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我已经第三次看这本书了,每一次看心里都有不同感触。
第一次看时,我被里面人物形象所吸引。第二次看时,我被里面故事情节所吸引。这一次是我第三次看这本书,我发现自己已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比如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力量等,但对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觉得人要学会感恩。不是吗?书中唐僧感激唐王李世民的知遇之恩,所以当唐王李世民问谁肯上西天拜佛求经之时,唐僧立马挺身而出,在佛前发誓:不到西天誓不罢休,然后毫不犹豫地踏上西去取经路。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关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唐僧爬上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十分感恩,后来就死心塌地地追随唐僧西天取经。即使唐僧多次赶他走,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他对唐僧都不弃不离,帮助唐僧转危为安。正是感恩才完成了取经之路。当然书中也有忘恩遭到惩罚的例子:取经途中,老龟驼着唐僧四徒连人带马通过无法越过的通天河时,仅仅希望唐僧他们帮问如来一下年寿之事,但唐僧师徒一心取经,不知感恩,把这事给忘了,结果回来途中再渡通天河时,老龟知道后发火将经书扔到了河里。这就是忘恩负义受到的惩罚。
《西游记》中这些故事深深感动着我,以前爸爸对我严厉些,妈妈对我唠叨些,我都不耐烦甚至反感,但今天的我从《西游记》中深受启发,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甚至白龙马他们都能学会感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为什么不能呢?如果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主动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相信我们也一定会拥有一个美好、成功的未来!心存感恩,快乐成长!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不放过一个妖魔,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他有时爱撒个谎;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他的毛病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诚心向佛,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央视习惯“煽情”,《艺术人生》、《感动中国》、《等着我》无一不充满了强烈的道德感召力,再加上策划环节的悉心布局,只要情感丰富的人,跟着节目思路走下去,想不哭也难。但有时也有点用力过度,容易入戏太深沉浸其中,难免露点马脚,在坊间起着适得其反的效果。
最近几年,在各大卫视娱乐和网络综艺的夹击下,央视也在尽可能地转型,其《出彩中国人》、《中国好歌曲》等新节目都在努力地证明他们在接地气,在跟卫视和网络做正面竞争。但是可能由于根子上的血统的原因,身段始终放得不是那么自如,就算是搞笑也始终有种“就怕你不笑,所以我得想办法胳肢你”的味道,而努力打造的“一哥”、“一姐”们,跟站在前排的综艺主持人们对比,似乎还是缺点儿什么。
所以,还是索性退回去好了。《朗读者》的横空出世丝毫不会让人惊奇,习惯了一个套路的东西,在旧习惯的牵引下,很容易回到原有的轨道。而这次,不光踏对了电视节目的节奏,也踩对了移动互联网传播的鼓点。
一眼望去,《朗读者》是一档成功的节目,分析起来大抵无非以下几点:定位精准,宏观上跟对了政府推动全民阅读的政策导向,也符合教育人民群众的党媒定位;制作精良,主持人董卿多年的个人品牌积累,兼制作人的双重身份,完全给了这档节目足够的赋能,再加上华美的殿堂级陈设和社会名流的参与,足够吸睛;情感丰富,处处可见策划团队的功力,在嘉宾选择、话题设置、美文选择等流程中,既有着强烈央视风格的情感表达,也有着明星效应下的金句、爆料等适应网络传播的衍生品,比如濮存昕的往事、刘震云的初恋。
但是,这些就够了吗?于节目本身来看是足够了,广告、收视率、网络点播量都非常可观,再加上媒体公关带来的口碑,可以说各方面都做得非常成功。然而,对于一个复杂的社会来说,明显不够。
在我看来,《朗读者》这类节目,对情感的定位与前两年流行的爆款“暖男文”的感情支点一样不堪一击。这种节目的流行,也暗合了网络传播需要以那些似是而非的情感,来呼应一些浅显的感情表达和道德诉求。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去中心化的碎片化阅读,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消解了传统主流话语的影响,不再包裹在各种传统叙事里面,但有一利必有一弊,个人的情感诉求很容易被不断出现的同质化的东西吸进去,就如一个黑洞一般,所见所思都是自己的兴趣点。机器算法们的发明者和驱动者们也深谙此道,利用人性的这个弱点,来兜售自己的产品。《朗读者》这类节目,大体上是这几种文化形态媾和的产物,利用一种情感诉求来不断吸引人,也是把成功者的故事换个形式重新呈现出来。本质上,是一种变形的成功学崇拜。
探讨这个节目,无坚不摧的利器是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里面现成的结论俯拾皆是,至于这种策划周密的节目,一句话就可以消解掉:“ 好……现在 常被用于广播和电视的新闻节目,目的在于指出我们刚刚看到或听到的东西同我们将要看到或听到的东西毫无关系。”——这句话如果是枪的话,《朗读者》就是依样画好的靶子,每期美轮美奂的节目都是由几个故事穿起来的,主持人的表达方式也类似于“好……现在”的样子。虽然节目制作方在努力寻找各种主题,如“遇见”、“陪伴”、“礼物”等等,但是你能在濮存昕的故事和柳传志的家信中找到哪些逻辑自洽、能在王学圻朗读的《平凡的世界》和柯洁朗读的《哈利·波特》中找到哪些相通之处吗?不能。假设节目组把孙少安和哈利·波特放在一起类比,哈迷们十之八九会表示不满。这种节目,本质上还是一种碎片化的表达。利用某时某刻的观点触达,制造瞬间的感动。而被电视驯化多年的观众们,也熟悉这个套路,懂得彼此配合,“看电视的时候,观众很少需要把上一时间段的思想或情绪带到下一个时间段。”
退回到节目名字,《朗读者》这个名字,最初让人想到的是同名的德国小说及其改编而成的电影《生死朗读》,这个负责而又引人思考的悲剧,讲述男孩米夏和女人汉娜之间充满激情的忘年恋,而故事的深层含义则是近代德国人对于历史、暴行与原罪的自我鞭笞式的反思,引发读者对第三帝国历史、人性、代际关系等层面的反思。而小说中对罪责和法律公正性的探讨是作者关注的焦点。作者本哈德·施林克在谈及小说《朗读者》时表示:“《朗读者》不是关于纳粹或者屠犹的。它是一本关于战后一代和战争一代之间关系的书,关于罪责。”
长久以来,各种各样的数据和观点都在佐证着一个观点:中国人不读书。似乎手机阅读、视频、网络文学带来的是一个让人闹心的“美丽新世界”。比不读书更加可怕的是碎片化的阅读对人思考的消磨,用书的语句来填充中国人的碎片化时间,促使中国人思考,并且培养形成感召力,让中国人养成阅读习惯。这个节目在对外的定位中,宣称“节目旨在实现文化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传导作用”,大抵上还是板起脸来教导群氓的姿态,意思是你们得多读书啊。
听来更像是天方夜谭。且不说目前播出的五期节目里面选取的书单,大部分都在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阅读必读书目的范围之内,且所有的文本定位都在于有板有眼地展示似水柔情,而那些真正能够带来思考的书目,是不可能走进来的,比如对时代对历史的反思性文字,是电视本身拒绝的,也是节目背后的有形之手所排斥的。而这种配合着灯光、音乐、故事和美人的阅读形式,跟读书的本义也是相去甚远的。读书本是一件私事,这里面有寻找情感共鸣的需要,有思考的意义,也可以有生存的需求。大庭广众之下,即使拿着羊皮卷、宋版书,性质更多地也不是读书,只是表演。
终于看完了,没看完前一直想早点看完,看完了又觉得空空的若有所失,看来要快点找到新剧了。前面几季一直是围绕钥匙王室,然后突然间王室就被毁灭了,国王就那么好***么。。然后暗爪牛逼哄哄的出现了,就快要统治全世界了,然后被无声无息的毁灭了。。但就算是这样,还是不能抹去他的可圈可点之处,很多地方感情的真实流露,国产剧里真的是看不到,会跟着剧中的演员一起笑一起心痛,感觉代入感很好。虽然结束的很匆忙,但也未必不是坏事,毕竟拍的越多令人吐槽的地方就越多,不如早早结束给人留个念想。不过这最后一集,虎头蛇尾的真的很严重啊,好多疑点都没解答,黛安娜那么厉害的设定也没说个清楚,格格巫更惨了一直被提在手里难得露个脸。不过美剧被砍也很常见啦,跟经典是没法比,但是确实也算是不错了。
第一季时的惊艳,到现在还记得,各种奇形怪状的传说变成了现实,让我有了去波特兰找寻格林的冲动(没找到啊)。编剧们呕心沥血,创意十足的小故事,成为了我每周最大的期待。
不知不觉中,主线不断莫名其妙的消失,更换,可喜的是主角还是那一群。天造地设的尼克和朱丽叶曾是我对完美情侣的幻想,虽然剧终没能在一起,但现实中俩人还是很甜蜜。主创团队尝试了不同的故事主线,似乎都不太尽人意。最开始七把钥匙的设定在我看来还是最令人激动的(毕竟我是个玩rpg搜集控)。
既然已经剧终,我也不需要再回想在这个剧里发生了多少逻辑混乱(根本没逻辑)的事情,也不需要再在意里面笑到吐牙的狗血台词。我也希望我有那么多的书,一旦有事情都能翻翻书解决,我也希望我有那么些一同越过生死的真。朋友。
波特兰警局警察Nick Burkhardt(大卫·君图力饰)刚刚被晋升为命案侦探,正准备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大展拳脚,可是他开始见到一些根本不能用言语来解释的`可怕景象。Nick的姨Marie向Nick透露了一个惊天秘密,Nick的生活从此改变。Marie称Burkhardt家族的祖先曾隶属于一个猎人集团,他们的统一代号为“格林”。这个世界中存在大量的超自然生物,它们试图侵占世界、毁灭人类,而“格林”的任务就是阻止它们的阴谋。当Nick对家族背景有了更多了解后,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对“格林”的义务责无旁贷。格林兄弟是假的,但格林童话是真的,这个新发现影响着Nick的命运,也将影响人类的命运。
《格林》(Grimm)其实是一部黑暗童话,它根据《格林童话》中的原型人物和故事改编,剧中的故事和角色大多出自书中的角色。这部剧集成功的关键因素就在于:将原本暗黑的格林童话还原到本真,将故事里的变形怪、狼人、精灵等奇妙生物投射到电视荧屏上,并藉此来吸引现代观众们的眼球。
作为一部极具魔幻色彩的剧集,该剧从第一季开始就让人感觉不同凡响。虽然整体上有一条悬疑主线贯穿始终,但其主要乐趣在于各种“打怪”,不论童话、神话、都市传说、民间故事都出现了神怪,俨然一部“怪物百科全书”。鲜血淋漓的罪案竟然包裹在小红帽、睡美人、白雪公主和青蛙王子等甜美的童话中,让观众在感受童话怀旧的过程中,不失紧张的节奏,当然情节略有惊悚,但也大大提升了该剧的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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