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书包,它的图案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坐在一个秋千上,小猫的身上还带着银色的蝴蝶结,身上穿着红色裙子,头带一个亮晶晶的皇冠,美丽极了。
我的书包是彩色的,站到远处看,它就象一个小彩虹。它还是我的好帮手,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文具,装多少它都不反对。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泡泡都围着它跳舞,它就象皇后一样。
我要是心情不好,它能给我带来快乐,我很爱护它,把它放在那些柔软的沙发上,我从不把它扔到地上不管,更不会故意弄脏它。
它给我工作,但从来不要报酬,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它为我工作,我也会为它服务。
我会把我的香纸让它含在嘴里,让它一张开嘴就能闻见香气。
我喜欢我的书包,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包。那是一学期妈妈给我买的,算起来,它已经陪伴我整整三年了,我很喜欢它。
我的好伙伴刚来的时候,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欢。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结结实实的,粉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些五彩缤纷的图案。我把我的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有时候装的书太多,把我的肩压得生疼,而我毫不在意,因为我知道书包自己比我更加的辛苦。
我的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上学时,它用自己的口袋把我的书本整理的井井有条。我背着它走在上学的路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文具弄得叮当作响。每当我做作业时,它就会在一旁默默地等待我,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做完作业,它就会张开大嘴,让我拿出课外书使我的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渐渐地,书包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今天来了《新阅读》,明天又奔来《同步练习》,后天又跑来《知识全解》。小伙伴热情地招待走了客人们,而自己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差点没把肚皮撑破。看着它拖着沉重的身子,一步步艰难地挪动步子,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减肥”,不得不把心爱课外书拿出来,留下教科书。此时,它又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又活蹦乱跳地与我一起学习了。看着它充满了升级与活力,我格外高兴。
谢谢你,好伙伴!你为我的学习,硬撑着装下那么多的书本,迈着沉重的脚步陪着我学习。我真喜欢我的好伙伴——书包。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生活的路途中,学习也是一项不可缺少的任务。但是在学习的路途中,我们不得没有学习用具,学习用具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它们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的书包是粉色的,有深粉也有浅粉。上面有一个可爱的米妮图案,也许大家应该都知道米妮是什么吧,上面还有几只五颜六色的小蝴蝶在米妮旁边;书包上的拉链也是米老鼠的头型。
我的书包的功劳还真不小,可不要小看它了,里面装的东西还真多。有书本家族、文具家族和一个孤独的水壶姐姐。它们都很勤快,都在默默无闻的帮助我。
书能让我学到一些知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笔能让我写出一篇篇美妙的文章,尺子能让我测量数据,水壶能让我喝水。但是我觉得书包的功劳最大,能把它们全都装到书包的嘴里,一大早,就可以背着书包去上学了。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我就从它的嘴里掏出书和笔来听课,它总会在后面静静的坐着。
我喜欢我的书包,我的书包不但可爱,而且还很勤快;我也喜欢我的书本和文具,它们也一样勤快!
我的同桌谢尚煜是一个全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奇葩。
人送外号“谢尚包子”,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包子,(相反,他长的像根葱)而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吃包子,因此嘴里长年散发着一股包子味。
一次自习课上,我无聊地翻看着书,突然瞥见谢尚煜在玩他的素描专用橡皮(这是一种可以随便变形的橡皮),他一下子把橡皮掰成两段,不停地捏啊、揉啊……不一会儿一个“饺子”出现在他的手里!
我顿时惊呆了被他的奇葩深深地给折服了。最无语的是他居然露出两颗他的招牌大暴牙,自恋地捧着“饺子”说:“哈哈哈哈,我这是太有才了!”然后兴高采烈地向前后排展示了一下他的“饺子”。看着他的奇葩举动,我不由得脑袋上掉下三根黑线。
不一会儿,谢尚煜同学又拿出他的品德书,在上面潜心创作了起来。三分钟后,我又欣赏到了他的伟大创作——
品德书上本来幸福、正常的一家人,五官被他改得简直和他自己一样奇葩。下一页的一部电影封面上的人物鼻子下出现了两行鼻血,眼睛无语地往上斜着。旁边还配上了一段文字:史上最猥琐的电影……
怎么样?我的同桌够奇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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