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初三英语九年级十一单元作文)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初三英语九年级十一单元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11-21 01:08:43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初三英语九年级十一单元作文)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一】

华君武先生这幅题为,《假文盲》的漫画,如一把社会丑恶现象的匕首,对假文盲先生们进行了尖刻的讽刺和有力的鞭挞。

这幅漫画勾画的是在一个寒冬的早晨,在母子上车处站牌处站满了身强体壮的男人们,而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却被挤在外面,冻得瑟瑟发抖。那位妇女用无助的眼神看着那群男人们,不禁打了个寒颤。而那群男人们呢?依然目不斜视地站在那里。他们难道不识字,是文盲吗?不,看他们的样子,一定是假文盲。

站在母子上车处的第一个男人,身穿皮袄,双手插在口袋里,脚下一双闪亮的皮鞋,看样子好像是一个国家公务员。看他眼神惺松的样子,一定是睡懒觉睡过头了。不想迟到,又不愿意破费打的,就来抢占母子上车处这个优先的地方。第二个人头戴军帽,穿一身军衣,军人难道也不识字?第三个人,戴一副眼镜,也像个国家公务员。最后一个人,戴着一个又厚又大的口罩,从他的衣着看来,像一位医生,多么神圣的\'职业呀!可是这个人连基本的社会美德都不懂,又怎么配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呢?

在生活中,我曾看见许多类似《假文盲》的情况:在公交车上,我曾看见过有抢占老、弱、病、残、孕群体座位的年青人;在公园里,我曾看见跟着自己孩子追逐嬉戏在请对小草足下留情的警示语旁的草坪上的年轻夫妇;在公共场所我曾看见男女老少在请爱护环境的警示语旁乱吐、乱扔。我苦思良久,终于得出一个结论:现代人不是缺少文化,而是缺德。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尊老爱幼,先人后己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美好品德。让我们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少年,不做假文盲!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二】

今天,我向前桌借了一本漫画书,书的名字叫《偷星九月天》。这本漫画书主要讲了调皮可爱的女孩竟然是江洋大盗,保安公司的少爷竟然变成了女佣“灰姑娘”……

《偷星九月天》顾名思义是有九个神偷,名字分别是一月天、二月天……八月天、九月天,每个人都有一个神奇的第七感,这个第七感是个非常厉害的武功。

看到这,你肯定会觉得我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吧。我可并不觉得是这样,我们每天都要早睡早起,天还没亮就去上学了,一路上,只有那还没下山的月亮为伴。到了学校,什么美术课呀、体育课呀……凡是我们感兴趣的,一律不上,什么英语课呀、科学课呀、语文课呀每天起码上3遍,就算不上,也是读啊读,背啊背,算啊算,写啊写,连每节课仅有的课间10分钟时间,也被老师压堂给压没了。好不容易到了中午放学时间,又被家长给安排在课后班,在那里,吃过午饭连口气都不让你喘一下,就开始做题,又是“随堂练”,又是“课时先锋”。不知道有多忙呢。就算是再聪明的小孩,从一年级上到六年级,得到的将不再是毕业证,而是“痴呆症”了。

终于挨到下午放学了,哎,今天又得上英语班。上完之后,回家草草地扒了一口饭,又得写作业,那可真是“写完作业后,已是午夜时”。就算没有英语班,下午放学后,写作业也得需要很长时间,吃过晚饭,又得被妈妈买的文山题海给压趴下了,这不,现在我正在写妈妈留的作文呢。

看到这儿,你才知道我的苦衷了吧,如果你和我一样,那么赶快忙里偷闲,苦中作乐一下吧!

我爱看漫画书,但我一定会合理安排好时间,既不耽误学习,又能看我喜欢的书,做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好孩子。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三】

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张漫画——只已经长大,却没长出半片羽毛的鸡,在草窝里流着眼泪,它正在思念母鸡翅膀下的温暖。这只鸡在妈妈“精心”呵护下长大了,它没有离开过出生时的窝,没有自己找过食物,连最起码的御寒本领也没有,怎能自立、生存呢?这是作者用艺术的手法反映了家庭教育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令人深思。

母爱是一种美德,我们需要这种博大精深的母爱,但这种爱也需要适当的尺度。现在大多数家庭是“四二一”家庭。孩子是未来,是希望,家长有理由把孩子当“宠物”来养。但是过分的爱,使学生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以为父母对他所做的一切都理所当然的。他们有权享受而不思进取,造成这些“太阳”们连最小的事——系红领巾都不会,连抹布也没碰过。这也难怪大人说:“当今的大学生,有的生活不能自理。”

鸡的祖先叫雉,它们是生活在树上,善于飞行的。当人们把它们捕获饲养起来时,它们的生活环境改变,慢慢地被顺驯化了,丧失最基本的本领——飞行。如今,连羽毛也要丧失掉,是多么可怕!非洲的云豹捕获邓羚带回家里放生,让小云豹捕捉它,如果小云豹不去捉,母豹会发疯似的撕咬小云豹,直至孩子们捉到邓羚为止。非洲的云豹都能这样,让子女练就生存的本领,我们的慈母祥父却不培养后代的生活能力,他们的“未来”、“希望”的命运与那只没有长出羽毛的鸡的命运有什么区别呢?

记得听老师讲过,国家的一位***指出“娇宠孩子也是一种腐败”。这种腐败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它更具有危害性。我们的父母应该醒悟了,只有他们的醒悟,我们作为未来才会有希望。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四】

我去过很多公园,有莲花山公园、荔枝公园、中山公园??其中让我印象最深最好玩的是莲花山公园的风筝广场。

一进门,路两旁,有许多高大,枝叶茂密的榕树,就像草原的哨兵在站岗。还有许多鲜艳美丽的花,五颜六色,争奇斗艳,有的含苞怒放,有的还

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的马上要破裂似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草,郁郁葱葱,一阵微风拂过,小草好像在向我们点头微笑呢!好像在说:“欢迎你们来游玩!

趁着阵阵微风来到风筝广场。哇!风筝广场的人好多啊!真是人山人海,川流不息。一片片绿油油的草地,这里是孩子们的游乐场和风筝的乐园。许多人在这里放风筝,在这里游戏。大人们把一个个美丽的五颜六色的风筝放到了蓝蓝的天空中,有的是扇动翅膀在翩翩起舞的花蝴蝶,有的是展翅高飞的雄鹰,还有的是勤劳的小蜜蜂??草坪的上空成了风筝的比赛场,一个个风筝你追我赶的,仿佛在说:“给我下去。”“我要飞到第一高。”可是有的风筝太懒了,就是不上去,急得他的主人快要冒烟了。孩子们追着风筝跑啊,跳啊。可开心了!

这就是莲花山公园的风筝广场,一个让孩子流连忘返的地方。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五】

今天,我看了一幅漫画,里面讲的是:一天,小红与小刚在放学的路上,他俩边走边谈笑风生,到十字路口时,小红与小刚发现了一个旁边满是易拉罐、果皮、包装纸的垃圾桶,而桶内却干干净净,小红便与小刚商量起来,小红说:“小刚,我们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保护环境要靠大家,你说是吧?”

小刚想了一会儿,说:“好吧,让我想个办法!”他眼珠一转,脑筋一动,大叫:“有办法了!”

话音刚落,小刚放下书包,打开,从里面抽出一张纸和一支笔,便趴在纸上写起字来,不怕脏不怕累地用手把垃圾围在同一个地方,把垃圾一个个地送回了家,就在这时,一旁的小刚也把字写好了,将纸贴在垃圾桶上,上面写着“文明——只差一步”小红竖起大拇指,说:“小刚,你真聪明,能想出这样的办法!”

小刚谦虚地说:“没什么,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完成的这么快!”

看完这幅漫画,让我陷入了深思,为什么人们会这样做呢?我想:现在的人为了减轻麻烦和节省时间,有的人把垃圾随手扔在大街上……难道他们这么做就没有设身处地的替人着想吗!我想对不文明的人说:“你们这么破坏环境,难道觉得很好玩吗?”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当我去南大超市时,发现一个男人拿着一袋垃圾袋,明明可以放到垃圾桶,却偏偏丢在旁边,这让我十分气愤,不过这世界上也有正能量比如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的力量太单薄了。保护环境还得靠大家,在此我呼吁:请大家爱护环境,不要破坏环境,让我们的地球变得更加美好。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六】

孔乙己将那碗热酒饮尽,便头也不回地来到了他那破草屋。 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孔乙己的身上,手上沾满了稀泥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小土包。真是屋破偏逢连夜雨,屋顶上的水稀稀拉拉地滑落下来,他像往常一样,又歪斜着身子,睡着了。 一夜又过去了,当孔乙己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等待他的,却已经不是那低矮的\'茅草屋了…… “我这是在哪?这个房间怎么如此的金碧辉煌,难道这是天堂。” 孔乙己惊奇地说道。“乙己,你这条腿是被哪个畜牲打断的,哥哥替你报仇。”孔乙己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是在哥哥的大宅里,于是他愤怒的说道:“还有谁,不就是那丁举人吗?”那人听后便立即起身走了。这天晚上,鲁镇发生了一件大事:朝廷命官孔甲己,领着皇帝的圣旨,来到了丁府,以叛乱之名,将丁举人就地处斩。鲁镇人心惶惶,鸡狗不宁。

那位处决丁举人的大官,就是孔乙己的哥哥,当年孔乙己的哥哥,与孔乙己一起参加不同的科举考试,孔乙己在秀才考试中名落孙山,而他的哥哥甲己却在京城的会试中得到了一甲第九名,从此便平步青云,得到了高官厚禄。孔甲己虽然表面上仪表堂堂,可暗地里却经常作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不,在他寻找到弟弟乙己后,便出现了一桩怪事:一个瘸子,竟然当上了地方父母官。骇人听闻。不过,孔乙己自然没有去那鸟不拉屎的鲁镇,而是去了一个富庶的江南小城。翻身的奴隶比财主还狠,在他就任的两年里,他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一个风光艳丽的小城,也被他弄得是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他却不以为然,在孔圣人的书籍里断章取义,满口之乎者也地为自己的暴行开脱,孔老夫子成了他的盾牌,一时间,他的政敌也拿他没办法。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在他的任期即将迈向第三个年头的时候,愤怒的劳苦大众不答应了,他们为自己应有的利益而团结起来,共同声讨这个无耻的家伙,终于,外强中干而又懦弱的孔乙己被唾沫的海洋给淹死了,不过他临死也不忘拉上个垫背的,孔甲己因他而入狱了。 该死的,都死了。

初中九年级第14单元英语作文【七】

直到第三年,人间蒸发的孔乙己又出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一袭长衫,手执一把纸扇,意气风发地走进酒店喝酒的样子,虽已发迹,但他仍然保留了站着喝酒的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昔日那些人,如今个个对他点头哈腰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竟有如此大的变化,听掌柜说,他这几年竟放弃了自己的书生气,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毛病,做了生意,也赚了不少。孔乙己还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孔老爷。

“孔老爷又来喝酒啊!”孔老爷在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店里,一路满面春风。只对那些个短衣帮不理不睬,“哟,孔老爷来了,来,快落座。”“坐什么坐,我又不是那群穿长衫的,整天一副老爷作派。”“是,是,您说的是。小二,快,温酒,您悠着喝,钱下次再给罢。”孔老爷点点头。又进来一个短衣帮的,掌柜变了脸色“哟,这不王秀才吗,怎么,又‘捡’了东西?换了钱?”“掌柜,你就别取笑我了。温一碗酒罢。”“钱,先给钱,没钱免谈。”“咳,今天先记着吧,改日再还。”掌柜一脸不屑地扔给他一碗酒,“诺,这天气,不用温了。”那人拿了酒,一口饮下,走了,孔老爷从后面叫下了他,替他还了酒钱,两人一见如故。

这人自姓王,单名一个秀字,两人倒真是一见如故,孔老爷每日与他一同出游。王秀见孔老爷有钱,想方设法地与他加深“友谊”,孔老爷虽说读过几年书,但却不如王秀这般奸诈,几月之后,将管家一职封于王秀。

王秀得了好处,得寸进尺,明里将孔老爷的家中事务打理得有条不紊,暗里却悄悄将他的钱转移了,这就是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多久,孔老爷这位人物又从鲁镇退场了,我四处打听,主顾们却都对这事闭口不提,惟有问及王秀时,他才跟我说上两句“孔老爷病重了,你呀,就别想他了。”我这才有些了解,却不敢确信。

直到王老爷这一称呼盛行起来时,我才明白原委,这时的鲁镇,没有了孔老爷,只有一片死气沉沉,我竟有些想念孔乙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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