双行”的同时,强调要“义以为上”“重义轻利”;强调守住“以义制利”的红线,做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如此“重义”,最根本的原因是“义为利本”“义以生利,利以丰民”。中华传统美德强调,一切有道德的人特别是政治家,都应“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兴天下利”“利济苍生”。
中华传统美德注重处理个人与集体、公与私的关系,认为“公私相背,善恶所由”。也就是说,一切道德上的问题都是由于公私的对立引起的,“善恶生于公私”。人们道德水平的高下也体现在处理公私关系时的不同态度,所谓“君子小人趋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此外,如何处置公私关系还决定着个人甚至国家事业的成败,所谓“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耳”。中华传统美德一直认为“公”是最高境界,“天下大同,圣贤至公”。因此,人也应“至公无私,大同无我”。在日常生活中,个体应坚持“破私立公、克己迁善”原则,通过省察克治,做到“公重私轻,公而后私”,达到“公耳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这种集体主义精神贯穿于中华传统美德的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规范中,如仁义礼智信、勤俭诚敬和等。
中华传统美德注重知行合一,在重视道德认知的同时强调行,认为“口说不济事,要须实践”。也就是在重视人的道德教育和培养的同时,努力促进道德意识的实践和力行。这不但是因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更重要的是实践是检验真假对错的标准:“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空言虚语,虽得道心,人犹不信。”
综上可见,中华传统美德充满了真善美,教会了历代中国人怎样立德做人、怎样治国理政,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但如此,中华传统美德还为今天的伦理道德建设奠定了深厚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华传统美德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做到不随物流、不为境转、不为名利而动心、不被假象所迷惑?从道德修养的层面来说,需要我们从中华传统美德中汲取丰富营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信。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你贵或贱,美与丑,都不要忘记你还有一种永远大于金钱、地位的职责,那就是爱国。
也许,你所在的国家很贫穷,但请你不要忘了,热爱祖国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强烈、最温柔的感情。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多少爱国志士流下了千古绝唱。因为爱国,陆游写出了“位卑未敢忘忧国”。因为爱国,杜牧才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因为爱国,邓**说出了“我荣幸地从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世界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
爱国是无条件的,祖国是我们的母亲,谁都不能背叛她。抗美援朝战争中,我志愿军某部在与上级隔离的情况下,由于指挥失误,突围时数千人被捕。敌人对他们进行了严刑拷打,并用残酷手段在爱国战俘身上刺字。许多志愿军战士被刺字后感到莫大耻辱,他们忍着极大的痛苦,互相用刮脸刀把被刺上字的约6厘米长、2厘米宽的肉割掉。两千名志愿军被俘人员以这种壮烈的行动表达了誓死返回祖国的决心。
爱自己的祖国吧,因为爱国是一种神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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