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马进聪。她很漂亮,脸腮绯红,像月季花瓣,上面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随着她那从不歇止的笑容跳动。她的柳叶眉细而长,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像能说话一样地闪射着快乐的光亮。她的头发乌黑发亮,梳两条粗细一样却不长的辫子,垂挂在耳旁,上面还系着两个大红色的蝴蝶结,好像两只漂亮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她能歌善舞,舞起来身轻似燕,唱起来委婉如琴。这就是我的同学马进聪。
我们两人的家离得非常近,我们常常在一起复习功课,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思考难题……有一次我和她做作业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了她在美术小组画的彩画,便顺手拿过来,仔细端详起来:只见画面上有一只龙头,张着嘴,瞪着眼,伸出犄角,吐着舌头,威风凛凛,***气腾腾,好厉害。画得栩栩如生,真棒!
马进聪发现我在看她的画,大概是有些害羞,便伸手来拿。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手还紧紧地抓着画,只听“哧啦”一声,画被扯烂了。我看见撕烂的.画,非常抱歉地说:“哎呀,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再画一张行吗?”她的脸一沉,嘴噘得像个橛子,又像水缸里翻了瓢。生气地说:“说的倒容易,这画是我好不容易画出来的,你画,还不晓得你画的是什么!”说着,马进聪一把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的身影,我也气得把嘴鼓起来,说不出话来。从此,我俩上学谁也不叫谁,到了学校谁也不理谁。
不久,学校开运动会,上午有我参加的项目,可我竟然忘了穿球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哎,对了,马进聪的脚和我的差不多大,向她借吧?可又一想,我才不呢!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庞出现在我面前,是她!只见马进聪轻轻地说:“喂,我……我和你换 鞋。”“和你换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固执地说。她听了我的话,忙对我说:“上次是我不好,不应该说那些话,请你原谅我吧,还是快点换上鞋,好给咱们班跑个好成绩。”想想那天发生的事,本来是我的不对,我是一个班干部,处处应该比别人强,可是论这点我真不如她呀!我看着那双真诚的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跑在银白色的跑道上,心想:我一定要跑出好成绩!因为我品尝到了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的甜滋味。最后,我取得了一年级组跑步第一名,我和她又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们班来了一名新同学,他叫师煜明。
他的个子比我高,身穿红马夹黄衬衣,也许是穿这套衣服的原因,所以给人的感觉很帅气。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说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有点害羞,他很可爱。
下课后,同学们都围着他,和他说话,想和他交朋友。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我认识个新同学他叫李沐阳,他今年上一年级,他是一个男孩子,他非常的不爱读书,他写作业的时候爱发呆或是听我们讲话。他读弟子规的时候,读得声音非常响亮,他比我读大学还要厉害,他现在都要学习中庸和孟子。他写作业的时候非常的慢,一天他的作业一样也没有完成,我的作业比他还多我都写完了,我的老师说过要取长补短。
我的同学他的名字叫适良,由于谐音的缘故,我们班某些同学干脆就叫他“色狼”。他有一双色迷迷的大眼睛,眉毛粗而乌黑,眉目之间看上去有几分下流,总算衬得起他的花名“色狼”。其实我的同学就是眉毛粗了点,总体来讲还是挺帅的。我们这位帅哥除了学习之外,其他什么都喜欢,特别是喜欢嗅靓女、抽抽烟,过点优哉游哉的生活。
一提起靓女,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总会登得老大,马上问你们说的是哪位靓女啊,介绍我认识认识吧。他可是一班的大情圣,哪个姑娘只要被他看上,那可就一定逃不过他的五指山。
我的同学适良成绩不太好,可他为人不错,除了品德、行为差了些,其他都过得去,还算个学生模样。
我还有一位同学,在和适良座之前的同学,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阿仔”。他可是一班的大笑星,他有一双圆圆的眼睛,鼻子很小,嘴巴更小,耳朵向外长,简直就是一只爱讲笑的猴子。
别看阿仔整天笑嘻嘻的,其实是笑里藏刀。阿仔也是很下流的,他那撇胡子看上去比适良更下流更淫n荡。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阿仔正在打球,突然有几位靓女路过,阿仔看得发呆了,球也不打了,像猪八戒遇上女妖精那样,情不自禁地凑上前去,说靓女哥哥陪你们玩。那些靓女甩了一声“白痴”过来,阿仔就恶狠狠地说你再敢出声小心我?/span>你,阿仔这时候可就露出他那色狼的本性来了。
阿仔没什么好,一无是处,唯独懂得讲笑话。阿仔很自恋,最近他还特意找了一位明星理发师,为他设计了一把火炬发型,简直帅酷到让你晕倒。
阿仔他很自信,自信得有点过分,简直是夜郎自大。阿仔的生活非常悠哉,抽抽烟、饮饮酒,有时嗅嗅靓女,真是悠哉的生活,阿仔说过:“人生有几个十年?要开心每一天(至紧要爽)!”
一提起抽烟、饮酒、嗅美女,阿仔简直是一头猛兽,阿仔是传说中的花花公子。阿仔经常自信地说:“靓女们请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如果每个人都好像阿仔一样悠哉,开心每一天,生活一定会没有烦恼,命都会长十年八年。
我的同学叫李平,我永远忘不了他。
记得他是插班生,他刚来的时候我很看不起他,总是想欺负她。每次他成绩总是要比我高,这使我产生了嫉妒的心理。有一次,老师把作业本发下来的时候,我为了不让他看到很快的把作业合起来,但还是被他看见了,虽然我不理他,但他不像我这样小气,而是耐心地给我讲这道题的解题方法。过了一个多月,我对他的态度有了好转,原本是嫉妒现在是欣赏。通过他给我的指导,在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超过了他,由此我的心里感到非常的惭愧,真不知道怎么见他。在放学的路上,我走到李平的面前说:“对不起,我们做个好朋友怎么样?”“可以啊”听到了这句话,我心里非常的高兴,和他交朋友没错。
我和李平每个中午都在学校里吃饭,我一叫他他就和我一起去吃饭,但今天我叫他去吃饭,他却说他没有饿。因为他没有去,所以我也没去。他在哪看书,我就在他旁边做作业。这时我听到了“咕咚咕咚”的声音,仔细一听原来是李平的肚子在响,莫非是他肚子饿了,我骗他说:“李平我去小便,你等等我。”我拿出自己仅剩下的五元钱给他买了一碗饭。我把饭给他的时候,说什么他都不要。我有点生气了:“你是朋友吗?是朋友就把饭吃了。”这时他端起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眼泪也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我看着他,自己也流出了眼泪。
我和我的同学相互帮助,相互关心,共同进步。
我的同学中有一个死党,他的名字叫冯程远。
他长得很酷。眼睛黑黑的,圆圆的,不过拍照的时候老喜欢眯着眼睛。嘴巴大大的,宽宽的,一笑起来特别迷人。他的头发短短的,站在那里腰板直直的,就像个军人一样。
“小军人”身手可敏捷了。记得有一次,班长“唐哥”带了很多很多的愤怒小鸟橡皮过来,大家都围上去看。他个子小,一蹿就蹿到第一个,伸手就抓到了好多橡皮,然后猛地一翻,就翻到了另外一张桌子上。唐哥气极了,立马变成了一只愤怒的小鸟,急速地追了过去。“小军人”这时变成了小猴子,一蹿一跳,满教室地翻桌子,把教室搞得乱七八糟。这下可苦了我们的劳动委员,一整理就整理了老半天。
“小军人”有时也很安静。他最大的爱好是吹笛子。他告诉我,自从爸爸妈妈给他报了吹笛子的班,他就喜爱上了这门乐器。每天放学回家,都会抽一个小时练习吹笛子。而且这可不是爸妈安排的,是他自己想要的。他还说,要是学校里能允许带笛子的话,他就恨不得一整天都在那里吹笛子。虽然从来没有亲眼见过他吹,但我想他吹笛子时的样子一定非常陶醉。
我的死党又酷又可爱,能文又能武,你们肯定很羡慕我有这样一个同学吧?
随着时间的变化,小学的生活已经结束了。
9月1日是开学的第一天,校园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丽绿草如茵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天真烂漫的同学,和蔼可亲的老师,一切都在为的想象中……
随即,我又有了在初中阶段的第一个好同学——陈艳。她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平时很少说话,一张白净的脸上长着天使般的脸孔,一双黑色的眼睛送给人们春天般的温暖。日子长了,我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总觉得有一句话正适合她——“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是因为可爱而美丽。”她的心灵是美好的,我经常和她一起玩。随着我们在一起玩的时间不断增长,我的一些坏毛病不断的减少。
这就是我对新同学陈艳的认识,短短两周时间,就让我喜欢上了她。
看,走廊上那个和一帮男生在疯跑的小胖墩是谁?哦,原来是我的同学——吴琛。
吴琛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大男孩。他一张可爱的包子脸,他的脸嫩嫩的,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去捏一下。他的脸上嵌着一双迷人的小眼睛,一闪一闪的。塌塌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讨巧的樱桃小嘴,别看他的嘴小,但他也是很能吃的。他很喜欢笑,所以常常会露出两颗小白牙。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大企鹅,可爱极了!
提起吴琛,大家都知道他小时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鬼”,只要一放学,吴琛就会冲到妈妈怀里,撒娇的说:“好妈妈,你带我去炸鸡店吃东西好吃的好不好?"看到吴琛这样的请求,阿姨只好答应,吴琛高兴极了,他二话没说,拉着妈妈飞奔到炸鸡店前,对着妈妈说:“我要吃汉堡、鸡翅、可乐、薯条……我都要。”这些好吃都上齐了,他盯着桌上美味的食物
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便迫不及待地把鸡块送到嘴里,三下五除二就把所有的炸鸡都“干掉了”,可他还不满意,就连汉堡纸上的小碎渣也不放过,也要把它舔干净。怪不得他现在这么胖!
他虽然胖,但他这么胖可不是没有用,他可是我们班有名的大力士。下课时看见一些自不量力的男生在和吴琛比力气,他们比扳手腕,吴琛用一个手和他两个手扳,可我还是觉得吴琛毫不费力的把他们一个个打败,他们都向吴琛竖起了大拇指,说吴琛了不起,我猜吴琛心里肯定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们班上又贪吃,但力气又大的可爱的吴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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