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听过很多很多的回答,在孩子眼里,这个问题是可以多元化的,应为这本身就没有什么具体答案。只要他能拿出原因。这个问题就算得上有了解决的结果。假如我问你,一个快要进入二十岁的人来说:
这世上最坚硬的是什么?
你实际上就压根没法回答我这个问题。应为你会思索,会犹疑着去判断。最这个字。极其影响你对这个问题本源的答案。你会不停地反驳自己的观点。最坚硬。石头最坚硬么?但是水滴石穿,岁月的更迭会把这坚硬的石头磨穿的所以第一个假象就破灭了,关于石头最坚硬这一说,嗯。完美的到达了不成立一面。钱最坚硬么?可有些人正直清廉,也没发现钱的.坚硬之处。所以你好似又得换一个出路,想想什么最坚硬。人的生命最坚硬么?也不是,你想偶尔生命还是个顶顶脆弱的东西。一瞬间的功夫也可能就没有一个人,也可能就没有很多人。所以他们都不是这世上最坚硬的东西。
我问这个的时候其实是我在小时候看到的一个问题。我当时就无法回答自己最坚硬的是什么,我猜是我的心,应为精神力量的不可瓦解,让我对我的执着追求其实有了很大一部分理解跟透彻。我想我是最坚硬的。
我以为是这样。
到了现在我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了。我相信最坚硬的东西往往是软弱无能的,它看似柔弱无骨,其实暗藏玄机。它将岁月的深邃埋在自己的内里,时光打不透它。岁月了结不了它,它是与时间抗争唯一的胜利者。它是永久的王。
问你这世上最坚硬的是什么?
恰是那弱弱的没有存在感的水。
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中国有许多古老的文化瑰宝,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才能得以承传下来,并发扬光大。书法就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之一。
四年级下学期,我和班上其他几位同学到一家书法工作室学习。刚开始,大家都兴致勃勃,一笔一划认真地按照要求写。可是,没过多久,有些同学开始不耐烦了。上课会开起小差,聊一会儿天……我却坚持不间断地训练。前不久,老师说我的颜体写得不错,接下来要我考虑临摹其他字体,我心里暗暗欢喜,但也感慨良多。
其实,练软笔是蛮累的。都是站着练习,长时间的低头容易导致颈椎病;刚开始学时,拿笔拿得手很酸;一本薄薄的字帖要练成百上千遍,追求笔画、个体、整体的融合……那段日子真不好熬,但我想到任何一位书法家的成功都是要付出非同常人的代价的,如果这点苦吃不了,还谈什么成功?在这样的自励下,我渐渐地开始享受这个过程。累了,就会趴下来静静地看看自己写的一笔一划,看看周围同学是怎样写的,再加以借鉴和学习,这也是个很享受的过程,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张作品,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等老师来点评。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小同学,他从宣纸上跨了过去,也许是他刚洗完的毛笔太留恋我的作品了,将自己身上还未沥***灰黑色水汁留在了这张我自认为写得不错的书法作品上,惹得我又气又恼,可“作案凶手”已经带着他的“帮凶”远走高飞了。回到家后,我气的把东西一丢,直接扑到床上痛哭……
现在,练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我会临摹更多的作品,融合各家之长,盼望最终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我的感觉,写出我的特色,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当然,这是我的一个遥远的梦,希望我能越来越接近这个梦!
与书法为友,其乐无穷!我只想说:书法,你是我的最爱!
我们生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身边会经历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但因为时代的变化,我们会把身边的美好忽略,如:同学之间拔谊,亲人之间亲情等。现在作为学生阶段的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同学之间的友谊。
还记得在七年级初来时,看到这陌生的环境,周围陌生的人和物,心里满是无尽的幻想,幻想以后和同学融洽的玩耍,然而在这幻想开始之时,友谊的种子已经播种并开始生根发芽。
在几天后,我们已经开始讲话了,虽然都保持着“初见面,请多关照”的心理,但我还是非常的开心,说明我已经融入了这个班级体。初次的交谈为我们以衙建立起友谊的桥梁铺了一条路,这就要看你敢不敢踩上去了,于是原本冷冷清清的班级就变得火热起来了,虽然都略带着点害羞的意思,但已经使友谊更近了一步。
虽然友谊的桥梁已畅通无阻,但不可避免的事情又来了,有话说了,在一起玩了,相互之间的矛盾也就来了。同学之间的陌生消失,教室里的火热又变成了斗嘴和打闹的声音,虽说打是亲,骂是爱,但这样下去总感觉不太好。直到一天我明白了友情的真谛。
那天,我下楼梯时,脚一滑,不小心就从2楼滚到了1楼,当时随行的同学立即把我背了起来,又找老师又去医务室的,一个个脸上都是焦急的表情,即使满头大汗也不在意,从这一件事以后,我对友谊又有了新的定义,即使不怎么讲话,经常斗嘴,有过不愉快,在你需要帮助依然会尽己所能,帮助你,也许这就是友谊本身的魅力所在。他会在心里认定你是朋友,信任并帮助你,当你遇到困难时,友谊其实无处不在,友谊其实就在我们身边,默默的帮助着你。
在不知不觉时,友谊的种子已逐建长成一朵洁白的友谊之花,其中已经融入了我们所有人的友谊,相信它会越来越娇艳,越来越美丽,它会带着我们所有人的友情,一起飞去胜利的远方。
一提到糖葫芦,我相信有许多同学的口水就会如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吧!
虽然我已经上初中了,离童年越来越远,就连一些爱好都与小时候不一样,唯独只有糖葫芦,我从没改变过对它的爱。
小时候我会为了一串糖葫芦与爸爸妈妈闹别扭,和玩伴们吵桇,那时候的我真是为了糖葫芦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因为爱吃糖葫芦,所以我的虫牙会越来越多。顶多隔一天,我就忍不住了,拿着自己攒的零钱跑去买了几串糖葫芦猛吃,嗯!甜甜的,酸酸的,再加上外面的芝麻真是棒极了,可称为零食类的极品啊!当我大饱口福后,我的牙快疼死了,急得我直捶墙头,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糖葫芦了,可当我再次看到那一串串糖葫芦时,我的誓言就像一张纸,呼的一下被刮到九霄云外。
长大后的我仍对糖葫芦情有独钟,上星期五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见了我的最爱——糖葫芦。看着那些糖葫芦,我急匆匆走过去买,可是周围全是小学生,我一看旁边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的脸红了,红的像苹果一样,我不由得走了,可刚走几步,我又想倒回去,往后看,那些糖葫芦好像在向我招手,我只有重新倒回去,去买我的最爱——糖葫芦。
我手里拿着好几串,不再去想别人怎么说,美美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唱着,我爱你,糖葫芦,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爱着你……
虽然我已是初中生,买糖葫芦可能会很可笑,但是它是我的最爱,这是不能改变的。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夏天的鸟儿起得格外早,天空泛白,曙光初露,就已听到鸟儿在窗外鸣啁,翻个身,不理会它,继续我的春秋大梦,瞌睡虫迟迟不想离去,我也眷恋温暖的被窝,装作没听见,再眯一会儿,清晨慵懒的回笼觉总是格外香甜,有种赚到了的感觉,喜欢做梦,梦里像是在经历另外一个人生。
隐隐听到楼道里开始有走动的声音,鸟儿在窗外唱得更欢了,这回不是几声零星的呼唤,而是来了个合唱团在放声高歌,此起彼伏,你唱我和,呼朋唤友,似乎在用一场盛大的交响和声来迎接旭日冉冉东升,迎接一天的伊始。
鸟儿都已早起了,还有什么理由再赖在床上,我知道我也该起床了。
一天之计在于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洗漱完毕,站在阳台,打开窗户,昨夜的雨早已收工停歇,天空湛蓝如洗,空气清新湿润,四处弥漫着草木泥土的清香,树木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叶片绿得发亮,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点点星光。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曾记得,窗前这棵郁郁葱葱的大树原来只是棵小树,不到2米高,弱不禁风的单薄,女儿也只是一年级的小豆包,天天粘在我身后,走到哪跟到哪;十多年过去了,小树不知何时已接近七层楼的高度了,仰着头才能看到它的树梢,女儿也上了大学,马上要远走高飞,这次轮到我来追逐她的.背影。
心中纵有万般不舍孩子渐行渐远,但依然殷切希望她能远走高飞,看到更大的世界,知道生活远不止一种活法,不止一种风景,不止一种声音。
只有熬过艰辛的岁月,尝过打拼的滋味,才算是完整的人生。
记得《肖申克的救赎》中曾说:有一种鸟儿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处羽翼上都沾满了自己的光辉。
就像困在笼中的鸟儿被人把玩着,欣赏着,不愁吃喝,但它囿于笼中,也挡不住对自由的向往,哪天笼门未关,它定会展翅高飞,头也不回,飞向属于自己的蓝天。
那么,我能送给女儿最好的礼物就是翅膀,让她像鸟儿一样飞向山川湖海,纵使前路暴风骤雨,纵使相隔洋端,也要去奔赴一场属于自己的山河盛宴。
而我则在这里远远地守候,等待鸟儿飞累了,这里还有温暖的家可以驻足歇息。
青春不就是用来奋斗的吗?
这个灵动的早晨,那些唤醒我的鸟儿飞到哪里去了?
随着太阳升起,鸟儿便像是完成了使命,四下散去,只闻其声不见其踪。
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又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清晨。
美好的一天,从聆听鸟鸣、拥抱阳光开始……
夜,已降临,抬头遥望星星,我找到了那颗最亮的星星。泪,不知不觉滑落下来,眼前浮现的,全是你,那慈祥的笑脸……
那天,我站在你床前,握着你已冰冷的手,这双曾给我无限温暖的手,现在已冷若冰霜。为什么,外婆?你不是一直好好的吗?怎么突然间就离开了我呢?没有任何言语,没有丝毫叹息,只剩下那呼啸而来的痛席卷我心……
年幼时,我是在你的背上度过的。你从不舍得让我迈步,总担心我摔跤。你背着我几乎走遍了附近的大街小巷,哄我开心,给我快乐。你的背是我最温暖的依靠。每当看到我快乐的笑脸,你的眼睛都会笑得眯成一条缝,脸上的皱纹恰如碧波荡漾。你对我百依百顺,总是将最好吃的、最好玩的东西留给我。你陪我度过了幸福的童年时光。
后来,我渐渐长大,你却老了,背不动我了,只是在一旁看着我欢快地玩耍。看着我,成了你最大的幸福。那时,我上小学,每天放学都会把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和你讲一遍。你总是认真地听着,与我亲切“交流”,家里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再后来,你因脑中风丧失了语言功能,说话含糊不清,行动也不便了。但是你看到我,总是会露出最开心的笑脸,抚摸着我的手,望着我一个劲儿地“傻”笑,眼里满是慈祥。我经常去看你,拉着你的手,和你“聊天”,陪你散步,就像多年前你牵着我的小手一样。虽然你不能回答我的话,但是你的笑容已告诉我答案。可谁又知道,这一切,在前不久的一个下午,就全部定格了。一切来得太突然,前一秒,你还在笑;后一秒,你就已不省人事。临走时,你还是那么慈祥,好像只是进入一个漫长的梦乡,可谁曾想过,这一梦,却是永别……
记得曾与你一起看星星,细数每一颗星星。你说,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远去的人,他们在夜空中遥望亲人。如今,只剩下我一人独望夜空。想你的夜,我看到了那颗最亮的星星,那一瞬间,我仿佛又看到了你的笑脸。你的笑,让我明白,其实,你一直都在我身边,在星空之上,在我的心窝里。
在爱的旅途中,我不会孤独,因为,你一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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