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是美国作家。他一生经历丰富、坎坷,是一位多产而杰出的作家,《野性的呼唤》是他的第一部畅销书,也是他动物小说中最为出色的名篇之一。这部小说把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巴克是一头强壮的狗。它本来在大法官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做雪橇犬。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日子过得很惨,还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后来索顿救了巴克,在他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了健康,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两次性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死,愤怒的巴克闯入凶手营地为主人报了仇。从此它对人类社会无所留恋,回归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与狼为伍。
巴克渴望自由并且奔向了自由。
在人生之路的跋涉中,呼唤的声音处处都存在。母亲温柔的话语,父亲生气的训斥,老师耐心的开导……每一种都是关怀的呼唤。
小的时候,父母把我当个宝,只要我想要的、想吃的都尽量满足我,让我开心。他们教我收拾房间、叠被子、用筷子,一遍又一遍的,犯了错误也只是讲道理和故事来教育我,教我做人。那伴随我的只有温柔的教育。
后来,由于长大了几岁便变得调皮、淘气、不听妈妈的话了。我呢,经常把房间弄得一塌糊涂,各种玩具、牛奶袋子塞满了房间。然而这一次却没有拿起我的手教我如何摆如何收拾。但领教了巴掌打在屁股上的疼痛。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在我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就有些叛逆了,有时不写作业,有时被叫家长。可我却越来越高兴,“我要气死你们,我考零分,看你们还敢打我吧”。种种与爸爸对着***想法充斥了我的大脑。为了气爸爸,我一回家就进房间锁上门,不吃饭,不喝水,尽管一直敲门我也不理不睬。那时,爸爸就开始长白发了,我还浑然不知,依旧我行我素。那一段时间,房间门口的叹气声总是没完没了。
进入初中后,叛逆心理也更加严重,逃课、上课睡觉、和老师顶嘴这些错误已经屡见不鲜了。老师们上课无视我,认为我是问题学生,被学校赶回家也不是一次了。就在这种状态下,我的班主任开始接近了解我,曾经一个暑假和我聊天每天都要一个多小时,她非常希望我能调整状态好好学习,也一直帮助我,鼓励我,一点点开导我,就连期末考试发下成绩的晚上都要问我怎么样,她怕爸爸打我又闹僵关系,然后打电话开导我爸爸不要动手,当时十点多,我在床上还没睡着,便听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远程帮助”。当爸爸挂了电话后我在床上哭了,因为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能这样对我,为了我在家过得踏实,费心费力的开导爸爸。之后爸爸再也没有打过我,那一个寒假我过得很快乐。
“没管好你,我感觉真失败”,这是她临走前对我说的。我的心被针扎了一般,一个待我如弟弟一般关心我的姐姐,我却连她一个心愿都没达成。想起她和我吃饭谈话,生病送我回家的一个个画面,我顿时觉得我对不起她。
浪子回头金不换,我要努力的完成父母和老师的一个心愿,不仅为他们,也为我!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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