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温暖的瞬间,令我至今都还记得,我想不起当时所有经过,但我很清楚那个人的话,令我不时觉得感动。
当天早晨,我一离开床,便发觉四周弥漫着呛鼻的火药味,原来,父母发生了争执。但他们互不相让,使情况更加恶化。恐惧,环绕在我和哥哥身旁。平时,跟我相较起来成熟许多的哥哥,在当下,却也不知所措。我和哥哥进了厨房,开始收拾餐具,我强忍着泪水,感到害怕。小时候,父母经常吵架,有时会大打出手。幸好,后来情况有好转,一切平静下来,我们全家搬家了,我以为可以从此脱离那种环境。哥哥注意了一下时间,叫我去准备出门上学,接着,哥哥就小声的通知了妈妈。背好书包,我们已经离开了家门口,父母还在争吵,妈妈拿着车钥匙出了门口到进入电梯时,都一直和站在门口的父亲吵着。妈妈开车带我和哥哥到学校旁。下车时,我偷瞄了妈妈一眼,妈妈眼旁像断裂的珍珠项链,不停落下圆滚滚的泪珠,我低下头,快步走往教室。
在教室里,同学们在一旁嘻闹着,但我完全没有心情和他们一起玩。我并不常哭,但想起刚才的事情,我无法控制眼泪想流出的冲动了。低下头,视线变模糊,我趴在桌上,开始默默的哭。但我连一丁点声息都没有,别人应该认为我在睡觉吧,谁也没发觉我的异状,虽然寂寞了点,但正是当时我所渴望的。在我啜泣时,脑海浮现小时候父母起争执的模样,怒吼声、小孩的`尖叫声与哭声,一切的记忆是那么历历在目,彷佛我又回到小时候了。“你还好吗?”耳边传出声音,我没抬头,只是拼了命的哭,我感觉他蹲了下来,“你在哭喔?”我认出声音,他是平时班上最热情、最阳刚的男生,但他现在却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温柔的慰问着我,我渐渐停止哭泣,并把事情以最简短的方式告诉他。“那你不要哭了,好不好?”他轻声说着,彷佛担心惊动一只被吓着的小动物,我心头一暖,终于停止哭泣。擦拭掉眼泪,我抬头看了看他,他微笑着,我也笑了,这时,泪腺突然又敏感起来,但不是恐惧或害怕,而是令人温暖的感动。
那几句话,不只使我当下的情绪沉淀,更在之后的每一分一秒用无形的力量支持着我,告诉我,有个人曾关心过我,那种感动无法言喻,有时,我甚至想再哭一次,然后再次感受那种温暖,那是我感到印象最深刻最温柔,也最动人的时刻。
学习之余,我坐在窗边遐想,想我那遥远的未来、我那充实的现实和那往日的点点滴滴。回忆涌现出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姥姥教我骑自行车。笨拙的我却驾驭不了这高傲的自行车。我一次次地从自行车上摔落,姥姥一次次将我扶起。她不厌其烦地教我骑自行车的方法,又一次次的给我示范。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当我能够自己独自驾驭这自行车时,姥姥看着我那满身的尘土慈祥地笑了。那笑容至今留在我的脑海中,多么慈祥,多么亲切。
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晌午,姥姥给我洗衣服。我坐在姥姥身旁,看着她用那满是皱纹的手费力地给我洗衣服时,我的心里很酸、很痛。我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感谢姥姥,也不会用一个甜甜的吻感谢姥姥,我只会扑进姥姥的怀抱,在她那迷惘的眼神中大哭一场,表达我对她的爱。那个情形令我多么怀恋。
那是一个沉闷昏暗的黄昏,姥姥躺在病床上默默地注视着我。全家人都在这儿,可姥姥始终拉着我的手。可能是姥姥与我的感情不是别人所能比的吧!她那昏黄的脸色显得是那样的刺眼,使我闭上眼睛默默地抽泣。姥姥用那仅于的一点力气抚摸我的脸颊,好像在倾诉我们曾经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她大限将至的时刻,我们就这样在一段段亲切地怀恋中度过。姥姥最终如一株耗尽生机的植物,匍匐到大地上。在那一刻,我懂了,她留给我的只是那数不清的回忆。有心酸的、有快乐的、有痛苦的、有幸福的,可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回忆,都是我那深爱的姥姥留给我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在我上初中时,我面临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决定是否去争取参加学校的篮球校队,为了这个决定,我与家人以及朋友讨论了许久,而他们的答案都是:快去报名!而我却犹豫不决,但时间是不等人的,当我做出真正的.决定时,篮球队选拔的那一天已经到来,而我因为没有做足够的练习,而在场上频频出差错,所以没有入选。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很震撼的教育,当我们决定时,不能三心二意,必须明快果断;虽然这次没有入选,但上了初二的篮球选拔会,我马上做了决定,去考考看,结果还是没有入选,但没关系,这一次,我没有犯下同样的错误,反正人生还有许多的决定等着我们,不需要为了自己做一个错误的决定而丧失心智、迷失方向。
那一次,我自己做决定,决定不再犹豫不决而浪费掉了机会;不再后知后觉,找不到人生的机会以及方向。人生拥有许多决定的机会,每一次选择我是站在一个十字路口,而当我们遇到十字路口时,必须考虑,而当我做出决定时,就算失败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后果。所以,做好每一次决定就是创造自己的人生。
那一次,我做了这个决定,我也会为我的失败负责,我更明白通往成功的道路有千万条,我们都必须自己选择。
不同的视角,有不一样的感受。从叙述人称来看,记叙文经常采用的视角主要有三个:1.“我”的视角(即第一人称),以当事人的视角来记叙,所记叙的都是“我”(或“我们”)的所见所闻、所做所感。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抒情,容易写出“我”的心理活动,给阅卷者真实、亲切的感受。“我”在文中一般是主要人物,也有做线索人物的,如鲁迅《孔乙己》中的咸亨酒店小伙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中的侄儿若瑟夫就是线索人物。但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出“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泛地反映现实生活。2.局外人的视角(即第三人称的视角,是一个全知全能的视角)。从旁观者的视角去观察事物,用旁观者的口吻,将“他”或“她”的经历和事情的变化过程告诉读者。这样写的好处是叙述冷静、客观、灵活,不受时空限制,方便场景转换;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现在读者面前,能自由灵活地反映社会生活。但第三人称叙事往往不如第一人称叙事那么亲切、自然、真实。3.“你”的视角(即第二人称)。通篇以“你”的见闻、经历为主线展开叙述,成呼告对话之势,便于直接倾诉内心激荡的感情,展开面对面的感情交流。另外,用第二人称写物还具有拟人效果,能将物写活,赋予其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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