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玛蒂尔德多么愉快的一天啊我们有肉汤喝了!!”
“……”
“……玛蒂尔德?”
“……”
“……玛蒂尔德?”
“假的。”
“什么?”
“假的。”
“什么?你在说什么玛蒂尔德?”
“十年前福雷斯蒂埃太太借我的那串项链是假的。”
“什么??”
“是假的。”
“……”
“……”
“……太好了!!!”
“什么?”
“太好了玛蒂尔德!”
这突如其来的喜悦使罗瓦塞尔的脸涨得通红,他颤抖地捧起了玛蒂尔德的脸亲了一下。“太好了!!我们有钱了!!我们可以将它卖了,我们将会有三万六千法郎!!噢天啊!我们以后可以每个星期,不!每天都可以有肉汤喝了!我也可以买几只鸟枪了!你甚至再置办几件你喜欢的礼服了!而且我也早就想去……”
“不!”
“……啊?什么意思?”
“你不能把这串项链卖掉!”
“为什么??!!”
“……多么漂亮的项链啊,它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项链。以后我若是戴着它去参加舞会,一定会再次吸引所有人的目光的,像十年期一样!!
”你疯了?!我们的十年就是为了它!三万六千法郎啊!你疯了!“
”它多美……它多美……我一定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的……一如十年前那晚一般……“玛蒂尔德直直的看向项链,自顾自地喃喃着,旁若无人一般。
送回项链之后,玛蒂尔德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了河边的公园。
此时已是黄昏,河面上许许多多的白色的水鸟飞来飞去,似乎脚上还踏着华尔兹的舞点,尽情的飞翔;黄昏的天空显得那么的美丽,那红色的余光散在河面上,照在水鸟身上,洒在正坐在河边凳子上静静注视着河面的玛蒂尔德的脸上,她显得是那样的美丽迷人,脸上看不到一丝的苦楚,却显得那样的轻松……
玛蒂尔德,看着水鸟飞舞,脑中回想起那个舞会来,那个晚上她是多么的美丽,多么使人倾倒啊!而今……但她并没有感到痛楚,虽然在经济上,他将面临贫困的残酷,肉体的苦楚,精神的折磨……但在今天,在现在,她却是那样的轻松,甚至是有那么点的快感,因为在精神上,在品德上,她依旧是清白的,她是诚实的,她没有让朋友失望,没有失去道德的底线……
当她起身准备走的时候,她的眼中出现了她丈夫的影子,她揉揉眼,以为是幻觉,睁开眼她的丈夫依旧在。这时, ,玛蒂尔德的眼眶湿润了,对于她,她自知歉意太深,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要对他讲,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唯有的只是大颗大颗的泪珠顺着脸颊往下掉……而她的丈夫什么也没说,有的只是将他的妻子玛蒂尔德抱在了怀中。
就这样,我已经酷爱踢足球了。我睡觉前在床上看关于踢足球的.书,一看就是一小时。晚上睡觉,我在我的睡梦里踢足球;睡醒后,我坐在床上想怎样把足球踢好。我把我最充沛的精力放在足球场上。
有一次,我们举行了一场足球比赛,我是前锋,我奋不顾身地去抢球,但是,我们的对手势力非常强,上半场没打完,就累得我们气喘吁吁,可我们不甘示弱,继续拼搏。最后以一比零取胜。这颗球是我踢进的,我好不容易把球带到球门口,一脚踢了进去。可是,连他们的门将都是实力高超,用胸口一顶,把球顶了出来,可是那颗有力的足球刚好又落在我的膝盖上,球又反弹了进去,守门员还没反应过来,球已经进了球门,我高兴极了。我和我的队友抱在一起“狂欢”,笑声送走了被球碰的疼痛,而迎来了更多的欢笑。就这样,我便放弃了一节课——我最爱的电脑微机课,改成了继续踢足球。
踢足球让我有喜也有悲:它让我有了自信,让学会了坚强,尽管身上摔了许多伤口,一场足球赛下来总是汗流浃背,裤子上也摔了许多洞,但我更珍惜赢得比赛后的喜悦。
谁也阻挡不了我对足球的热爱,因为是足球丰富了我的人生,为我增添了喜怒哀乐。
有一天中午,我们吃饭的时候。耳边传来嗡嗡的声音,发现小熊和小朱在窃窃私语着什么。我转头好奇地看着他,他毫不掩饰地指着我说:“你这个同桌,不是一个好组长,黄心叶都比你当得好。切,你如果再当不好,我就投诉你!”说完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听着刺耳的笑声,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呢!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我心里很愤怒,真想对他大吼:“我不和你做同桌了,我不喜欢你这样说我!”。可是实际上,我只是咧咧了嘴,没有将心里愤怒的语言喷出。
于是,我气呼呼地跑出教室,大口地呼气好让自己平静下来。思考了片刻,我决定给小熊写封信。在信中,我告诉他很多我的想法:“我选他当同桌是因为他的学习好,能够得到他的帮助,我会很高兴。我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但我不希望他这样无理的指责我,让我感觉很难堪。”
他接过我的信,很意外地睁大了眼睛,有些疑惑。读过信后,他的脸也“刷”地一下红了。我暗自高兴,哈哈!你也会脸红!咱俩扯平了,下次再和你较量。
我叫刘小贝,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镇,父母是农民工。他们没有高薪,没有别墅,物质上的匮乏,让他们在精神上更富有。他们懂得哪里有家人,哪里就是家,哪里就有爱。
八岁之前,父母对我疼爱有加,我就如巢中的鸟儿,被他们硕大的羽翼包围着,心里永远暖暖的。妹妹的出现使我的地位一落千丈。一开始,我只是有些不开心,偶尔也会向父母撒娇。可是,我却发现,父母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陪着我玩,总是在我的耳边说:“女儿真棒!”,而是换做冰冷的一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来烦我,妹妹还需要照顾。”每次脑海中浮现以往的小公主般的生活,都让我难以接受这荒唐的现实。
积聚在心中的不满,终于在那个傍晚爆发了。寒冷的冬天,村庄一片寂静,偶尔会有狗吠。冰冷的空气,向我席卷而来。我缩在墙角,双手抱着胳膊。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嗖的一下站起来,带着委屈和倔强地语气说:“为什么要我谦让她,难道只凭她比我小?自古有孔融让梨的故事,母亲难道没有给她讲过吗?我受够了,我不想见到她。”我冲了出去。隐隐约约听到母亲说:“快去把孩子拉回来,外面太冷了。”我停下脚步,等待父亲把我拉回去。却听到父亲平静的说:“这样的孩子优越感太强,出去清醒清醒也好。”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如大堰决堤般,一发不可收拾。那晚,我跑去了奶奶家,在被窝里哭了大半夜。第二天,我被奶奶拉回家道歉。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和父母主动说过话,好强心驱使我整日埋头苦读。初中时,我寄宿在学校,与家里联系甚少,亲情被我搁置在一边。
十八岁那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校,终于从贫穷的小城镇来到了大城市。在这里,我认识了他,刘小贱。我们一起通宵,看电影,旅游。我们谈论家族史,谈论恋爱观,谈论事业,谈论未来。似乎世间所有的话题都被我们细细的玩味过了。开心的时候,有他的陪伴;伤心的时候,有他为我疗伤。不知何时,我们荣获“校园最搭的闺蜜”的称号。因为他是我的好闺蜜,所以,在他的面前我才那么任性。我要求他要在我打电话的第一时间接电话;要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出现;要在每个周末陪我去图书馆学习。他就像一个隐形的天使时时刻刻守在我的身边。在这里,我遇见了他,韩晨。赶去开学第一节英语课的路上,突然被从转角冲过来的男生撞到,书本散落。伴随着的是胳膊痛。于是,没顾及捡书,就继续走。随后,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停下脚步,转过身,看见他追过来说:“喂,你的书,为什么不捡,不用谢,拜拜。”我不客气的回了句:“要干嘛,要你管,是你撞的我,还挺得意是吧。”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加快了脚步。第一节英语课还是迟到了,教室满满的人,忽然感觉手被拽住,转身一看,轻叹了一句:“怎么又是你!”他笑着说:“坐这儿吧。”接着,边翻课本边说:“只好委屈下自己了。”我一个白眼瞪过去,他脸红了。
一个完美的开始让我的青春散发着爱情的味道。我们给予彼此最好的现在,许给彼此最好的未来。在最美的.时光里,遇见最好的他。
然而,那一天,我不再相信他。
“喂,我有会要开,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改时间吧。”我匆忙的说。电话那头传来“怎么又有事情啊,都推了好几回了,你到底要干嘛?”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电话就被挂断。当我气喘吁吁跑到办公室的时候,门紧锁,我才发现,我误把周三当周四。我立马转身去电影院。拿出手机,打电话给他,电话那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不如直接给他一个惊喜好了。可是,那一幕让我心碎。他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走进电影院,留给我的只有背影。心中幸福的小屋瞬间崩塌,我一个人默默的离去。再怎么安慰自己也敌不过那一句:“对不起”。第一次见面时,他未来得及说出口的三个字却成了我们的分手词。我们的爱情来的太美妙,走的太悲伤。
那一天晚上,我拉着小贱去了酒吧,喝了很多酒。小贱说:“人家爱干嘛干嘛,你可不一样,咱家的小贝可是可遇不可求的大家闺秀,别让你的青春被他带走。”我靠在他的肩上,泪流满面。第二天,小贱送我回家。岁月流逝,我开始懂事,开始理解父母。对家里所有的不满都化作了思念,就在回家的那一刻,我再一次爱上这个家。那间小屋又出现了久违的笑声。我把小贱拉到门外,问小贱为什么送我回家,小贱说:“昨天晚上你和我说,每当你想起把妹妹丢在街上,一个人回家的时候,你就后悔,你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妹妹。我想让你早点见到他们,让你更幸福。”时间被定格在那一刻,我紧紧的抱住了小贱。
在小贱的帮助下,我又开始了新的生活,虽然平淡,却很幸福。
“老婆,醒醒好么,快点给我做饭,我要吃你亲手做的,早早餐过后,我还要上班。”我揉揉眼睛,整理下头发,换了套衣服,冲进厨房。
如今的我,二十八岁,已为人妻,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都会开心的等他来接我下班。就是他,刘小贱。
青春是一本纪念册,载满了欢乐与泪水。每一个在你生命中走过的人,都留有印记。从青涩懵懂到成熟稳重,每一次成长都是收获。趁青春未老,为青春疯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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