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可以很细节,细到有时候我们根本没法察觉。我来分享一件我家的细节小事。
我家的.浴室到了冬天便温度奇低,让人巴不得缩成一团。就算是开了热水,等着热水来也要时间呢。因此,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在妈妈面前抱怨。抱怨完我就写作业去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妈妈会陪着我学习,不管是几点。
“滴答,滴答……”秒针还在不知疲倦地转动着,已经很晚了。可是妈妈还是坐在沙发上,用手撑着脑袋,半睡半醒地闭着眼,腿上还搭着条毯子。奇怪,为什么不上床睡?虽然我心里这么想着,但我并没有出声。因为我已经被她拒绝无数次了。
“我陪你。”妈妈每次都这样回答。时间久了,我也没在再关心。
“滴答,滴答……”“沙沙沙,沙沙沙……”时钟的滴答声交错着笔与纸摩擦的声音。分针又走了一整圈。妈妈连续打了好几个呵欠,她大概是已经困得不行了,但还是固执地陪着我。
我起身去喝了口水,妈妈突然惊醒:“写完了?”“呃……还没呢。你要是真想睡觉的话,就先上床睡吧。”“我陪你。”又是这句话。话音刚落,妈妈又进入了半睡半醒的状态。
唉,我明明可以很自觉地完成,为什么偏偏要紧紧地盯着我?我撇了撇嘴,又把头埋进了书里。
到了再晚些的时候,窗外的寒风呜呜地叫起来了,像是什么怪物在不满地咆哮,虽然屋内很暖和,但我还是缩了缩膊子,像是冷冽的寒风钻了进去并给了我一个“拥抱”。
“嘶……”妈妈好像被我的动作传染了,她冷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往那边瞧去——好吧,大冷天盖着这么薄的毯子,还坐在冰冷的沙发上打盹,确实不太合适。
为什么不上床睡呢?床上多暖和呀!我不禁皱了皱眉,跑去房里拿一床更厚些的毯子给妈妈盖上。
啊,可算写完了!我伸了伸懒腰,不经意间向妈妈那一瞧——还在用手撑着脑袋,懒洋洋的。
我尽可能小声地收拾好东西,不想惊扰了她。正准备起身时——“写完啦?”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妈妈又醒了。我回应着,拿着东西进了房间。接下来我只要冲个澡就可以睡觉了。
当我准备洗澡时,却发现妈妈已经在里面打开水龙头,等着洗澡了。“什么情况啊,我学习的时候不洗,现在我学完了,准备洗澡了你就去洗?我明天不用早起了吗?”我小声抱怨着,不情愿地翻看着手中的书。
水声停了,我一看手表,今天妈妈的洗澡时间十分钟都没有啊!我赶紧进了浴室,啊,暖和多了。
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想起我的那些抱怨,妈妈一定是在想着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浴室里一进去就是暖和的——哦,刚有人进去洗过澡,里面的温度就会上升一点儿的。
不知是不是水雾太大了,我眼前渐渐模糊了。
这水雾氤氲里的爱,真的让我非常感谢……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自从上高中后,在学校度过的时间一直就是“朝五晚九”,晚上放学回家还要“苦里挑灯夜读”,那个困劲儿就别提了。
可能是昨晚鏖战太久了吧,早上醒来睁着惺忪的睡眼把表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要迟到了!
尽管我以令人疯狂的速度奔向学校,可上课铃还是无情的在我进教室前打响了。
好在老师还没有到。我正要进教室时,同学们诧异地望着我,又望向我的座位。我从疑惑中走出来后,愣住了:我的座位上还有一个“我”!而且那个“我”正在注视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会这样?直觉让我先离开这里。我默默地走了,我知道有同学从班里跑出来在我后面看着我,但我头脑一片混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就醒了,那个让我称他教授的人也不在。不知为什么我想出去走走,于是就出门了。不觉间,我走到一栋楼前,数了数,一共五层。我忽然有种想进去的***,便走了上去。我木然地走着,一直到最高层,来到一个房子了坐下。
直觉告诉我,这个房子叫“教室”。
这里摆放着许多桌凳,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些人在这里了。他们笑着向我打招呼,我不知他们为何要这样做,只好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算是回礼了。
不一会儿,教室里就陆续坐满了人,再不一会儿,一阵音乐响起,又不一会儿,我看到门外有一个风风火火的人要进来,可他正要进时,忽然犹豫了一下,又向我看来,我从他眼神里看出了惊恐,却又不知所措。哪个人好象在哪见过一样,很是面熟。啊!他长得跟我一样!就在这时,他却慢慢走了,有几个同学悄悄追出去看他。
整个上午,我一直呆呆地坐在操场上,没有去上课。教室里怎么还有一个我?难道是克隆?!想到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决定放学后向他问个明白。
放学后,他很晚才走出来,双眼竟像我早晨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的,见到我,他脸上一片茫然。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他是无意走到我座位去的。他又告诉我他家在一个摆满有色液体的玻璃瓶的房子里。难道是实验室吗?而当我提出要去他家是,他竟飞也似的跑走了,无影无踪。
一整上午,从哪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走后,我旁边的人都问我怎么回事,可我不知道,只好在他们的追问声中睡下了。
当醒来时,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走出去的时候,居然遇见了那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看样子,他好象在等我一样。
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如实作答。但他提出要到我家时,我猛地想起,教授曾告诉我不准我随便出来,否则让人看见了他就会有牢狱之灾甚至***生之祸。于是,我立刻往家里跑,也顾不上那个长得像我的`人了。
下午,我惶惶不安地走进教室,害怕再遇见“我”。万幸,他并没有再俩。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我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一笑而过,任他们去猜疑。
我想,上午那个“我”一定是被克隆出来的吧,现在又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了。
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如果出现了克隆人,像上午这类的事一定会更多的,而且会更蹊跷。不过现在并没有人克隆出人来,所以社会依然是那样和谐美丽,没有什么特大的乱子。
那么,在学术界争论的能否克隆人,其结论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漫长的恨才转化而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称: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
那种感受父亲是顾及不到的。父亲没进过一天学堂,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脱离贫困,造成了他长年阴沉着的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这是他的至理名言。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领教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得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的!
所以,就在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所获得的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的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儿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地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也只是应付性地写一下钱已收到,勿挂念等类似的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动,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咀嚼和阅读自己生命中一再忽略的、仇恨的那份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小侄子在信中详细地讲述了父亲来信的原因: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吃馍,拿起来刚咬一口,两颗大牙就莫名其妙地没了,一看呢,馍上一片血红,牙都粘在上面……惊醒之后,父亲便再也睡不着了。于是天刚亮就找小侄子写信。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的父亲的举动嗤之以鼻,甚至愤然。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解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小子还念这么多书,记性也太差了,叫--金翔!金--祥!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着一边将我的名字写成了金祥。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着,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邦邦地写下金翔两个字,然后讷讷地告诉他:我这一辈子就认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而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跪下--向父亲,向我那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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