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我因为有急事去一个住在郊区的同学家,为赶时间便抄近路走入了一条偏僻的小巷。我因为害怕,心跳得“咚咚”直响,真后悔不该走这条路,可是事已至此,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我发现前面有一处光亮,似乎是一个人提着一个灯笼在走。我急步赶了上去,正想打招呼,却发现他是一个盲人,一手拿着一根竹竿小心翼翼地探路,一手提着一只灯笼。我纳闷了,忍不住问他:“您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个灯笼走路呢?”
盲人缓缓地答道:“这个问题不止一个人问我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为自己归路,而是让别人容易看到我,不会误撞到我,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而且,这么多年来,由于我的灯笼为别人带来光亮,为别人引路,人们也常常热情地搀扶我,引领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沟坎,使我免去许多危险。你看,我这不是既帮助了别人,也帮助了自己吗?所以,每天晚上出门,我总是提着一盏灯笼。”
挫折像镜,可照出世态炎凉冷暖。在它面前,真与假昭然若竭,泾谓分是。是知已,挫折便把你和他拉得更近,是亲人,就会说“天涯海角,永不分离。”是假朋友,挫折会掀掉他的面具让他现出原型,是敌人,挫折也会让他得意洋洋,放松竞争。挫折是一种验,也是一种确证,挫折是一次愚蠢,也是一种成熟,挫折是一次死亡,也是一次再生。
悠悠人生路,挫折伴你行。
在我们家没有什么成文的规定,大家也不会把家风这个词挂在嘴边。但是我认为家风是一种精神的传承。祖辈们虽然没有说,但在他们的一言一行中无不为子女树立榜样,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这就是我们的家风。
勤劳,这个词用在祖辈们身上是在合适不过的,当年,因为村子穷,爷爷凭着自己的手艺在外工作,打拼;奶奶亦是如此,终日坐在缝纫机前为别人做新衣,而为自己子女做的新衣少之又少。他们每日起早贪黑,有时天还没亮就要起来做事养家糊口,只有靠自己的身体肩扛手拿,有时要走很长时间的路才能到自家地里干活,不知道穿破了多少双鞋,所以他们辛苦赚来的钱,从不乱花。
孝顺,在爸爸身上我看到了完美的诠释,虽然常年在外打工,打他无时无刻不思念家人。每星期总会打几个电话询问爷爷奶奶的身体状况,家里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日常用品,尽管跟他说,为了不让爸爸担心,爷爷奶奶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未雨绸缪,俗语说得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许多人都是大难临头才思考,这就显得太匆忙。父母总是想得很远,有时我不理解,为什么这样做,到事情发生后我才明白。此后我也开始考虑事情的可持续发展性。
善良,这个词我们全家都有很好的体现。一次妈妈在厂里捡到一只奄奄一息的白猫,带回家里,我们给它洗澡,喂它喝牛奶,但是几天后它还是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可能是它患上什么病。几年后家里有养一只狗,到现在为止,已经养了三年。
家风说也说不完,道也道不尽,每个人的家风都不相同,但是都是好的。严格遵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使我们的民族文化在我们这代人身上继续传承,这就是我们家的家风。
记得小时候,爷爷经常慈祥地对我说:“我的爸爸呀,可是一位烈士呢……”讲到这时候,那双睿智而又明亮的眼睛里渐渐泛出对过去向往的波涛,仿佛在想象着那个遥远的年代,硝烟弥漫的临汾战场上,一位勇敢的战士骑着高头大马冲锋陷阵。当我用不解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爷爷空灵的眸子时,他眨眨眼睛,仿佛缓过神来,慈爱地摸着我的头说:“你的曾祖父啊,可是一位烈士哦。记得那年……”他止住了话头,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努力地回应着他眼角泛起的泪花。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有一年回老家,爷爷依旧是满面笑容,摸摸我的脑袋,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走到一个柜子前翻翻找找。我好奇地凑过去张望着,只见地上整齐地堆放着大大小小的相册和书籍。我随手翻开一本相册,爸爸青涩的脸庞呈现在我的面前。“爸爸还带着军帽呢!”我笑着指出来。爷爷凑过来看看这张照片,点点头说:“是啊,你爸爸可是当兵出身的。”“真的吗?”我睁大眼睛问道。“当然了,那年他去参加香港回归仪式,我别提有多开心了。”他脸上每一丝皱纹中都泛出了自豪感。我不忍心打断他的回忆,悄悄往后翻看着爸爸军校同学写下的寄语。透过那笔记上工整的一笔一划、一个个朝气昂扬的签名,我仿佛看见了爸爸刚刚穿上军装时的欣喜,看到了他训练时黝黑但却神采奕奕的脸庞,看到了他在分别时与即将天各一方的战友们依依惜别、互相勉励的样子。
爷爷翻出一本微微泛黄的大书,书面上写着—《xx县志》。他像捧着珍宝一样翻开,笑着指着一个名字对我说:“你看,这是谁?”我惊讶极了:“爷爷,这不就是你吗?”他点头赞同着。读着简介,我发现眼前这个年过古稀的老人,竟然一生忙碌着为国家做出贡献,我的内心油然生出一股尊敬之情。原来爷爷的一生并不像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他也曾是一个为事业为梦想奋斗着的人,直至现在,只是我未曾留心而已。
因为家中两辈都是当兵人,我对那一套绿色的军装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多少仁人志士为了国家的兴亡而抛头颅、洒热血?多少仁人志士为了国家的崛起而倾尽所有?正是他们无悔、无私的付出,新中国才迎来了又一次的辉煌!五千年来,祖国历尽风风雨雨,但这群满腔热血、顶天立地的英雄豪杰们浴血奋战,用他们的青春和生命换来了今天繁荣昌盛的中国!他们是历史的见证人,虽然他们如今已不再年轻,但他们却以不变的热血教育着我们,让我们的内心充满了对祖国母亲的热爱!
从小家里的老一辈就常常教育我说,要为祖国的美好明天出一份力。他们这些年来对我的言传身教使我受益匪浅:对任何人都要恭谦有礼,任何事情都要怀以最大的热情去尽力做好,别人需要你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等等。春风化雨般的教诲常常在我的耳边响起,我的内心也正像那春风中的小苗一般,茁壮生长。
我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也能够像我的前辈们那样,站在祖国发展的光明舞台上奉献自己的力量。或是当一名女兵,守卫祖国的每一寸领土;或是当一名教师,为祖国输送新鲜的血液;或是当一名法官,惩治不良的行为;或是当一名海外归来的游子,奉献自己的学问。
以言语教育着我、激励着我的前辈们,亦或是那些甚至未曾谋面过的长辈们,都告诉着我这样一个道理:无私奉献自己,不要仅仅为了自己的前途,也要为了他人,为了祖国。家风正,世代传。这一精神将激励着我家族中的一代代人,一点点地传承下去。让我们大家携手起来,把这优良的文化传统传承下去,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吧!
最近我读了《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一本书,受益匪浅。书中“颜回煮饭敬师”的故事给我很大的教育。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孔子带领着他的学生周游列国,在去陈国和蔡国的路上被困,一连好几天没吃上一顿饭。他实在受不住了,只好大白天躺下睡大觉,想以此来忘却饥饿。孔子的大弟子颜回见老师饿得很,心中十分忧伤,就想办法乞讨来一些白米给老师做饭。饭做熟了,孔子刚好醒来,见颜回正从锅里抓了一把米饭往嘴里送,他很生气。后来知道颜回是把掉了炭灰的米饭吃掉了,把干净的米饭送给了自己,他深深感叹颜回是一个贤德的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尊师爱亲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我们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这样的传统美德。就是这样的传统美德,使得我们的国家成为有名的礼仪之邦。“尊师爱亲”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的传统美德。
我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过去我在“尊师爱亲”这方面做得不够好,见了老师不能主动问好,老师留的作业多了还要满腹牢***。在家里,妈妈做的饭菜稍微有一点不和自己的口味,就又摔又打,很少主动替爸爸妈妈做些事。现在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尊师爱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灵深处。今后,不仅我自己要做好,还要用我的实际行动去影响更多的人。让“尊师爱亲”的传统美德在我们小学生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你贵或贱,美与丑,都不要忘记你还有一种永远大于金钱、地位的职责,那就是爱国。
也许,你所在的国家很贫穷,但请你不要忘了,热爱祖国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强烈、最温柔的感情。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多少爱国志士流下了千古绝唱。因为爱国,陆游写出了“位卑未敢忘忧国”。因为爱国,杜牧才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因为爱国,邓**说出了“我荣幸地从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世界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
爱国是无条件的,祖国是我们的母亲,谁都不能背叛她。抗美援朝战争中,我志愿军某部在与上级隔离的情况下,由于指挥失误,突围时数千人被捕。敌人对他们进行了严刑拷打,并用残酷手段在爱国战俘身上刺字。许多志愿军战士被刺字后感到莫大耻辱,他们忍着极大的痛苦,互相用刮脸刀把被刺上字的约6厘米长、2厘米宽的肉割掉。两千名志愿军被俘人员以这种壮烈的行动表达了誓死返回祖国的决心。
爱自己的祖国吧,因为爱国是一种神圣的职责!
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夜空格外凉爽,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两颗怦怦直跳的心交聚在一起,碰撞出爱的火花——他们相吻了……
都是酒惹的祸。这天傍晚,夕阳西下,余晖洒满大地,天边出现泛红的云彩,真是夕阳无限好呀!他被同事们叫去喝酒,不一会儿,她也出现在酒桌上。他喜欢她,但不敢伸张,只有自己默默承受相思之苦,因为他是已婚男人,而她还是黄花大闺女。她的出现让平时不爱喝酒的他提起了万分的兴趣。于是,他提议要和她绑在一起喝酒。就这样,在喧闹的氛围中,个个都已有几分酒意。
也许是上天的安排,或许是上苍可怜他的这份情,酒兴正浓的他们停止了,开始闲谈工作上的事情,他和她走了出来,来到了楼道上,借着路灯,他看到了她那红晕的脸蛋,心中怦然心动,有想吻吻她的冲动。于是,他不由自主地把她揽入自己的怀里,他吻了她。他,像是在做梦,那感觉不知咋才能形容。此刻的他唯有尽情地吻着她,如痴如醉。当他正梦想时,她推开了他,他也没再继续下去。这时的他呀,多么希望时间能一直停留在想问的那一刻,直到永远。
他没再继续,是因为他爱她,尊重她的`选择。
他送她回了家,自己在同事的相送下,也回了家。回到家中,他假装醉的厉害,妻子询问他,他敷衍了几句,妻子就进入了让梦想,可苦了他了。他其实是“酒不醉人人自醉”,那晚,他整宿没合上眼,满脑子都是那动人的一幕,睡在床上,辗转不寐。嘴角边还余留着她的唇味……
故事并没有这样结束,第二天,他来到办公室,同事问他,他假装醉酒了,啥都记不得了,其实最记得清的就是他。他苦呀,一肚子的苦水无法诉说,他深深知道,自己更进一步地爱上了这个未婚女人。就连晚上,他与妻子房事时,脑子里想到的还是那一幕幕……
谈到这,结局我想你们也略知一二了,他从此心如刀割,心痛难耐,不为别的,只为爱她,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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