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是个美丽的职业妇女,今年有四十多岁了。妈妈的圆圆的脸,长长黑黑的头发。妈妈的眼睛是那样明亮,那样大。
“妈妈的眼里躲着一个人”,妈妈说。“真的吗?我要看看谁”,我爬上妈妈的`膝盖,慢慢凑近了妈妈的脸,感觉到了妈妈热乎乎的呼吸。我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呵呵,看见了,里面藏的那个人是我!“妈妈喜欢谁,谁就藏在妈妈的眼睛里”,妈妈说。
我爱我的妈妈。
八十年代的农家消夏之夜是舒缓的,非物质的,因而也是愉悦的。
曾记得张爱玲女士说过——人生所谓的生趣,全是哪些不相***事。锅台上摆满了要盛晚饭的碗,屋外的大黑狗因抢了孩子手中的半个馒头,惹的哭闹起来,大人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木勺子,打跑了狗,孩子又新得到半个馒头,哭了,又笑了。炕头上老黄历撕去多半,过了今晚,又要撕去一页。
明天一早要去看看河西边的那块麦地,是否灌满了浆,二十四节气上说——夏满芒夏署相连,要看季节耕种,瞧太阳作息。邻家今晚要吃炸酱面了,葱花伴着酱香已四处飘荡,大声嚷着老大去村前的那口老井挑担新汲的水,大自然自有过人的鬼斧神工,那口老井的水,冬天暖的水雾缭绕,夏日则哇凉透心,过了那水的手擀面才真正的爽滑、消暑。白天那只下了蛋的老母鸡,执拗地站在别人家的房顶“咯咯哒”地去卖弄,此时也酣畅地在自家的鸡窝里进入了梦乡。范二拧的胡琴伴随着袅袅炊烟准时响起,吱嘎吱嘎的调弦声,初听到的人像是无意中咬到进了嘴的沙砾,不敢再碰触的咬合,就这么丝丝拉拉的张着嘴,身上布满了细细森森的鸡皮疙瘩,没有一丁点乐感与美感。然而,没关系的,那时的人们,又有谁又会真正在意这些呢,即使世界顶级的音乐盛会与锅碗瓢勺叮当的交响乐在这里也不分伯仲,日子只要拥挤的红火、热闹的喧嚣就好。
随之伴随着沙哑而苍凉的唱腔横空甩出,响彻半个村庄,它就是消夏之夜吹起的号角,孩子们抱着芦苇席,大人们手摇蒲扇,腋下夹一小板凳,三三两两,陆陆续续聚拢而来。拉琴的似乎更卖力气了,孩子们你推我攘,都围着胡琴争抢起来,拉琴唱戏之人眯缝着眼,自我陶醉之中。动情之处琴声忽而飘逸深邃,忽而穿云裂石的急骤有力。一人一琴一世界,这是他对生活真谛的诠释。因是老曲常谈了,听久了大人们免不了跟着击节三叹的来两句。孩子们没有耐性的,仰脸接着唱戏人的`吐沫星坚持不了太久,上下眼皮就要打架。挤在最前面的拴住提议有点饿了,锋保迎合说他能找到吃的东西。三四个孩子你拉我拽的就挤出人墙。
“锋保,你能找到填饱肚子的吗?”拴住从排队走的伙伴一侧探过头来,朝中间的锋保问道。“今天下午我看到俺娘把一个竹篮挂到房梁下面了,肯定有好吃的,要不,不会挂那么老高,回俺家翻翻就知道了,孩子们边走边聊,兴奋驱走了刚才的睡意。大门虚虚的掩着,没有上锁。“吱嘎”一声,他们鱼贯而入,锋保摸进厨房,划根火柴点亮带玻璃罩的油灯,房梁下的竹篮稳稳地悬在半空。“搬个凳子,太高够不着,”拴住喊道,锋保弯腰端灯仔细打量半天,才在八仙桌下拽出把木凳子,“一个肯定不够高,来两把摞在一起,”这拴住鬼机灵呢,注意也最多。在小伙伴的扶持下,锋保自告奋勇的够到篮子,“我说,好像是鸡蛋耶,灯再举高点,看不太清。”“我已经用脚尖支撑了,脚都酸了,”年龄较小的伙伴应答到。“别举那么高了,怪累的,”锋保胡乱摸了一把,弯腰凑到灯下一照,裹带着稻壳的一枚蛋子闪亮地占满锋保的小手,“不分大小,一人一个,今天我做东了。”孩子们一阵悸动,馋虫勾走了所有的畏惧。“把篮子用稻壳草抹平,别让你娘发现了,”拴住提醒道。凳子重新归位,熄了灯。临出门拴住不忘顺走锋保家一只洗脸的铝盆,在村里一小溪边的土坡上,孩子们支上铝盆,灌上这小溪的流水,遍地的枯树枝就是现成的柴火。
天空净的没有一片云彩,月光皎洁而明亮,如水般倾泻而下,裹挟在孩子们单薄的夏衫上,随小小身影上上下下忙碌的。孩子们没耐性,盆里的水咕嘟了一会,就急不可耐的熄了火,分食起来。“哎呀,还有糖心呢,没熟透,”小点的孩子嚷道。“别这么挑剔了,凑合吃吧,锋保不知回家怎么交代呢?”栓柱不满的嘀咕道。“没事,家里人眼看我出去纳凉,真格去听范二拧戏的,懒我,我是不会认的,谁亲眼看我拿了?”锋保答到。悉悉索索忙碌了一阵子,村子里那悠扬的胡琴似乎停了下来,要散场了,孩子们拿手臂蹭了蹭嘴,也起身回家。锋保倒掉盆里的溪水,拴住用脚又踩了踩刚才的火堆,确信已没有火星。加入三三两两回家睡觉的人群,拴住朝锋保挤挤眼,俩人会意的做了个鬼脸,偶显狡黠得一笑。小溪坡上瞬时恢复了宁静,只留刚刚燃烧殆尽的灰土堆兀自地横隔在哪里,余温一点一点的散尽。
这就是那个那个年代的农村消夏之夜的缩影杂乱,无序,而又是稳妥,睦邻的。让曾经走过那个岁月片段的人们,想起来怎不暖的落泪呢?
说起夏天,忽然间想起了奶油棒冰。是一根根乳白色,冒着丝丝凉气的冰块。童年的暑假虽不如现在热,却也难熬。那时候街上的小卖部不多,别说饮料,就连冰棍都见不到几种。这种两毛钱一根的奶油棒冰便成了最为时尚的冷饮。每当我们这一群同巷的孩子打完半天水仗后便会一个个吐着舌头,像条小狗儿般慢慢爬回家中。此时,若有一根奶油棒冰放在眼前,即便让我们再去外头跑上几圈也不会觉得累。父母都是常日班,约莫到傍晚才下班,我便哀怨似的爬到了外婆楼下。外婆住在一间老房的二楼,这点上她总喜欢搬张椅子坐在门口的小阳台乘凉。小阳台下是一条长长的阶梯,邻家小孩们总喜欢在那里跑上跑下,而有老花眼的她却总能第一个认出我来,并拉上我的小手往巷口的小卖部走去。“要吃什么棒冰?”她总是这样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摸出精致的小钱包。“奶油棒冰!”我总是这样一边回答,一边从小卖部老板手里接过冒着丝丝凉气的冰棍,然后迫不及待地大大的吮上一口,一股冰甜的汁登时透过干燥的喉咙直润肺腑。火辣辣的太阳照在大地上,树上的知了和路边的小朋友们羡慕地望着我,那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又是夏天,记得高考刚结束,跟Z君和D君一起骑单车逛西湖。那时的我已减肥成功,身材与Z君那么苗条,D君不知是否因为在厨校待久了,身材日益胖大,即便骑着一辆山地车,也直呼哧呼哧地喘气。我们便一边笑一边停下来等他。从家里出发时约莫七点,沿着西湖一路闲骑,等来到虎跑路上已过十点。那时候的太阳是最为毒辣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枝叶倾洒在林荫道上,一股清凉沁脾的风从林中吹来,吹散了心中的烦躁,再度踏上单车,大呼小叫地朝前方行进着。我们没有特定的目的地,一切都是闲游,骑到哪里便是哪里。不怕笑话,我们虽然从小在杭州长大,可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学校就是在家,有很多地方都还没去过。我们依稀想着城市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边界之外又是何方?所以骑单车绕城闲游对于我们来说犹如探险那么刺激。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前几年参加了D君的婚礼,而后便少了通讯,Z君已无联络。
今年的夏天是在父母家过的,因为我身体不适,需要有人照顾。父母所住的房子在一处僻静的小区内。楼房不高,总共只有五层,而我们住在二楼。虽说对面的楼房隔断了阳台的光照,可对于素喜阴凉的我来说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因为身体的缘故,医生告诫我要少喝饮料,尤其是冰食。母亲便隔三差五地去水果店里拎只大西瓜回来。有时候,一只西瓜接近二十斤重,三个人吃不完便放在冰箱里隔天再吃。后来听说西瓜不能隔夜,否则对身体不好,便改买半只。他俩年纪大了吃不多,总共吃个四分之一,剩下的则由我来消灭。我无法下楼,整日呆在屋内,望着天边云卷云舒。父亲有时出门调会儿鱼,母亲便去公园和朋友们打打牌,散散步,更多的时候则留在家里陪我寂寞。外面虽然酷热,可家中却十分清凉舒适。这里的小区远离马路,十分宁静,前后只有三幢楼,楼与楼之间是一大片花坛。因为各种原因,楼内的住户不多。空闲时,我们便搬张椅子坐在阳台上,望着蓝蓝的天空,望着绿绿的草地,听着楼前那一排排树上的知了鸣叫。小区仿佛空荡荡的,只剩我们三个;天地空荡荡,也只有我们三个。
不管外面多热,一想及此,心中便觉宁静安逸。
长大了。那么无奈的一句话。长大意味着什么?脱掉稚气的外表带上厚厚的面具尽管很不愿意还是努力地微笑?开始像刺猬一样的自我保护害怕受伤害?还是尽管受伤了流血了痛得要死依然倔强的装作无所谓?
长大了。留下了什么?还记得曾经一起在走廊过道里低声哼唱的歌曲么?那时候虽然知道五音不全的自己哼出来的歌会被路人嘲笑,但是因为自己和一群朝夕相处的朋友一起,于是就不再顾忌什么渐渐扯开喉咙放声唱。还记得书包里塞着的一包包诱人的零食么?上课的时候趁老师不注意时偷偷吃水晶之恋被逮到,下课一起分享不同口味的薯片,糖果的香气弥漫着整个小学时光。还记得满满一抽屉的有头无尾的文字么?小心翼翼地写下那些让人温暖的人和事,带着几分羞涩地拿给最好的朋友看,然后开心地接受他们的赞美或者挖苦。重要的不是他们是不是赞同,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知道你的单纯的想法。偶尔的感动和偶尔的别扭让你们的感情更加牢固。像清澈的流水一样的感情。没有波澜,没有起伏,就这样平静的手牵着手走向未知的旅途。还记得那个一样喜欢的作家么?那时候你们一看他的书,一起为了某个情节开心的笑或流下眼泪,然后你们说好了即使是地狱也要一起猖獗。
长大了。终于长大了。开始安静的看书安静的写字安静的走路。抽屉里依然有很多没写完的文字,可是只有你一个人在看。偶尔抬起头看看蓝天,舒展一下僵硬的腰身,然后低下头继续写。看着蓝色的墨迹一点点地填满空白的练习和草稿纸,你分明感到心里的某个地方被深深的刺了一下,剧烈地疼痛却找不到伤口。然后你就想起那年夏天,你们飞扬着青春的日子。
长大了。十二岁那张年少的脸被印在那张大大的毕业照片上面,你轻轻地笑着,时光就此定格。每次看到那张毕业照片的时候,你一定有过“如果时光就此定格”之类的傻瓜一样的想法吧?可是那些快乐的时光都无法回头了。那些纯真的纪念,藏在课本下的`秘密,纸条上写得满满的年少与寂寞。都定格成纪念册里,最最美好,却伤感的画面。
许飞的《那年夏天》。安静的吉他和安静的声线。
于是我想到了几年前和一群朋友张扬着笑脸的日子。那后压力很小,很轻松,很快乐。那时我们知道身边还有彼此的存在,所以即使是寒冷的冬季我们依然感觉温暖。
然后我们就毕业了,在那年夏天。如果时光能在那年夏天定格,那该多好。
一个人,行走在寂寞的黑暗里,听不见任何声音,看不见任何光线,记忆是唯一不变的行李。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变得那么怕冷,那么怕热。就像一只躲在阴暗角落的幼兽,那么容易受伤,经不起一点点的风吹和雨打。
独自行走在陌生的街道,仰望天空,蓝天依旧。这片看似蔚蓝的天空却滞留了我三年的青春时光。
其实人生最可怕的并不是时光的不再,而是时光突然倒流的瞬间,我会不知所措,会泪留满面,会因为一片树叶的飘落黯然伤神,会在一切地点和时间嗟叹年华的匆匆流逝,嗟叹那段没有结果的初恋。
我站在天空下面,以为自己会彻底忘却那个女孩,那段曾经自以为是的单相思。我那么努力的告诉自己,自始自终都是一厢情愿。可是内心深处却不承认,难道,男性的坚强下面是更多的脆弱和伤怀?我总要在睡前轻轻念一念她的名字,以免将她遗忘在黑暗的世界里。我总要去那个市场路口,期望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企图给自己一个合理而牵强的理由,比如,我会告诉自己:金庸说,在感情方面,男人永远是业余的,女人永远是专业的。所以那不是我的错或者无能。这种可笑的想法终于在那几个字噎在喉咙,在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的时候,就被她一个轻微的转身。粉碎的一塌糊涂。于是我笑。笑得很傻逼,像只迷失方向的流浪狗。但是我似乎并不甘心,我站在她的宿舍楼下面,大声呼喊她的名字,招来的是围观猴子一般的眼光。我晚上不停的打电话,她不接,发短信,还是不回。我发誓要她给我一个机会,于是,像只野猫潜藏在她路过的巷口。堵住她,费尽言语。她说,就从朋友开始,试试看。
简单的一句话,使我如同在急流奔涌的河水里抓到了一个救生圈。不断的写信给她,有时间就约她,在每一个被认为是恋人相逢的日子里祝福她,送她礼物。
每夜的失眠。每天的思念。都以为即将蜕变成浪漫的情节。
可是结局依旧打不开,所有的努力都被风轻轻的吹散。
于是,我看见她和他站在夕阳铺满余辉的校园里,紧紧相拥,旁若无人。我看见斜阳透过斑驳的树干洒在我的身上,原来我不曾离开,不曾起跑,一直站在原点。原来“朋友”不过是个幌子,给我一个台阶下。笑了笑,又想起《飞狐外传》里面身世可怜的程灵素为自己的单相思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却也换不来胡斐的一句感谢。在这场所谓的“爱情”里,我不是主角,只是一个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去。青春年华里的第一次“遭遇”,以潦倒可笑而收尾。
这个发生在公元2007年夏天的故事,这个曾经被风吹过的夏季,我的爱情折损了翅膀,我奋力飞翔,挣扎了好久,滑翔了好久,最终降落平地。
回首一片风雨飘摇。
也许,在爱的世界里,没有公平的一方,一方注定要为一方付出,哪怕付出所有。信手翻书,却看到张爱玲的至理: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原来你也在这里。于是我想,若干年之后,当我们再次相遇,我还会像年少时这般冲动吗?我想我会的。既然这样,是不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即使今天错过了,明天也会相遇,无论相距多远,相隔多久。那么这对所有处在爱情里,或向往爱情的人来说,该是多么伟大的一个鼓舞。我停止思考,抬头望天,天空瓦蓝如洗,白云像羊一样飘荡,没有风。而夏宇的《腹语术》回荡在我的耳旁:
我走错房间
错过了自己的婚礼
在墙壁唯一的缝隙中,
我看见
一切进行之完好
她穿白色的婚纱,捧着花
她穿黑色的礼服,微笑着
仪式,许诺,亲吻
背着它:
命运,我苦苦练就的腹语术
可爱的鼹鼠探出脑袋在张望
我问它:他们真的相爱吗
小精灵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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