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雪花纷飞的季节,又是一个黑与白统治的夜,又会是一个新的起点……
雪,还在下着,她的白罩了大地;雪,还在下着,这情景是那样熟悉,雪还在下着,留给路灯的,却是孤寂。
三年前的一个雪夜,也是这样的一个寂静的夜,我还在和朋友们在外面看雪.我们随心所欲的遐想,想着将来回有多么多么的美;我们充满自信的大喊,自己必将有段光辉的岁月;我们都在等待,等待去寻找各自的梦。
三年后的这个雪夜,我已完成了
那一半的梦想,考上了所好的高中,走在了寻梦的路上,也曾经历了失败后的伤感.到了这儿,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自以为的那么杰出,不过是一只方见世面井底蛙,一个普通人。雪,轻轻的落在我的脸上,一下子便让我清醒了许多,大概,这才是真正我我吧。
我走在路灯下,任凭灯光玩弄我的影子.不,我决不能让时间就这样蹂躏我的生命,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我又能做什么呢?
风明明吹在脸上,可总觉着后背发凉。命运就是这样,拼命的跑,想抓住幸福,依然连它的尾巴都碰不到;有时我使劲的逃,但即使没有尾巴,痛苦仍然能把我按在地上,呼吸都很吃力……
我迷茫了,我是如此平凡,似一片片的雪,我也必将如雪一般,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人时间吧。
就在我有些自暴自弃的时候,一个雪球打到我的头上,几个孩子在不远处和雪嬉戏着呢.那雪落在身上,真凉!谁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了吧,呵呵,看来我还不如几个孩子,我小瞧了雪,也小瞧了自己,其实,我可以做到。
不再想了,面对现实,才能创造未来吧。
一路奔跑到了家,把路灯孤零零的留在了那.老妈还在桌旁等我回来,还是那双熟悉眼睛,还是那充满亲情的眼神,却让我看到里一个新的梦,如此美。
窗外,雪还在下着。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春天是万物苏醒的季节,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气象。一听到妈妈要带我去乡下踏青,我直拍案叫绝。
到了乡下,我顿时傻了眼,感觉自己不是到了乡下,而是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一样,到处都被绿色所覆盖,生机勃勃的。我在那一瞬间的时候,心情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最令我留恋的,就是那片绿油油,上面金灿灿的油菜花地了。远看那油菜花地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一吹动像一波波金色的浪涛奔流过来,金灿灿的仿佛能把人的眼睛照瞎一样。阳光照射,花瓣黄色的,好像就是太阳的光芒照在上面,油菜花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过来,照在我们的心上。近看油菜花地像一把把金黄的小雨伞,微风乍起,这一把把小雨伞仿佛都像一位位美丽的少女,欢快地跳起舞来,我走到油菜花地中,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朵油菜花,在微风中摇曳着,春光明媚,鸟语花香,身边的春意越来越浓,我的兴致也越来越浓了。浓浓烈烈地从心中传递到嘴中:“真美啊。”我不禁倒在花地中,享受着春天的温暖和带来的欢乐,我细细地闻着,一股菜花香从空气中飘进我的鼻子里,我瞧了瞧手上,满是花粉,我闻了闻,真香啊!这时我又看见一只蜜蜂飞过我的眼前,我不由地感叹起来:大自然真美丽啊!
还有那一望无际的麦田。绿油油的,像一朵含苞未放的花一样,当我把手伸过来的时候,她好像又害羞似的退了回去,她好像有感情。当绿油麦田和金灿灿的油菜花相结合,像是一块翡翠上镶了一块金光闪闪的金子,蔚为壮观。
如果你也想寻找春天,那你就到乡村来吧,那里会让你看到生机勃勃的景象。
春天是个好季节,它没有夏天的炎热,秋天的孤寂,冬天的凛冽。春天就是上天赐给大地的礼物,使大地变得丰富多彩。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万物都苏醒了,也正是因为它们,才能够呈现给我们这么色彩斑斓的春天。
看,小草露出了小脑袋,使着劲的向上成长着,生怕有人忽视了它的存在。
看,月季花开了。甜美的花苞在一夜之间绽放,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人们心情舒畅。
看,柳树抽出了新芽。那绿色的小辫子让柳树姐姐高兴坏了,柳树姐姐自豪的与春风跳起了优美的“华尔兹”。
看,小溪流动了。那奔流不息的溪水是在感激春姑娘为它解冻呢!
看,淅淅沥沥的春雨落下了。俗话说“春雨贵如油”,可不是吗。它像牛毛,像细丝,像花针,落在大地的每个角落。
看,公园里的小朋友多起来了,他们打打闹闹,仿佛是在庆祝脱掉春装后的喜悦。
看,公园里的风筝多起来了,一只只五颜六色的风筝,仿佛是在祝贺春天的降临。
看……
“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不是吗,春姑娘披上彩色的外衣后格外高兴,于是她欣喜的带着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动物的奇幻世界。
看啊,冬眠的棕熊苏醒了,它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去储藏新年的食物。
看啊,小蜜蜂们小蜜蜂一个个都跑出来了。它们提着装蜜的\'小桶,辛勤的为大自然劳动着。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实都是在赞美它们啊!
春天,就是因为它们而美丽,就是因为它们而散发出无限的生机。它们衬托了春天的美,让春天不是单调的,不是冷清的,它们为春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那日逛街,看到一个孩子坐在父亲肩头嬉闹,便想到了我和我的父亲。
小的时候,父亲是座山,坐在他的肩头,我会因这种宠爱心生得意,还会因那里能看到新奇的世界而兴奋不已。慢慢长大,父亲时常会骑着28自行车载我出门,怕后座不安全,让我坐在车的前梁。我在他双臂环绕的怀里,驶向前方,也在一路旅程中看到了后座看不到的风景。或许是父亲从小给我的这种视野过于开阔,让我习惯了如今远离家乡,在外闯荡。但时至今日,那些年在父亲面前成长的日子,依然如昨日般历历在目。时间就是那么矫情,从不肯在美好的东西上多停留一秒钟。当你身在幸福却不知感知,也未曾想起扭头去看一眼父亲的脸,时间滴答一声悄然走过,等你想起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溜走,猛一抬头,便看到了父亲那张满是皱纹的脸。
从什么时候父亲开始老了?高中,大学,还是上次回家过年?走过的时光从不以分秒计算,当我意识到父亲开始渐老的时候,仿佛真的就那么一瞬间,他的脸上就生出深深的皱纹,像春日耕田的地垄沟儿,肤色也如黄土般,粗粗嶙嶙。我惊叹时间在他脸上刻下的痕迹,也因我自己未曾仔细关注父亲而心生愧疚。他怎么就说老就老了呢?我真的想不通。
回想起我和父亲的林林总总,从出生到现在,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也没骂过我。这在我淘气的童年里可算的上是一件幸福的事。我想,每一对农村父母,都会将自己的一生全部搭在孩子身上。我出身农民家庭,父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他肯定懂得“棍棒出孝子”的道理,只不过他的爱,如今看来,隐忍善良又大气,很多年后我才恍悟,这是性格使然。我也还算争气,作为家里的老三,唯一的男孩,在父亲这种看似并不严格的教育下,虽然淘气,但并不张扬跋扈,不可一世。
父亲的爱,浓烈但不善表达。
记得七岁那年,我正淘的没边,夏日大雨刚过,村里小河如我般活泼不可耐,涨得湍急。看到村里半大的哥哥姐姐们撸起裤管下河摸泥鳅,我也按捺不住,跟着下了河,却一不小心,滑进了桥下面的水窝里。水流冲着我的脑袋,压的我抬不起头,我在慌乱中挣扎,却越陷越深。后来被人救起,迷迷糊糊中又被送到了奶奶家。刚被奶奶裹进被窝,就看到一个男人风驰电掣地跑进屋来,一抬头,是父亲。我突然哇的一下子哭了出来。从陷入漩涡到父亲来,我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可是看到父亲,气喘吁吁的站在我的面前,惊慌失措的望着我,我也不知怎的了,仿佛胸腔中灌进的不是水,而是这世界上最大的委屈一样,全都倾泻而出。父亲见我哭,更慌了神,裹紧被子,抱起我就回家。回家的路很短,但在我的记忆里,却走的很漫长。他全身都在抖,还抱我抱得紧,手上的力道也勒的我生疼。
那时父亲怀里的我,尚不能学会去顾及父亲的感受,直到后来长大了,发生了一件事,才让我多多少少体会到,当年父亲怀里的自己,把他的心,勒的有多痛。
事情发生在高中的一天,母亲突然给我打电话,说父亲帮舅舅家翻修房子,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下,背过气去。我的心当时就懵的一声,跌了下去,挂了电话就往家里赶,一路上手足无措,脑子也混乱无比,心里的惊慌与恐惧吞噬了我,我突然便想起了七岁夏日那条路上的父亲,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一路跑来找我,又是以怎样的心情把我抱回了家。他的颤抖和大力抱紧我的臂膀,一定也是因为恐惧。后来回到家看到父亲并无大碍,我的心瞬间就涌上了一种心酸,我想,随着我长大成熟,父亲变老,我会一点点的去承担那种心痛,一点点的接近那种恐惧,本该因成长脱离父亲独自有担当,却因为体会了父爱而更加依赖和亲近父亲,这种难以言说的感情,终将愈来愈烈。
转眼便到了高中毕业,选学校和专业的时候,我征求父亲的意见。父亲告诉我,让我自己拿主意。填志愿的前一晚,父亲很晚才回家,见我没睡,突然同我说道:我问你洪叔了,石油专业这几年都还可以,电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然后给我说了很多关于石油和电力方面的就业前景。说罢他便离开了。我不觉莞尔,父亲让我自己做主,又希望我能一帆风顺,还不愿意强加给我意见。他的内心,这些天肯定比我还纠结和煎熬。
我的洪叔是石油管道局的一名工人,也算是家里唯一有正式工作的人。父亲一个没读过几年书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将洪叔那些话一字不漏的记下来并转达给我的。录取通知书发下来,我去异地,本来自己去报道即可,父亲却担心这担心那,非要我母亲同我一起。我便想借此机会也让父亲出来看看,他却以没有时间为托辞,不肯来。想起填报志愿那会儿的情景,便知当时父亲肯定也是心念着我,但碍于面子和各种家庭琐事,抽不开身,便不过来。适逢大学毕业,我再次央求父亲来学校,看看儿子四年生活学习的地方,可他还是那句话,没有时间。我不甘心,便以东西一个人带不回家为理由,硬是把父亲约到了学校。父亲来的那天,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到一边,专门陪着他们逛了我的校园。我们去了寝室,又去了学校图书馆、教学楼,还给他和母亲在学校的校牌前照相留念。那张照片,现在还在我的手机里,父亲的面容,看上去拘谨又欣慰。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关于父亲的好多优秀品质,像光一样,照着我。
父亲没读过几年书,但印象中却把自己和家人的名字写的都很好看,虽不是什么书法墨画,但每个字看上去都苍劲有力,古朴厚实。或许这样形容有些夸张,但父亲的字在我眼中,就是这样子的,并且我觉得还很难得。现在想想,已多年不见他拿笔写字,一双手长满了老茧,我知道那是握多了锄头,握多了家里的担子,岁月在他手上打磨出的痕迹。我曾多次拿起笔,模仿记忆里的字迹,看看,再看看,从一开始连字体的样子都不见,到后来有了样子,但仍不见他字体的影子。况且上学工作,多年以来,我自己的字写的也越来越轻飘飘,有时候不认真便一划而过,有时候追求潇洒一挥而就,殊不知,这从来就是个追随者所为。在写字上,也未曾有个主心骨。父亲虽然受教育少,文化程度低,又不经常练字,但他懂得字如其人,每一个字,都虔诚又认真的去书写,因为这就是一个人处世态度的微缩影。我写不出,大概是因为我至今连韵味都未能完全体会,更找不到那种切入体肤的感受。
父亲不醉酒,在男人的角度来讲,当真以身作则。但在我的印象里,也曾经喝多过一次,仅此一次。那年我还小,父亲酒后推门而入,浑身刺鼻的酒气,还没走到堂屋,便在院子里吐的死去活来,母亲在一旁照顾他。后来听母亲讲,是因为父亲做生意赔了几万块钱,亏了空,自然情郁于中,便发散于外,借酒消愁。那时亏了几万块钱,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他醉酒后的第二天,同往常一样,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干活,从此之后,直至今日,未再醉酒一次。
父亲还做得一手好菜。我时常想,要是条件可以,他兴许是个不赖的大厨。父亲刀工漂亮,火候掌握的好,抖炒勺都不在话下。每次父亲掌勺,母亲便在一旁打下手,这厨房温馨的一幕和父亲的手艺,成就了我们家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饭菜。饭余,父亲习惯抽支烟,但母亲在家里定了个硬规矩:抽烟可以,去外面。对于母亲的这个规矩,父亲至今都是个好的执行者。有时我放假回家,在屋里抽支烟,被母亲察觉,她因疼爱儿子并不说什么,反倒是父亲,为了母亲,也要求我去外面。
毕业后,去单位报道那天,父亲送我到火车站,我很开心。离别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悲伤,反而因为我要去参加工作,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些许期待。可能因为长期外地求学,我与父亲大概也习惯了这种离别和相聚。但我没有意识到的是,其实每一次的离别,都和以往不同。我们是父母的棉袄也好,破褂也罢,终归是难以脱下。辞别父亲后,甚至直到进站时我都未曾回头望他一眼。那日和父亲一起送我的姐姐后来告诉我,父亲在车站外望了你好久。听得别人讲起我未曾注意的,背影后的父亲,突然心里很难受。大概年轻人的每一次的离别都是那么匆匆忙忙,更不知道,我们走后,父亲独自回家的路,又有多么的漫长。
拿到第一份薪水,给父亲买了一把刮胡刀。刮胡刀是手动的,因为父亲不喜欢用电动的,说胡子硬,电动的刮不干净。几个月后因事回家,发现刮胡刀依旧躺在崭新的盒子里,原封未动。我诧异的问父亲,爸,为啥不用。他答:儿子买的太高级。看着他的那把旧的用了不知多少次的刀架,再看看旁边那把崭新的,就像他和我。我不知道,父亲会将它保存到什么时候,或许还没用上这把刮胡刀,便已逐渐老去。
参加工作后,我常年漂泊在外,父亲虽想我想的紧,但却从不会主动给我打电话,即便到了忍不住的时候,也只是对我的.母亲念念叨叨:三儿几天没打电话了。大概是父子连心,每每父亲念叨我,我的电话便打了过去。母亲接了电话,总是先揶揄我们。可能是因为成长带给我和我父亲男人间的尴尬,亦或是离家久了不知如何相处,我总不习惯和父亲长时间谈天,我们之间的谈话,总不过那么几句简短的问候。倒是母亲,占了电话大多数时间,而母亲所说的,也往往是电话那头父亲在旁边左一句右一句的问候和叮嘱,这时的母亲便起到了传话机的作用:你爸说你那冷不冷?你爸说让你出门注意,你爸说新闻里云南地震了你那没事吧?如此如此。
去年回家,看见父亲的头发又白了不少,牙齿也掉了两颗。但精神矍铄,年近六十的他愈加显得小孩子气。晚上看电视,他会和母亲抢遥控器,还有一句没一句的逗我们开心,也会和我的外甥玩的不亦乐乎。这些都是我成长岁月里亲身经历但不曾感受到的,如今旁观者的我,突然觉得我的父亲、我、我的后辈,就像一个圆形跑道上的跑者。我看着我后辈们肆无忌惮的往前冲,就像当年父亲前面的我自己一样。跑得快,离着我的父亲也越来越远,终于有一天,你意识不到,人生便出现了一段缓慢的弯道,跑过弯道,我突然就从后面看到了我的父亲,开始有些遥远和模糊,后来越来越近,于是他在我眼前也越来越清晰。我看着父亲,似乎一不留神,儿子就奔向了远方,再也不需要他的呵护了。
岁月从不肯厚待谁,也不肯薄待谁,他只管公平公正的走过每一秒,刻录平平凡凡的每一个日子。在这些流年岁月里,我的父亲,像中国世世代代的农民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养大了三个孩子,并成功扮演着儿子人生中的向导。他对子女的爱,因文化匮乏且不善于表达,成为一种不便言说又不言而喻的秘密。我们成长的岁月就是去感知这种力量,因为你一定相信,父母在,心就踏实很多,但是他在我们身边,又将继续离我们远去。那些我和我的父亲一路走来的历程,多年以后,再回首,不禁潸然泪下。因为直到我从成年走向中年时,才恐惧到他们的渐行渐远,而我对他们的爱,却越来越浓。此时的我,多么想回到终点,看一看来时的风景。
愿时光更慢一些,让我有时间,和父母面对着面,坐下来好好聊一聊天。在这个世界里,一起老去。
圣·埃克苏佩里在这部童话小说里,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经历,表达了对人类“童年”消逝的无限感叹。小王子在旅途中到过六个星球,碰到过一个目空一切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消磨光阴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一个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才到达地球,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我”。
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
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
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
我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骄阳似火的七月,我看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小王子》这本书了。
故事中的小王子住在一个和屋子一样大的B612星球里,在那里,有一朵长着刺的玫瑰和三座火山。小王子每天都给三座火山打扫卫生、给花儿浇水,同时,三座火山为小王子热早餐提供了方便,花儿也经常和小王子津津有味的聊天。就这样,他们在星球上生活的更加快乐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大家要爱护花草树木,这样大自然就会变得更加美好。万一小王子不打扫三座火山,总是在那儿堆放垃圾,最后星球上就变得乌烟瘴气,小王子也就生存不下去了。
记得以前我上幼儿园中班时,植树节到了,老师带着全班同学和家长到郊外植树。可是,有人为了造房子,把树木都砍光了。我们植了树,不仅让大自然更美好,还让我们吸收到了更多新鲜空气。
为了地球,请珍惜身边的一草一木吧!
纵有“山国”之称的贵州高原,是多么的美丽、壮观,让人感到自然、舒适。我的家乡毕节,就座落在贵州西北部,这里山川秀丽、景色宜人。
当温暖的春风吹拂大地,许多的树木开枝展叶,到处一片绿色,给大地穿上了绿色的新装。在春光普照之下,苦寒一冬的杜鹃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又展开了她那灿烂而美丽的笑颜。一场春雨过后,空气是多么的清新。在一朵朵的杜鹃花中,隐藏着一小颗晶莹透亮类似珍珠的小水滴。而这一颗小水滴,就是让杜鹃花保持湿润,新鲜,美丽的宝贵之水。一群群勤劳的小蜜蜂,正在杜鹃林的花丛中忙忙碌碌地工作,可热闹非凡。
此时,在野外行走,你常会被这五彩缤纷的花的世界而吸引住。阵阵的花香迎风扑鼻,清香的气味使你仿佛进入了花的天堂,如同漫游在世外桃源。
看着那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心中无比惬意,让人触景生情。一棵棵的杜鹃树,一朵朵杜鹃花,就像一个个窈窕大姑娘。一片接着一片,一望无际,素有“百里杜鹃红”的美称。
清晨,杜鹃林里的杜鹃鸟打破了夜晚的沉静。清脆的鸟叫声奏响了春天乐章的序曲,唤起了百鸟争鸣。山雀、八哥、画眉……都拿出了自己的绝活,一起演奏春天的交响乐。三五成群的游客陆续来到这儿,又给家乡的杜鹃林增添了几分色彩。偶尔一声欢笑,就会惊起一群小鸟,展翅急飞,窜入空中。然后在空中盘旋片刻,又飞回杜鹃林,一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边消失了,那边又起来了,这样的一起一落,宛如花海中泛起的层层波浪。这样的美景使远道而来的游客不由得从心里发出感叹:“这儿的鸟真多啊!”
是的,这里的鸟儿的确多,同时,这里还有许多珍贵的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到了春天,许许多多的候鸟从南方飞回来,为家乡的春天带来了勃勃生机。
毕节,我可爱的家乡,你是多么的美丽,真是“花的天堂,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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