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同样难代表世界。雅思是international的考试,不应将范围框的太局限。此外考官来自各个国家,过分使用一个国家的例子会引起他们的反感。
例:Many children in China like to play computer games for a long time, leading to their poor eyesight.
只需小小改动便可成为成功范例。
因此,首先考生应了解,举例是一种常见的论述方式,特别在论述某一些比较抽象的话题的'时候(比如文化类或跟艺术相关的话题)。但是,并不是每个段落都需要例证法,举例过多或过分牵强会影响文章的正式感,甚至给考官喋喋不休的感觉。
举例是为了更加形象地叙述事情。朗阁海外考试研究中心提醒考生们要注意以下原则:
雅思考试有条写作指令叫做:Include relevant examples from your own experience. 所以很多考生在考试时都喜欢使用举例法(exemplification。这一扩展方式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在使用时几种例子是不适合的。
此类例子往往缺乏客观性和说服力,由于第一人称的局限导致所叙述事件难免“鸡毛蒜皮”。要明白,个人不代表整体。
例:I keep my dog to avoid my loneliness and I find a lot of fun.
这样的例子让人犹如在看记叙文,和议论文很不搭调。
这是我最头疼的地方,我BEC的成绩里听力是WEAK:(而我在复习计划的前几天是听真题,做点分析,但做下来的效果很差,基本都是错20到15个,虽然天天在空闲的时候都挂着个MP3听真题和BBC,但真的进展很小。听力这玩意,确实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是长时间积累的结果。所以在最后8天,我改变了策略,我在这里下了听力机经,发现其实版本并不多(没我想像的多,我想起码100来个VERSION),而且每个SECTION的主题很少有重复的,这就为牢固的记忆提供了保障,雅思英语《很高兴,10天,7分》。所以我用了7天,每天4个小时来背机经,然后最后一天把全部看了一遍,然后运气特别好,在考试的时候正好遇到两个SECTION(考的时候我都快笑出来了),而且另外两个部分我都听的不错,虽然最后一篇很有几个没听清楚。
建议:短期复习的朋友,在最后一段时间去背机经是很有用处的,因为听力这东西一定要经过长时间的锻炼(虽然背机经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既然没有足够的时间,那就背机经当抱佛脚吧。
此类段落不论字数多少,都给人空虚的感觉。考生往往为了凑足篇幅而“不择手段”。表面看来扩展了许多,但仔细永远只有一个意思。不得不让考官觉得即单调又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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