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都在专注的看着窗外的风景。那路旁的树,整齐的列队似受检阅的军队,彰显军人的气质,而远处的山,轮廓则依然朦朦胧胧,被雾淹没得只剩下一个淡淡的剪影,看到此景令我想到了水墨画中的山,这朦胧之美在画家们的`笔下挥洒的淋漓尽致。
走过一段泥泞但却散发着泥土香味的路途,我们来到了山脚下。这段泥泞的路旁,水库中的水缓缓流出,清澈见底的水结伴而行,欢乐的流淌着,似那一曲欢快的乐曲。带着这份舒适与恬淡,我们开始了爬山,但这汩汩的流水声却依旧久久萦绕在耳畔……
踏足在布满荆棘的山路上,我们无心观赏两旁的风景,只顾专心的走着,蜿蜒崎岖的路上,脚下是形状各异的石头和那些自然生长的植物,根本没有明显的路,而此时走在我们前面的人儿却已深深浅浅的踏出了一条狭窄的路。既而想到了鲁迅先生在《故乡》中所写“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攀爬过一段路程之后,一片连绵的山脉印入眼帘,山峦被迷雾笼罩着,显得神秘而秀美。又一个小憩,眼中的风景有了大的变化。再看那座山,雾已渐渐退去,一座形似“山”字的山体,清晰且真实的呈现在了眼前,此时感觉我们与自然间的距离更近了,不得不叹服自然界的鬼斧神差之造化,一切浑然天成,一切都是大自然呈现出的真实美。
让心情游走在自然之中,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都市的凌乱;没有匆忙的脚步;也没有障目的高楼。自然中,没有任何娇柔造作的虚假;自然中的人,也没有了雕琢的痕迹,没有功利虚名的压力。
置身于山间,天地之间原来如此之宽阔!呼吸着带有泥土芳香的空气,听着鸟儿的歌唱,感受着阳光的温暖、风的和煦,让自己溶入自然,体味那种宁静、那份闲适,思绪拥抱着蓝天、白云。我,用心感受着回归自然的喜悦。
在山的怀抱中,尽情的挥汗,尽情的呼吸大自然的气息,尽情的将这自然的每处风景都收入眼中,印入脑海,尽情的享受自然之美!
闭上眼,深呼吸,与这短短的美好时光道个别……
俗话说得好:“夕阳风光无限好!”今天我总算见识了一番。
傍晚,我闲着没事,就出去散步,无意间看到夕阳是多么红!我放眼望去,夕阳就好像一位小姑娘,红彤彤的脸蛋上稍稍带着点害羞,让我都不敢看了!满天的红光照射下来,我的整个人都变成了“红人”。红光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我揉揉眼睛,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我再向夕阳望去,一眨眼的工夫,夕阳躲到云彩后面了,而云彩却成了她的装饰品,红光也渐渐地消失了,而她却在不断地变化:一会儿像一个婀娜多姿的仙女,在云中翩翩起舞;一会儿又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翘着小辫子,张着嘴,好像在呼唤妈妈;一会儿又变成了波涛汹涌的巨浪,迎面向我袭来;又像一座座此起彼伏的山,一座连着一座……各式各样的姿态让我尽收眼底!
我走到一条小河边,我顿时呆住了:夕阳的余晖斜映在河面上,波光粼粼的河面立刻变成了一河“彩虹”,晃得人眼睛也睁不开。
突然,一束光透过薄薄的云层,直射到大地,好像洒了金雨一般迷人。我被这美景吸引住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天渐渐暗了下来,我知道,太阳要下山了。慢慢地,太阳落下去了,夕阳也不见了。
啊!我爱这美丽的夕阳!
本书从文明的融合,分化和冲突入手,重点分析了冷战之后的全球政治格局的演变和趋势。而1996年至今20多年的一系列重大地缘政治事件,基本应验了书中的理论和预测。看了这本书之后,读者可以对冷战至今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如南联盟战争、911事件、阿拉伯之春运动、乌克兰分裂、欧洲的'移民危机和保守化,以及中国与美国、日本、俄罗斯、印度和伊斯兰国家等的关系和演变,有了一个独特视角和分析工具。读过这本书,读者可以从较高的角度来看待不同宗教、语言、民族等之间的问题。
比较实用的地方,这本书对小朋友的教育方向,也有很好的启发意义。小朋友是读本地学校还是国际学校?中文和中华传统文化要掌握到什么程度?英语应该掌握到什么程度?第二外语要不要选和选哪一门?(我读后的结论是学好中文英文两门足矣以后留学路径应该如何规划?等等。
看过这本书,对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国际经济格局发展,也能多一些分析和理解,对做投资有帮助。书的数据详实,逻辑清晰,语言简练,公平客观,说服力和可读性很强。
一个不算缺点的缺点,是作者作为西方人,立场还是主要从保护西方文明的角度出发,案例和史料也多是写西方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及东正教文明之间的冲突,对中国涉及的内容不多。
夕阳渐渐西沉,我又像往常那样背着沉重的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似乎是不经意的一瞥,就把我的目光久久地定格在了天空中。
你可能在疑问,是什么能有这么大的魅力呢?回答是太阳。当我的目光向太阳看去时,只见天空万道金光,真是美极了!寻找金光的根源,原来是太阳。当时的太阳还是很耀眼的,所以我只能眯着眼睛看,只见太阳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用它手中的刷子把云朵刷成金黄色,此时,太阳真像一个粉刷匠,太阳就这样一边挥舞着它手中的刷子一边慢慢地朝西边走去。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太阳那刺眼的金光没有了,但是太阳去似乎不怎么开心,正在生气为什么它的金光会没有了。看,太阳气得脸都涨红了,哟,看来太阳今天是真生气了,你瞧,它不光自己的脸红得像个大柿子,甚至把它身边的云朵、地上的房子、人们的脸庞和一切万物都给染红了。可能太阳觉得没有了万道金光是件很丢脸的事,四五分钟后,它便只露了小半边脸在地平线上了。又过了一会儿,终于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了。
我知道,太阳是让辛苦了一天的人们开始休息了,明天,太阳又会重新从东方冉冉升起,给人们一片光明,一个新的希望。
秋天的落叶是美丽的,也是最腼腆的,却最值得欣赏。到公园里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金黄的落叶。
落叶的形状是椭圆的,它正面的叶面用手摸是很平整的,上面有凸出的部分,凸出的部分其实就是叶脉。叶脉清晰可见,就像人的血管一样。落叶的边很不均匀,但是没有重叠也不留缝隙。它的反面有凹进的叶脉,又有很多很多很细小看不见的绒毛,人一抚摸,让人感到细腻而柔软。它倒过来像少女的琵琶,拿着它的叶柄,就像是一把扇子。
秋天的落叶是金黄色的。初秋,刚落下的叶子颜色是黄里夹着一些绿,让人感到又像翡翠又像金子;反面有一些斑点,就像老人脸上的老人斑。金黄的叶子落在了地上,就像金灿灿的地毯,人踏上去就会感到又松又软。
金黄色的叶子像蝴蝶一样从树上落下来,它们正在翩翩起舞呢!从远处看就像一条舞动、旋转着的带子,成为夕阳中最灿烂的景致。
等到秋冬之际,这些叶子会和泥土融合在一起,成为树的宝贵肥料。它们就这样永远不会回来了,但它们助益了别人,让城市更加美丽、更加美好。
捡起一片落叶,夹在书里,让它成为书签,让落叶留下,留下它们的美,让它们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
夏日的一个黄昏,夕阳西下。金色的晚霞洒向大地,将万物镀上了一层薄金。
树林里,凉风徐徐,使人一下子忘记了夏日的炎热,感到神清气爽。一棵棵大树枝繁叶茂,形成了一把把绿色的大伞。各种各样的鸟儿站在枝头,高歌着。草地上遍地开着不知名的野花,一只只彩蝶在花丛中翻飞。真美呀!
一个大约六七岁左右的小牧童骑着一头黄牛走来,他戴着一个斗笠,圆圆的脸蛋儿看上去虎头虎脑的,一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机灵极了。他赤着脚侧坐在牛背上,一手拽着牛绳,一手摸着腰间的短笛。黄牛在林中慢慢地走着,小牧童看到树林中这美丽的景色,顿时忘记了一天的疲劳,快乐地唱起山歌来
小鸟停止了歌声,低下头来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特殊的“小歌手”。林子里一片恬静,只有小牧童那嘹亮的歌声在林中回荡。
突然小牧童的眼睛一亮。歌声戛然而止,只见他轻巧地跃下牛背,呆立着这是什么声音,“知了——知了——”他仰着头在枝叶中寻找着。啊!找到了!原来是一只正在鸣唱的蝉。小牧童蹑手蹑脚地来到那棵树下,踮起脚尖,睁大眼望着它。而那蝉儿却还浑然不知危险正在一步步向他靠近呢。
诗人袁枚见到此情此景,不禁被眼前这位机灵可爱的小牧童所吸引,诗兴大发,写下了这首千古绝唱:“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我喜欢落叶,喜欢它的朴实无华,喜欢它的默默无闻。
秋天一到,地上铺满了杏黄的、鹅黄的、土黄的、半绿半黄的落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像是盖上了金子般的地毯。我踩在软绵绵的落叶毯上,叶子间摩擦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好像奏起了秋之歌。那一刻,我不由地赞叹道:落叶真美!
起风了,落叶飘飘扬扬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它们像起飞的小鸟,像展翅的蝴蝶,像顽皮的精灵,在空中尽情地嬉戏玩耍。风停了,落叶又像调皮的“孩子”到处躲藏:有的躺在草丛里,成为蟋蟀的床;有的落在池塘上,成了小鱼的游乐场;还有的飘在湖面上,蚂蚁用它当小舟。落叶还给别人带去了快乐,落叶真美!
我轻轻地拾起一片落叶,仔细观察,泛黄的叶片上布满着皱痕,那是岁月冲刷的痕迹。落叶的生命是短暂的,但它为了大树母亲却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的身体作为肥料献给大地,哺育下一代。正如龚自珍的诗所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爱落叶,更爱它对生命的领悟。落叶是伟大的,它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大树服务中去。
周末到了,吃了午饭之后,到了楼下的小花园里散步。
走累了,就坐在一棵大树旁的椅子上。我抬头一看,今天的太阳好毒啊,昨天刚下了雨,今天天就这么晴朗,真是风雨过后总会有彩虹的。只听“呼呼呼”的声音,一阵阵顽皮的风你追我赶的来了,风吹了过去,叶子摇摇晃晃,好像在告别大树妈妈,不一会儿,他告别完了大树妈妈,开始了漫长的飘落,它像含羞草似的合拢起来;一会儿它像舞蹈家似的摇晃起身躯,开始了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它又像跳水运动员似的做起了花样,跳入了水里,它做着各式各样的姿态,然后听见了沙沙的声响,它终于像蝴蝶一样张开了翅膀亲吻了大地。“哇,每一片落叶下降都会这么华丽呀!”我不惊发出了感叹。我捡起了那片落叶,闻了闻,我闻到了它的清香;还闻到了大地的芬芳气息;我又闻到了他对大树妈妈的恋恋不舍。我又把它放到了耳旁,听,它好像在说:“大树妈妈妈妈再见了,我会化作肥料一直伴着你,我掉了下来,我的兄弟姐妹才能活下去。”我听了有些感动,我把它放在手上,抚摸了一下子,他很刺手,它的根茎有些发黄了,但他的身躯依然深绿,在他的边上,我发现他是被剪刀细心裁置的锯齿状。真是一叶知秋啊,由此我联想到了一首小诗,他是出自唐代诗人杜牧的《山行》一首诗,全文则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也该走了,我把它恋恋不舍的轻轻地放在小溪中,让它又开始了一次新的奇妙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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