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新时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年代。法制越来越健全,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有了法律,才会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有了法律,人们才能得以和平共存,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爸爸、妈妈不随意体罚我们,教师不随意体罚我们,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他们可能会说: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近,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具有关数据来看,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有了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只有我们心中有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有了法律,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只有大家心中有法律,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同学们,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法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生命健康,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时时自己,保持高度警惕。
花季时节,法律看似多么的遥不可及。但随着违法犯罪已经呈现低龄趋势,这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周小雨父母离异后,他跟着继外祖母住在一套租住房里,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周小雨早就辍学在家。今年1月 18日凌晨,在游戏厅疯玩了的周小雨回到家,继外祖母张某大骂了他一顿,因上网还欠了一大笔钱的周小雨找继外祖母要点钱,张某一口拒绝了。周小雨很愤怒,随后产生***掉继外祖母的念头。半个月后,周小雨在上网时遇到了魏东、杨俊、代勇,是打网络***人游戏的老搭档,周小雨说:“你们帮我找点工具,我想把我外祖母除掉!”魏东等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还自告奋勇地找工具 。当天晚上,几个人揣着两把从网吧里偷来的砍刀,赶到周小雨继外祖母的家中,伺机轮流举起刀对着张某砍去。之后,几个人跑到楼下翻钱,还未断气的张某发出***声,周小雨听到后提议再补几刀,魏东吓坏了说不敢。代勇威胁道:“要是你不动手,我们就只有砍你了!”就这样,张某死在外孙和网友的刀下。今年2月3日,周小雨等4人因涉嫌故意***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10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我听完后思潮起伏,思绪万千。实在难以想象,这些花季少男少女如何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无尽的黑夜,他们已经两鬓斑白的父母如何艰难地面对多年辛劳付诸一炬的残忍结果。法既是有情的,也是无情的,它既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也可以让你失去自由。
作家柳青有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世上没有后悔药,走好人生每一步!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不小心的肢体动作,一个闪过的念头,在你推我撞的混乱中渐渐地走上不归路。网络的虚拟,现实的残酷,往往令我们措手不及。在充满诱惑的今天,我们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辨别,学会分析,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从自身做起,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从而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周围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小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我们卸甲实验小学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这里有几个号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110、120、119、122、114、84735094,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遵守校纪、班规,做文明学生
今年学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推进《扬州市小学减负的六条规定》,贯彻学校精致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再提醒同学几点:
1、学生在校时间为6个小时。学生可以提前半小时到校 即上午7:00-7:30 下午1:00-1:30为学生到校时间。家长严格按时接送,不得提前和推迟。在规定时间以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
2、 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骑自行车。在行车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或相互追逐。如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均由自己和家庭承担。学校提供摆自行车的场地,学生自行车均要配备好车锁,并按要求摆放在规定地点,学生无锁车在校园内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学生自行车做到“五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脚蹬,有撑架,确保自行车行车,停车的安全。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午间静校制度。走读生中午在家休息,作业,1:00-1:30规定时间方可到校。午间在校代伙的学生,必须在护导老师的安排下,在指定班级参加午休与学习。在规定时间内所发生地一切经济,责任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三、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最近几天,我观看了一部名叫《与法同行》的'电视剧,里面讲述了与我们同龄的青少年朋友不小心误入歧途,无法自拔,最终违法的故事。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时时刻刻在我的脑海里徘徊。其中,最令我感触至深的是一位羽翼未丰的少年马文的故事。
马文从小住在他继父的家里,虽然母亲对他是百般的溺爱,可继父留给他的,往往是一句句冷酷无情的话语,他的心灵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摧残。马文的心里缺少爱心和温暖,更多的是仇恨和逆反心理。长大后,马文开始对电脑产生强烈兴趣,立志要当一名电脑天才,通宵上网,上课睡觉,被老师批评,萌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买来了非法的黑客软件,破坏了老师的电脑,攻击了继父公司的网络,使其陷于瘫痪,最终被警方抓获,锒铛入狱。
少年马文的遭遇,在令人感到心痛和惋惜的同时,也引起了我的深思:马文有着美好的理想,可他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违背社会道德法律准则,聪明反被聪明误,走上了一条违法犯法的错误道路。曾经有一少年犯忏悔道:“以前,我以为自己的行动是自由自在的,自己喜欢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是不受一点儿约束的。上了法律课后,我知道了法律带有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它规定人们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如果不懂法,就会干糊涂事,就会走上犯罪道路,我现在知道了,学好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是啊,在我们的四周,有多少因为不懂得法律而酿成的悲剧,有多少鲜活的生命在法盲的阴影下渐渐枯萎?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不经意间流露着,很近,近得触手可及。此刻,我不禁想高声吟诵:与法同行,可以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