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这一举世奇景,它不仅仅是山,也是海,是山之海,云之海,松树之海,花之海,光之海,诗之海,是一片画的海洋。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期间,我的耳边经常听见长辈们在讨论它,赞美它。自那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想要了解它。而现在的我已对它十分了解,并对它有了强烈的感情,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一座山,亦是我家乡的象征——黄山。
黄山位安徽省的南部,跨越四县——歙县、黟县、太平和修宁。一亿多年前的地球地壳运动使得黄山崛起于地面,后来历经第四纪冰川的侵蚀作用,慢慢地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黄山宏伟、庄严、风光迷人,为著名的风景区。黄山在秦朝时叫做黟山,在公元747年(唐朝天宝六年)时才有这个名字。
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我喜欢它那美妙的景色。
在我看来,黄山是一个奇迹:在154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群峰耸立,这些山峰都是花岗岩体,通常是由竖直接合点连接。侵蚀和断裂促使这些岩石变成巨大的.石柱,形成了高峰和深谷。天阴时这些高山隐现在雾霭中,如虚幻一般,天晴时则尽展其威严与壮丽。黄山的颜色和形态随四季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春天,盛开的鲜花色彩缤纷,点缀着四处的山坡;夏天,可以看到青绿的山峰一座连一座,泉水在欢乐地汩汩流着;秋天把整个黄山装扮成红、紫相间的世界,正是枫树火红的季节;冬天则把群山变成一个冰与雾的世界,到处是银枝银石。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许多游客来到黄山,探求其神秘、惊叹其美景。
我喜欢它那清澈的温泉。
黄山的温泉享誉全国,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和开发出来了。黄山的温泉发源于紫云峰的山脚处,无论旱涝多么严重都从不干涸。黄山温泉属于高温碳酸盐型,对许多疾病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新陈代谢失调,心血管疾病以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运动神经系统的失调。这些泉水异常清澈,温度常年保持在42°C,既可饮用又可沐浴。
我喜欢它那百态的怪石。
黄山的怪石是自然造化的结果。黄山的地貌在第四纪冰川时期经历了巨变,数百年来在冰川的渗透和侵蚀下,岩石中有的崩裂,有的塌陷。由于经年累月地暴露在大自然下岩石慢慢地就呈现出千姿百态。桃花溪和云谷寺的较低处刻有“龙头”、“虎头”、“迷人”和“永恒”等字眼的巨大奇石,就是由于冰川作用被冲到这里的。黄山的怪石还有很多,比如:“仙人指路”、“喜鹊登梅”、“南海十八罗汉”、“神仙晒靴”、“松鼠跳天都”、“金鸡叫天门”、“猴子观海”、“童子拜观音”、“飞来石”……黄山怪石星罗棋布,简直就是天然雕刻的博物馆……
黄山,你的景是那么美,你的石是那么奇,你的水是那么清,你的云是那么密……黄山,你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家乡因你的奇而出名。
黄山,待我长大后,我一定会让你比现在更美、更奇……
我喜欢并尊重生命,它们是如此的奇妙,它们既大又小,大的是:它能拥有无限可能;小的是:它也能完全不被发觉。生命是如此奥妙又充满无限可能性的啊!
我喜欢忙里偷闲的\'日子,忙碌带给我无止尽的希望;而清闲则带给我无比的快乐;而希望加上快乐就等于美好的未来。忙碌的学习、忙碌的工作、忙碌的思考……, 激发一个人的潜力;而在忙碌之中偷个五至十分钟,甚至半小时听听音乐、打打球、放空……等等,储存能量,让自己在下阶段的忙碌中能展现出更辉煌的成绩。
我喜欢望着蔚蓝的天空作白日梦,在此时此刻,我便能尽兴发挥创意,构思更完善的策略度过下一段美好的时光。天空宛若一幅巨大的画布,任我把七彩颜色挥洒在 上面;我总能在一段甚长的白日梦之后,尝到甜美的果实——充满愉悦的生活。在我的白日梦里有原始森林、各种珍禽异兽、高科技功能及无尽的想像。我总能沉醉 在快乐之中,即便那些想像永远也不可能实现。
我喜欢绿意盎然的森林,有我们祖先的足迹,在那里,小鸟会为你唱歌,野兽会和你同游,而在树林的环抱下,你能自在的到处闲逛,一览大自然的奥妙,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渐渐茁壮。
我喜欢世界的一切,这一切是如此的温馨,具有安全感,我感谢自己是人类,体会它提供的一切的一切。
我的爸爸喜欢钱,因为他认为有钱便有一切;而妈妈则要车子,但爸爸要还钱,没钱买车,爸爸只好到处去借车,妈妈则天天闹着要开车,仅仅是因为这样能更早一点到达老家;而我的爷爷则喜欢看电视,自从去年装了机顶盒,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几乎一有空就呆在电视机旁,不是火烧屁股的是绝对请不动他;奶奶则是一个实打实的农民,她一干农活,便忘了时间,常常是凌晨便起,深夜才归。有一次,因为她中午回来的晚,我们早已吃了午饭,她见餐桌上空空如也,便挠挠头,又摸摸肚子,心里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吃午饭,如果不是爸爸看见她,她可能就空着肚子去田里了。r
爸爸最怕没有生意做,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没有活计就意味着没有钱赚,家里的生活也就会困难;妈妈最害怕没有车子,从城里到老家,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如果坐电瓶车,一遇上大雨就要穿雨披,搞不好还会被淋成落汤鸡,到时个个都躲在家里的被子里打着喷嚏,那滋味一定不好受,“
爷爷最怕脏水淋到身上就和清理下水道的工人一样全身臭哄哄的。奶奶最怕洪水淹没庄稼,就没有收入,全家就没大米饭吃。
大人们原来和我们小孩一样啊!
我跑到妈妈面前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下雨天蜗牛会成群结队的爬在墙壁上呢?”妈妈虽然并不感到奇怪,但是也不太了解,想了半天才说道:“双一,这个我忘记了,你到《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查找一下吧。”我只好去书上找了。
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之超级动物宝贝》上找到了有关于蜗牛的信息,上面说小蜗牛喜欢在潮湿的晚上和雨天出来活动,这是因为蜗牛体内有很多水分,一旦被太阳晒干就活不成了。所以,当天气晴朗,太阳高照的时候,蜗牛不敢出来,总是把身子缩在壳子里,隐藏在太阳照不到的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保持身体水分。而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淋淋的,这时候正对蜗牛的胃口,它便慢慢的爬出来觅食。在干燥的冬夏季里,蜗牛会用藻膜将自己封在壳子内,紧贴在树上休眠,以度过干燥时期。哦,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我在冬天和夏天都看不到可爱的蜗牛呢!原来它躲在潮湿的.角落里呀!
通过认真的观察,真的感悟很大,我不但发现了蜗牛的小奥秘,还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发明创造,就必须从小养成发现问题并学着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喜欢在操场上打躲避球的感觉,虽然有时候被打得很痛,但当我痛击对手时,我的心里呈现一种飘飘然的神秘感觉,在那炙热的夏天里,如果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躲避球比赛,我一定会留下许多遗憾的。
在寒冷的冬天里,就数喝红豆汤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了,在喝第一口时,那温热的汤滑进我的\'喉咙时,我的心头涌上了一股暖暖的感觉,第二口时,一颗颗饱满的红豆顺着热汤跑进我的胃,这种甜蜜的滋味真好。
我在校园时,最喜欢和风及枫叶一起散步,为什么呢?因为风每次都在我耳朵说悄悄话,但枫叶也不落人后,急着要我赶快跟他分享风对我说悄悄话,我分享后,枫叶都高兴的跟风炫耀他也知道峰的秘密,真是有趣。
在棒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刺激的比赛,就是棒球比赛,在打击时,我准备好姿势,砰!全垒打,队友的欢呼下,我成为了最有价值的球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
做最喜欢的事,让我的生命更丰富,又添加了一抹笑容。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一回到家,我就把它放到一个面对着明晃晃的镜子的鱼缸里。可它刚进去,就开始不安分地乱窜,把像扇子一样的尾巴展开,在镜子前面游来游去,好像在跳舞,时不时还对着镜子张开嘴巴。
我把我的这一大发现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斗鱼其实不在跳舞,它在和镜子里的自己争斗呢!"
真有这么回事?我带着疑问,又回到鱼缸前面,把镜子拿走了,都鱼立刻游走了。但等我把镜子放回去,它由马上游回来,在镜子前面游来游去。这下我确定了斗鱼一定是有视觉的,但还是没能搞明白它为什么要争斗。
于是,我又找来<<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斗鱼对配偶的要求十分严格,一定要两情相悦,互相配合,才能成功交配。如果其中一方不悦,或体形上存在差异。那便会导致严重后果:轻则不能成功交配;严重的.可能两败俱伤,甚至死亡。
同性之间的争斗更为惨烈,有时候两条雄鱼为了争夺一条雌鱼,而大动干戈,相互争斗。直到一方落败甚至死亡。正是这种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导致了斗鱼喜欢争斗的本性。
其实,发现就像一张纸,需要一双好奇的眼睛来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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