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集》是泰戈尔一部著名的儿童散文诗集,也是他众多散文诗的第一本。 诗集里着力描绘的是一个个天真可爱的儿童。
诗人致力讴歌的是人类生活中最为宝贵的\'东西――童真。他以天才之笔塑造了一批神形兼备、熠熠闪光的天使般的儿童艺术形象。泰戈尔也因此被誉为“儿童诗人”、“孩子的天使”。 诗中儿童的形象之所以如此感人,主要得力于两个方面:一是诗人充满哲理的艺术思想,一是他非凡的想象力。
《新月集》诗中那些抒情的小主人公,似乎有些扑朔迷离。他们与其说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倒不如说是生活在云端里,大海边。是大海与他们游戏,为他们唱迷人的歌曲;是新月和秋云在梦中送给他们最初的微笑。他们是人,也是“神”。弥漫于诗中这朦胧的神秘的色彩,对于刻画孩子们的形象很有好处。使得他们从形态、性格、语言、行动、嬉乐,直至生活环境,都更像人们心目中的“天使”,更富有诗意和情趣,因而也就更为人们所喜爱。这种艺术效果,是其他诗人所难以达到的。泰戈尔之所以把孩子们写得这样似“神”非神,“神”人合一,并非故弄玄虚,而是与他当时所奉行的一种艺术思想――把艺术的最终目的视为揭示神或“梵”的世界――有密切关系。它让作者将人的世界和神的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也赋予这些孩子比“人”更为可爱的形象。 体现诗人思想哲理又有助于表现孩子童真的,还有母爱。
在诗里,诗人不是将童真看成为独立的因素,而是让它与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加以讴歌、赞美,把二者看成为相辅相成的东西。他这样做,不仅为表现孩子们的童心童真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背景,而且还写出了童真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
今天再一次读了《守株待兔》这篇课文,有了更加深刻的启发,故事中,农夫因为偶尔一次遇见撞到树桩上的兔子而天天坐在那棵大树桩旁等待,荒废了田里的庄稼,农夫是多么的愚蠢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妄想不用劳作、不用行动,就可以得到第一次成功时或幻想的成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把一次偶然的事情当做永恒,最后浪费光阴,耽误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一次偶然考试发挥好,就不去认真听讲,躺在那里睡大觉,那我们的光阴会被白白浪费,终会一事无成的。
《新月集》是一本让我极为喜欢的书,每每翻开,我便沉醉于书中。诗人泰戈尔在书中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他想做一个小贩;他有一座宫殿;他给母亲写信;他成为一个小大人……一些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却蕴含了许多道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最后的买卖》。文章中,诗人想要有一个人雇佣他。于是,皇帝用权利雇佣他,老人用金钱雇佣他,美人用微笑雇佣他,最后,一个孩子雇佣了他,孩子对他说:“我雇佣你,不用什么东西。”从此,他便成了一个自由人。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权力、金钱、容貌都是空虚的,唯有自由是最美好的,我们要像诗人那样,不被金钱、权力、容貌迷惑,应相信天真无邪,掌握自由。
为什么泰戈尔把的诗会如此美丽?读完这本书,你会感受到他的诗是快乐的,是和平的,没有争执与吵闹,如一杯淡淡的茶,有一股清新的味道,令人回味。书中有着两位大师:自然界与爱,它们引导着我一步步走近泰戈尔,品味他心中的纯真、宁静、美丽。
人们总说将来要做科学家、钢琴家……,而泰戈尔,却只愿做一个船夫、一个小贩、一个园丁……你可能会认为他没有远大的理想,那你就错了,正是他这平凡的愿望,才造就了伟大的泰戈尔。
泰戈尔有母亲般的慈爱,他坚信所有孩子的内心都像一块温润的美玉,没有瑕疵,是那么的晶莹剔透。每次阅读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会有一个白胡子的老人微笑着,对我说:“愿你,永远是一个孩子。”
愿我,永远是个孩子,永远是个天真的孩子。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开始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开始接触这本书以前,觉得哲学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它是一种很飘渺,离我们很远的一种东西,并觉得哲学很枯躁,很无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很不理解里面的内容。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想不会有人会思考这两个问题吧,至少我没有。但随即我被里面的哲学理所吸引了。看着看着,有时甚至会怀疑我是否真的存在,从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上留下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哲学本是枯燥的东西,但《苏菲的世界》却全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用生动的语言和奈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产生了一种阅读悬疑小说的心情。
与其说在看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收眼底。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斯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许多哲学学派始祖苏格拉底。书中说的人常把不能理解的一些现象归于神论,等到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开始相信无神论!接着,哲学继续发展,宗教出现了分裂,基督教开始深入人心!大部分西方人开始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可是在新旧交替的时候,战争避免不了!红十字军为了耶路撒冷那称为基督教发源地的地方,组织了教徒开始征战,开始他们也许为了教义,可后面他们虐寺路过所有的城市!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宗教是可以洗涤人类的心灵,只有人的自我觉悟才能改变一切,因为只要人愿意,本原本是博爱的教义会被人曲解!我想哲学是可以让人们了解自己,改变自己,让人顿悟的学问。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气,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造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就是虚幻的,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小说中,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限度地去体会作者的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哪个版本是真?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心去探索,去发掘。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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