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胆战心惊!
那是一个狂人,或者说“迫害狂”患者更加妥当,是他,见证了这一幕幕罪恶与血腥的场面。
那是一个有很好月光的夜晚,然而那赵家的狗却让他害怕,但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他更是觉得不妙,一路上的人都交头接耳地议论他,又怕他看见。其中最凶的一个还张嘴对他笑了笑,让他从头冷到脚,就连小孩子也是脸色铁青地在议论着他,像是和他有什么仇,他想来想去想不通,便自然而然地在那一晚失眠了。
有一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他哥哥说他们村的一个恶人被大家打死了,还被吃了用来壮胆,呵!吃人的才是恶人,他们还用得着壮胆么?终于,他清楚且明白了:他们都会吃人,而且要来吃他了。这样说来,之前他们对自己的奇怪举动便可以清晰地解释清楚了。然而,在知道这个事实的同时,他也发现了另外一个惊人的事实:他的哥哥竟然也是吃人的人!他突然知道了,他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哪怕他自己被人吃了,可他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可悲,可叹,可恨!而他,无能为力!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可怜的他必定是那只可怜的兔子吧!他不想再想下去了!也不敢再想下去了!
知道这些事实之后,他依然决定鼓起勇气去劝说他的哥哥不要吃人了,是该说他天真呢,还是说他有胆量呢?是天真且愚蠢吧!他哥哥听着他的话,一开始只是冷笑,随后眼光便凶狠起来了,一到说破他们的隐情,那就满脸都变成青色了,而这时门外还有一群人,正探头探脑地挨进来,很明显,这些人都是哥哥的同伙,都是吃人的人,他们在偷听完他的话之后都气愤不过了,于是抿着嘴冷笑,越发狠狠地盯着他看。终于,那些吃人的人忍受不了他的话了,气愤愤地直走进来,想阻止他继续往下说,可是哪里阻止得了?他仍是不屈地喊:“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可怜又固执的人儿啊!
他知道自己被关起来了,关在一个漆黑的,终日不见阳光的狭小地方,日日是两顿饭。他开始想起他的妹子,他现在终于知道她的死因了,是被他 哥哥吃了,现在想起来,真是让人伤心不已啊!说不定,当初不知道真相的他还吃过他妹子的肉呢,只是现在,恐怕过不了多久,他也会和他妹子一样了。
最终,难逃一劫……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是战斗的新文学向垂死的封建礼教制度宣战所发出的第一声最猛烈地呼喊。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历史,在那狂人的眼中简直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这是对封建社会的本质做出的振聋发聩的概括,更是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制度最深刻的批判!
故事是阴冷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然而却是最真实的,最鲜明的,最深刻的,更是最坦诚的!
故事运用了现实主义与象征主义相交融的方法,用借实引虚,以虚证实的方式深深地吸引了读者。
那些最冷峻的色调,最黑暗的现实都藏在这篇最真实的小说里面,体现出的是那最深刻的罪恶与血腥……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一篇短篇作品,收录在鲁迅的短篇小说集《呐喊》中。它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新青年》月刊。内容大致上是以一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另有果戈里的同名作品《狂人日记》。
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
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
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
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
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我这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真的是晦涩难懂,如同嚼蜡。可名作就是如此,不然何以区分大家与大众之分。
所以于我,鲁迅先生的文章必读两遍以上,方可略知其意。如若再不懂,那只能是自己的智商拙急,不能深领其意了。而《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
至于写下这篇笔记,也是再读了很多遍的前提下,再参考着文章,才用拙劣的文笔写下的一丝小理解。
文末的注释写到《狂人日记》是我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那么鲁迅先生便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都知道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动荡不安的年代,此文必定会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影响。
那么鲁迅先生既敢写出此文去抨击社会礼教,就证明了鲁迅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已经腐朽没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缺少敢于对抗的思想。
所以鲁迅先生通过《狂人日记》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被外界认为是“疯子”的我。而我之所以被认定为“疯子”,就是我觉得身边的所有人都是会“吃人”的人,而且都要吃掉我。甚至连那狗都想要分一杯羹。
可最后的我,竟然发现我那死去的妹妹,可能也被我的哥哥做成了肉,予每个人都吃了。而我可能也是那吃了自己妹妹肉的人,也成了那“吃人”的人。
于是文末感叹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甚是悲凉凄惨。
所以以我低能的智商理解这篇文章,鲁迅先生许就是通过那真真假假的“吃人”手法,来批判当时社会的昏暗腐朽,来批判那封建礼数。
通过吃人,来反应那落后的封建思想,反应被那封建思想吃掉的真正的“吃人”者。使社会沉沦,使思想沉沦。
所以鲁迅先生才会弃医从文,不光是因为封建礼数的“吃人”,还有中国人自己吃自己的惨痛经历。鲁迅先生当时在日本求学时看到了一群身体强健的中国人冷漠的旁观一个要被***害的中国人,竟然麻木到不能反抗,任人宰割。于是鲁迅先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读后感。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造就当时国情的一切根本毒瘤。就是封建思想的麻木,沉沦。它腐蚀了人的思想,让人逆来顺受。
你顺从,则永生;你若反抗,则必死无疑。
所以当时社会才会沦为最大的殖民地,沦为人不人鬼不鬼的人间地狱。才会有许多的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去换取人间正道。
读罢,竟也觉得悲戚,想到当时若是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爱国文学家去做文章,做新文学。来对抗旧时思想,那么还有有多少人都残忍的“吃”掉呀!
曾经两次阅读过鲁迅先生的小说《狂人日记》,可全然不知到说了些什么,就像一头误入雾林的小鹿,毫无方向地奔跑着。今天再次拿起此书,在翻开之前,心里不停地嘀咕,这次会不会也一无所获呢?庆幸的是,今天好像有点想法了,虽然不知对不对,姑且先记下来。
《狂人日记》中说的吃人的人并非指真实的人,而是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中的消极成分。吃人的人只不过是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傀儡,是已经被吃了的人。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传承了几千年,根深蒂固,新文化运动之前从未被质疑过。它是非常顽强的,及其顽固的,在吃人的人心中甚至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它统治的地方——旧中国,他的势力是无敌的。仁义道德是它光彩的外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等等,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中,像一个铁牢一班制约束缚着他的“臣民”。而那些至圣先师,是专门传播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人,是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外化,其他人便是他的忠实粉丝。而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归根到底只为一个人服务,那就是封建独裁专制的统治者。它就像是西方教会中的教皇,代表着神,受万民敬拜。
作者是一种新起的异端——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的代表。他代表着自由、民主与进步。他企图改变甚至是以新代旧,也正因此而遭受到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打击。就像作者说的“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从而导致了陈贵翁之流出来作冤对。“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就是千百年来未曾改变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陈贵翁之流就是所谓的吃人的人。不过作者之辈是新生的,势力是弱小的。作者一个人走在路上,一路上的人都给他怪眼色,以铁青的脸色相对,甚至连他的亲大哥也一样。新、旧形成鲜明的对照。可见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在当时是多么的瘦小!但是,作者并没有因此而害怕,他非常勇敢,信念坚定,作者勇气百倍的向别人质问起吃人的事,他敢于战斗,他是一个真正的猛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当然,他不是也想吃人,吃掉吃人的人,他想改变吃人的人,使他们不再吃人。他最先企图改变他的大哥,却被大哥称作为疯子,甚至受到所有人的仇视。他没能改变他大哥,更别说其他像他大哥之一类吃过人的人了。然而,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信念。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这是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的呐喊!这是对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呐喊,是对吃人的旧社会的呐喊!
“吃人”……真是不可思议……
在一个疯子的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词连连出现在人们面前,鲁迅借用疯子的嘴,使人们认识到封建主义的“吃人”!震耳欲聋的呐喊唤醒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民。
无需借古讽今,把封建制度的'种种不足与恶俗的思想拉出来再次毙斗,我们这一撮子人没有体验过非人道的待遇,但是所谓的“吃人”“钓人”的现象屡见不鲜,每一桩都是刚出炉的纯天然,推卸的手钓人的手以及不想死的嘴吃人的嘴就安在每一个我所熟识你所熟识的身体上,他们仿佛怕我、仿佛羡慕我、也仿佛想害我。其中的因果由原每个人都有其注释,冷暖自知。
道不明日记的意义所在,记录自己的生活让别人亵渎并受鄙夷的目光,很是不值得。每一天有24个小时,把其中醒着的十大几个小时浓缩再浓缩成三四行扭曲的字,这就是私认为一天的价值所在,如果换做是我的话,可能在写完后发现一天过的是如此庸碌无为的时候会吐血身亡,可能也会像电影情节里面哭的很绝望就像是,然后喊着“怎么只有这么少?我感觉我白活了,一天的事几分钟就讲完了。”忘了一部什么电影里女儿读者快死的妈妈的日记,感受着妈妈的生活和感情。我想请问一下那么什么是这本日记对记叙者的意义所在,为了让他人感受自己的精神境界?夫庸以至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人口问题就是性格问题,性格的多元化直接导致的是越来越多无法揣测的心情,以至于每个人的感情交流都需要借助共同的经历产生相对的共识。在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事情很重要的人是不需要的记录成文字的,每个固也无饱和度的场面会闪过无数次,等到我们老了记不住了才是我们真正该庆幸的时候,我之所以现在麻木的睁着眼似乎带着一丝做作演绎的眼神,都是几个画面的产物,只进不出是不符合常理的,当我记住怎么计算原子质量数的时候有的人有的画面有的字已经为患自毁了,所以为什么我会忘这个忘那个,不是因为我是“马大哈”,爸爸妈妈在抱怨我的时候可以想想是不是我最近进脑子的知识太多了,也可以多关系关心我的食品睡眠问题。
当我是被吃者吧,当我是未爆炸者吧,当我是浮夸者吧!
吃人者是盲目的,爆炸者是无用的,浮夸者是实而存的。
而我却又再一次手持放大镜看着别人的缺点,又可知有几多个人手持倍数更高的放大镜对着我。
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文中狂人的妹妹也是因封建迷信而离开人世的,可能他妹妹是被所谓的“药”害了或者是什么。四千多年来,人们屡屡被封建礼教害了,却总也不知道改变,仍然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这些,种种原因,可能是真正的“吃人”了。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書,不同的女人會有不同的品味,不同的品味會有不同的選擇,不同的選擇得到不同的效果,因而演繹出一道女人與書的風景線。
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华,她们比较重视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她们的人生境界,使她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1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她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悠哉哉的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了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女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还有的女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只是附庸风雅,她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她们比较实际,有点儿庸俗,好在她们读点书,能知晓一些事理。书能够影响人的心灵,人的心灵和人的气质又是相通的。一个人要想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漂亮或具有吸引力,那就去读书吧。
读书是女人的立身之本。喜欢读书的女人,学历可能不高,但一定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女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常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有人描述,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公道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胡说八道。经常读书的人,她们做事会思考,知道怎样才能想出办法。她们智商比较高,她们能把无序而缭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捉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谢绝盲目;她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萧洒自若、风姿绰约、秀色可餐。用一颗豁达的心去读书,才能体味书中的微妙之处,汲取书籍中的养料。一本好书,相伴一生。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自有黄金屋,学习别人的优点,你将成为一个精品;学习他人的缺点,你将成为一个废品,有为才有位。
女人伴着岁月读书,读很多了,也想写自己的书。女人把生活中的甜酸苦辣,把生命中的春夏秋冬,写在纸上然后变成铅字,他人就在读她写的书了。女人写的书,笔触细腻而温婉,思绪灵动而敏捷,字里行间,溶入女性独特的精神气质鱼肉百姓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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