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
我想大家对这句话不陌生吧,没错,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他的回忆性散文着作——《朝花夕拾》更堪称典范之作。
由于浓厚的兴趣与强烈的好奇,我翻开了一本从未读过的《朝花夕拾》。
放在书桌一角多年的它,早已被岁月冲刷得黯然失色,但是里面的内容却怎么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诚挚的怀念,从家庭到社会,从农村城镇,从中国到日本,生动反映了那时代的社会一角。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在和一位慈祥的老爷爷交谈。
怀着愉快的心情读完后,我不禁感叹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散锁的记忆,倒不如细读《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时代不同的童年之梦。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代表作,书中涵概了鲁迅先生从孩提青年时期的悲欢离合,记录着一位文学巨匠成长的点点滴滴。
我家的那本《朝花夕拾》有些年代了,它散发着古书的风韵。触着那饱经风霜的封面,看着草书的《朝花夕拾》书名,想起了鲁迅对一个书名的精雕细刻。此书本名为《旧事重提》后经他的一番苦思冥想,改成了现在的名字。
翻开己发黄的纸页,一阵墨香扑面而来。它经过了时间的酝酿,沉淀,发酵,变得如此醇厚,如此深长。我沉醉了。霎那间,我仿佛乘着一叶扁舟,在迷雾氤氲的历史海洋中航行,而《朝花夕拾》恰似一盏明灯,穿透迷雾,引领我来到鲁迅的过去。
我看到了阿长。那个矮矮胖胖的保姆,她影响了鲁迅的儿童时代,她睡觉时总是爱摆一个\"大\"字,她和别人讲话时总爱指指点点,她脑袋里全是琐碎的小节。当和迅哥儿讲长毛的故事时,他对她的全是敬畏,当阿长踏死了鲁迅心爱的小隐鼠时,迅哥儿很气愤,当阿长买来了鲁迅弋梦寐以求的\"三哼经\"时鲁迅再一次敬畏她了。她善良而愚昧。
我看到了鲁迅的父亲,父亲曾让童年的鲁迅困惑过,因为在他兴高采烈地要去看五猖会时,勒令他背书。而鲁迅从没有指责过自己的父亲。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父亲的病》中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描述了几位名医的性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本质。后来,鲁迅听从了衍太太的话,在父亲临终前大叫,大声哭喊,没有让父亲安静地离去,这是让鲁迅灵魂永远不安的痛。我看到了藤野先生,一位异国医学教授。他平等待人,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令人肃然起敬。他所做的一切都很平凡,平凡中渗透出伟大。他给予了鲁迅先生无尽的安慰与帮助,若我们不设身处地地想象鲁迅当时的艰难处境,便很难感受到这位老师的伟大之处。我又来到了百草园,草木茂盛,鲜花遍地。鲁迅在这里享受到了童年的无限乐趣。雪地捉鸟,叠罗汉,拔首乌弄坏了后墙,采野果吃,都是鲁迅儿时最快乐的游戏,儿童的生活趣味是广阔的。我又踏进了三味书屋,小小的书屋,束缚着多少孩子的童年,约束着多少孩童好玩的天性,封建的书橱教育,孩子只能读书,背书,连问题都不能问,孩子们的童年是灰色的,没有一点乐趣,看着那不知所云的文言文,只能死记硬背。孩子们的童年不应是这样的,应是活泼快乐地健康成长。我合上书页,举目远眺,看见有一丛蔷薇开了一朵娇嫩的花。呵,《朝花夕拾》不就像这一朵唯一盛开的蔷薇花吗,艳丽而娇美,而又有刺,鲁迅的语言虽在这本书中有些温情,却也不乏他冷峻,犀利的风格。
有个小男孩叫浩浩。他是个小淘气,每天像小猴子一样,爬高爬低,屁股总是坐不住。
妈妈为了让他安静一些,给他买了好多图画书。浩浩不爱看书,随手翻了翻,把书一本本扔到书架上。
一天,浩浩想折一架纸飞机。他找不到合适的纸,就拿来一本图画书,刷!撕下了一页。他趴在书桌上正要折,忽然,书页上有人喊:“住手!快住手!”
紧接着书页里跳出两个人,一个是一脸严肃的老爷爷,一个是满脸慈祥的老奶奶,他俩都穿着黑袍子,戴着尖顶帽,拿着魔法杖,像是两个魔法师。
魔法师爷爷气呼呼地说:“你这个小淘气,害得我们连住处都没了。今天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看你以后还撕不撕书。”
他用魔法杖一挥,嘴巴叽里咕噜一念。哎呀,浩浩一点点变小了,最后变成了只有手指那么大的小人。
天呀,我变得这么小,爸爸妈妈还认得我吗!浩浩知道自己闯了祸,害怕得差点哭出来。
“快点把这张书页粘回书里,不然你就别想变回来。”魔法师爷爷说。
“对不起,魔法师爷爷!对不起,巫婆奶奶!我一定把书粘好,让你们住回去。” 浩浩可怜兮兮地说。
可是,胶水在书桌上,现在书桌对浩浩来说,就像大山一样高。
巫婆奶奶心肠软,使了个魔法帮浩浩。她嘴里叽里咕噜地念着,那张书页上的汉字,一个个飞出来,串成了一条汉字绳索,挂在书桌上。
正在发愁的浩浩,看见书桌上垂下来一条绳索,赶忙跑过去,抓住绳索往上爬,幸亏他平时喜欢爬上爬下,这次可帮了忙。
不过,“书桌山”真的好高呀,浩浩费了好大的劲才爬上去。
爬上书桌,找到胶水,剩下的事就简单多了。
那张书页刚粘回书里,奇迹发生了:浩浩呼地一下恢复了原样;那条汉字绳索不见了;魔法师爷爷和巫婆奶奶呢,在书页里一动不动,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不过,浩浩觉得他们在对自己说:“小淘气,以后可不许撕书喽。我们的故事非常有趣,你怎么不看一看呢?”
浩浩捧起书,认真读起来:从前,在一个森林里,住着魔法师爷爷和巫婆奶奶……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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