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星星,人声杳杳,歌不尽天上星火,看不尽人间风景。
——题记
风吹花零落,花开梦再醒。心中美艳的盛景,也再次亮丽的闪现在眼前。她就像圆润的珍珠,时刻散发着耀眼的光芒,美得无与伦比。她不是名胜古迹,也不是迷人的公园,只是一个普通的初二学生。她,姓李,名佩璇,号称“朱自清”,一方面是因为她的文章写地好,另一方面是因为与朱自清的字“佩弦”接近吧。
我的家乡在福建建瓯,那是一个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闽北山城。黄华山、水南塔、建溪河……半城山半城水。可我眼中的建瓯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我家附近那条窄窄的小巷子。
清晨,天刚蒙蒙亮。此时走进巷子里,就像走进了一个淡淡的梦。早餐店已经开张了,缕缕柔和而又朦胧的淡黄色的灯光下,是忙碌的身影在闪动。还能听见掺杂着方言的寒暄声“你早啊”“去锻炼身体了”……相视一笑,一丝暖意涌上心头:小巷子里的人们,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
中午,整条巷子活跃起来了。此时走进巷子里,就像走进了一个活力四射的运动馆。“卖包粿啰”“卖糍粑啰”……吆喝声此起彼伏。锅铲炒菜的声音极有节奏,仿佛一招一式都符合音律。看拉面师傅做拉面更是一绝。师傅不停地挥动着双臂,那拉面如苍龙一般在空中翻腾,师傅还时不时抓起一把面粉娴熟地撒在上面,很快一个面团就像变魔术般变成了粗细均匀的拉面了。轻轻颤动鼻翼,一股由炒菜、煎饼、炸豆腐等混合的味道弥漫在空中,气味丰富极了。突然间明白:小巷子里的人们,在用自己的方式展示着活力与热情!
黄昏,巷子里灯火通明。此时走进巷子里,就像走进了一个别具风情的夜总会。一对对青年男女手拉着手,欢快地穿梭于各种卖小吃的推车之间。看那老妈妈熟练地把春卷往锅里一放,激起了许多金黄的油泡泡;看那老爷爷迅速地把蘑菇用竹签穿起,往大锅里一烫,香味扑鼻而来;看那年轻的阿姨热情地挥着手,甜美的声音响起:“卖冰淇淋啦,卖冰淇淋啦!”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小巷子里的人们,在用自己浓浓的幸福把家乡装扮得更加别致!
有人说,黄华山是建瓯的血脉;有人说,建溪河是建瓯的灵魂。可是在我眼中,那条窄窄的小巷子才是真正的建瓯,才是家乡最美的风景,她是那么的勤劳,富有活力而又极为别致。
她仅大我一岁,但事事显着“姐姐”的本色。去她家练字,她把练字桌及毛毡让给我,自己坐在一个又小又低的桌子边,下面多垫几张废纸练字;一起去看电影,她买一些零食总是让我多吃点,而她总以晚饭吃多了,不敢吃等理由谦让我;一起跳皮筋,我总是先跳皮筋,她总是先撑皮筋;一起下五字棋,我总是走第一步……她的谦让,就是我心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又是一年繁花盛景,各种花儿竞相开放,惊艳于四方。在我的记忆深处,她就是一道最美的风景,让我以这美丽的风景为半径,勾勒出我的绚丽人生吧!
因为我还是个新手,不一会就败下阵来,球被打到了小路上,我连忙去捡球我下意识的抬头一望,小路的那一头有两位老人。老奶奶可能是瘫痪了,坐在轮椅上。脸上的肌肤已经松弛了,满脸爬满了重重的皱纹,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齿已经快脱光了,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但她脸上写的却是笑意,眼睛里流露着幸福。后边跟着一位老态龙钟的老爷爷,无情的岁月在他的眼角和前额,刻下了一道道深深地皱纹,并在他的鬓角上染了一层薄薄的白霜,背已经驼了,龙头拐杖也撑不起他的`身子,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晃晃的,让人看着就揪心,老爷爷艰难的走着,一阵被风吹来,老爷爷立刻慌张的脱下大衣,该在老奶奶的身上,老奶奶见了吃力的张开嘴,字字都说得很困难,“天冷了,你自己穿吧,我不冷。”“我撑得住,没关系的。”老奶奶听了脸上堆满了笑容,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深深的皱纹好像也看不见了。朝阳洒在老爷爷的满头银发上,显得神采奕奕,同时吹乱了老爷爷得衣角,也吹乱了我的心。
我惊呆了,为这眼前的老夫妇之间那深沉而又无私的爱所感动了。此时他们之间的爱已经化成了一股相依为命的亲情了,他们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依然不离不弃,依然互相扶持着。虽然他们终究会离开人世,但他们还是把自己最后的爱奉献给对方。
老爷爷紧紧地握着老奶奶的手,老奶奶也用另一只手轻轻的拍着老爷爷的手,他们的眼里似乎都闪着一样的光彩。
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
美丽的风景遍布在每一个角落,那叶片上的的露珠映着阳光,是风景。那颈上的红领巾迎风飘扬,是风景。老人孩子脸上的笑容,也是风景。这些风景闪进了我的眼里,映进了我的心里。
在51长假里的一天,那天闷热,我和同学一起去凉亭山上去乘凉,我边走边看这的风景,这里空气请新,槐花在风中摆动,一片片槐花瓣被吹到了马路的一边,突然,一个画面闪进我的眼帘,一位两鬓斑白的老爷爷推着一位全身摊换的老奶奶散步,在这夕阳西下的景象中,两位老人的影子被夕阳拉的老长,他们缓缓的消逝了,在凉亭山的美丽的景色的衬托下,这个景色异常美丽,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我们的周围到处都尚存着美景,但是内心世界的好风景,才是人生路途中真正的好风景。
这年寒假,我十二岁,她十三岁。我受邀与她一起去河堤晨跑。冬日的早晨七点整,天还黑乎乎的,而且温度几乎都在零下几度,吹来的风也格外刺骨。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就像学校的跑步一样正规,等到跑完后,已满头大汗。之前与闺蜜也一起晨练,那是“假跑”。说白了,就是一起溜达,一起玩,一起聊天。
刚开始我兴趣十分浓厚,几天后就撑不住了。一方面早上赖在热乎乎的被窝起不来,另一方面几天的晨跑已使我变成了“瘸子”,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腿酸疼酸疼的。大年初三,我刚好有点肠胃炎,就找借口没去,但她一个人一直坚持到了收假前一天。她的毅力,就是我心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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