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步入小康社会的农村,仍然有不少的红砖瓦房,也有的房顶不是红瓦而是黑瓦的,我家的就是黑瓦。
那已经不是专一的黑色,而是有些发青,瓦间长着一片片的青苔,本来房子已经很老了,这样一来,更让人有一种封建旧社会的感觉。由于房顶厚重,夏天的时候,屋内还是比较凉快的,即使是没有空调,在最热的天气里,吊一架电风扇也就够了,这点让钻在在密不透风的楼房里的人们所艳羡,也是我喜爱它,不愿搬走的原因。其实如果住着这样的房子,周围是一定不能少了花草树木的,一来可以起到装饰的作用,房子不会光秃秃的显得单调,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高大茂密的枝叶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晒隔离”作用,所幸我家院子里至少有不下五棵树,有粗壮的,也有刚长二三年的,我妈又是个喜欢种瓜栽豆的人,墙上爬着密密麻麻的豆架,放眼一望,满眼底的绿,满院的生机与希望,而年代久远的老房子则安静的坐落在层层树影后面,为众多枝叶所掩映,乍一看,真有几分淡雅与神秘。
这样的房子也是有其不足之处的,例如狭窄拥挤,家居摆设总不能整齐大方,锅碗瓢盆总是挤在一起,屋子里更放不下大物件,倘或遇到下雨天,就更为糟糕,闷热潮湿的气氛先不说,地面上泥水践踏一片,并且更让我不舒服的是,在我吃饭或喝水的时候,头顶上猛然掉下一块东西,落在碗里,定睛一看,原来是泥土,但也已经污染了东西,于是这种时候我会生气,甚至想立刻搬进新房子里,但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类似这样种种的小问题,并不能消减我对老房子的特殊感情,在那片绿荫下,曾留下我们一家人围坐在树下乘凉说笑的回忆;在那丛豆架前,曾留下母亲辛勤劳作的热忱希望。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这些,叫我怎能忘记,这陪伴了我二十年、这么善良可爱的老房子。
虽然现在大家都住上了不错的房子,但我的房子却有些与众不同。它的外形是由玻璃组成的`,是一个高大的长方体,和以前的水立方差不多,但我的房子上面还塑着成立新中国的主席——***像。在高大的“水立方”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威武、高大。
不要看他是用玻璃做的,但是他可以防止各种自然灾害和各种武器。从里面可以看得见外面,但从外面却看不见里面。它可以防盗,从里到外共有三层,第一层是门,它上面装饰着各种金银珠宝,令盗贼垂涎三尺,就忍不住要去偷盗。盗贼一般都是晚上活动,当它们拿出工具准备开门时,门里面的报警器就会立即报警,令盗贼们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就被警察给抓住了。如果盗贼技术高强,没关系,第二层里面是错综复杂的红外线,只要稍一碰到,这里就会被立刻封锁,然后自动摄像头会自动搜查这个房间的每个角落,如果发现盗匪,便会立刻通知主人和警察,令盗贼无处可逃,插翅难飞。如果盗贼侥幸过关,那么第三层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通过。这里全部都是怎么打都打不死的机器人,它们发现盗匪不会立即报警,“而是群起而攻之”,把盗贼五花大绑,然后会报警并拉起“警报”把还在睡梦中的主人叫醒。
最让我得意的是它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而且还可以任意变形。它可以变成汽车,并且主人只要吩咐一声,立马就有机器人上来把主人想要的东西送给主人。
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这个称心如意的房子不再是梦!
Jane Eyre is a first-person narrative of the title character, a small, plain-faced, intelligent and honest English orphan. The novel goes through five distinct stages: Jane's childhood at Gateshead, where she is abused by her aunt and cousins; her education at Lowood School, where she acquires friends and role models but also suffers privations; her time as the governess of Thornfield Manor, where she falls in love with her Byronic employer, Edward Rochester; her time with the Rivers family at Marsh's End (or Moor House and Morton, where her cold clergyman-cousin St John Rivers proposes to her; and her reunion with and marriage to her beloved Rochester at his house of Ferndean. Partly autobiographical, the novel abounds with social criticism and sinister gothic elements.
房子是老式的,墙壁由厚厚的泥砖筑成,屋顶是木制的。时间已经很长了,我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盖的,有时候房顶直掉朽木渣,更不用说下雨了,满屋接水的脸盆桶,发出的“丁丁当当”声,有节奏得好像在演奏。屋子虽破可还是冬暖夏凉。夏天,只要打开墙上的窗户,一阵阵的过堂风真是舒服极了。到了冬天,小屋整日被太阳晒着。爸爸又帮我用报纸封上窗孔,依旧是暖烘烘的。而同样住在四合院别住户,不是夏天闷得难受,就是冬天阴冷得够呛。这可能也是值得我怀念这座小屋的原因之一吧!
我不知道爸爸当初把房子让给我的\'理由是什么。可能是,让我刻苦学习或培养自立能力,可决没想到,哪里竟成了我的乐园。我让父亲把房子尽量简单一点儿,最后简单得只剩下一张写字台,一张床和一个存衣柜。屋子虽小,可这样一来,剩余的空间扩大了好几倍,当然,我们也就有了娱乐的地方。自从我一上学,这里简直成了“俱乐部”,只要不在,这里比街上还热闹。我们在这儿下棋,打扑克,有时候,把写字台往当中一横,架起网子,便打起了乒乓球。有的同学实在没的玩儿,便在床上摔跤了。每次等他们散后,屋子里便乱得一团糟,那里还有心思学习呢?没想到,有一次,被父亲发现了,父亲并没有大发雷霆,却和蔼的来和我们玩,那次可能是玩得最痛快的,以后父亲便没有时间来陪我们了。还有几次,我们学校要举行书画比赛,这里便成了训练场地:画得好的便贴在墙上,供我们一同欣赏。
在这里,我享受了无穷的乐趣。和同学们在玩耍的时候简直分不出谁是屋子的主人,这里是我们共同的乐园。许多同学羡慕我有一个这样的小天地。的确,我也因为有这样一小屋而自豪,快乐。
没几年,我们便搬出了那里,并且离得很远(小屋在城里,我们在城外),因此很少再去那里。现在听说那里已拆除了,盖起了楼房。可我到现在还一直怀念着那间小屋,在我的脑海里总闪现着那间小屋:一间小屋,木质屋顶,冬暖夏凉,房里简单地摆着一个写字台,一张床和一个存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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