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
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
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今天,我读了《论语》的第二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因为这句话,我便思索了起来:
君子两字在过去是指身份地位高贵的人,小人在过去则是指身份地位低贱的人。而孔子却将这君子与小人重新定义了,现在很多时候君子都是指品行高尚的人,小人则是指品行低下的人。所以我们只要正大光明,就是君子,小人则相对阴暗一些,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大大方方去做人,而不应该鬼鬼祟祟去做人。
周而不比,是指合群而不偏私,比而不周指小人总是疏远大家,几个人混在一起,像个小圈子,就像我们班有些同学也是如此,组成小圈子是没什么错,可是如果整天在小圈子里阴暗地对别的同学说长道短,是非,这种行为就是小人了。这些便是我的理解,很清楚,我是要做君子的,所以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随便讲别人的是非。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大家带来酸甜苦辣。
《四签名》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惊人的判断能力,细致的观察能力以及超乎想像的推断能力。但他的性格十分古怪,就连和他生活多年的华生也难以琢磨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优点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总是观察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他总能把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最令我佩服的是机智的他在明处,而狡猾的罪犯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睡到别人随时可以理直气壮地敲响你家门的时候才起,简直太可怕了。
“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只是布里特—玛丽的人生信条之一。
成年可以后在公众场所大笑有心理负担?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必须毫无差错?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早上睡到了十点钟?不存在的,布里特·玛丽用一本书的人生讲述了自我实现的重要性。
有些时候,继续生活下去还是比较容易的,你甚至不需要知道自己是谁。只要你明白自己究竟在哪里,根本不用知道自己是谁。
她坐在黑暗中的木凳上,凝视着海报上那个让她一见钟情的红点,那正是她热爱地图的原因。因为年代久远,红点已经磨掉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也已经发白,但它还在那里,嵌在地图左下角和中心点之间,旁边写着“你在这里”。
是的,“你在这里”。
从最初,母亲一直很失望,活下来的是布里特·玛丽,而不是比她更优秀的姐姐。接下来,肯特总是说她没有幽默感没有想象力,连有香水味的衬衫也不愿自己丢进洗衣机,即使她所有的生活都以肯特为主。后来,在博格,她当了孩子们的足球教练,哪怕她不怎么懂足球,但她是被需要的。在博格,她第一次有了想讲笑话的冲动,在博格,她交到了第一个朋友,在博格,她第一次喜欢上了足球,在博格,每个人都会记住,她曾经来过这里。
按清单做事情的布里特·玛丽,发动了汽车,带着充足的汽油,驶向巴黎――她一直想去却从未去过的地方,开启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布里特—玛丽不知道太阳是什么时候冲破天空永恒的灰色阴霾升上地平线的,但它好像已经开始憧憬下一个季节的到来。
人生是一种冒险,冒险就应该是冒险的样子,不是吗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小说的主人公是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在作者的笔下显得冷静、勇敢、智慧超群,所以,这本书十分吸引我。
这个寒假,我已经把这本书读完了。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很多人物,有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华生医生、摩斯坦小姐、其他侦探、琼斯。
从这本小说中,我了解到了福尔摩斯喜欢装扮成别人;他有时还不顾劳累地外出寻找线索;他观察十分认真,能注意到细节,他的推理相当准确;它对化学方面很精通。
读了这本小说,我还知道了有的人是为了别人而***人的,有的人是因为复仇而犯罪的,有的人是偷盗犯,种种犯罪情况都会发生。而这些犯了罪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随意害人、不能偷东西,更不能做强盗和***人。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