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这年深秋,我放假回家,还未开门,便从门外听见了一声傻笑,我不禁疑惑起来,钥匙还未插进门里,便有人适时地开门了。“姐姐回来了!”一低头,便看见一张黑乎乎的小孩蹭在我的衣服上。我不厌烦的甩开他,没好气地问:“你谁啊?”这时妈妈走了过来:“这么凶干什么,他是你小姑家的孩子。”我不由得重新审视了他,一身花花绿绿的大祆。左三层右三层地里着,小脸黑乎乎的`,五官平庸,毫无特点可寻。眼睛深沉无光,头发乱糟糟的,还不时的低吼两声傻笑,"真不愧是乡下来的,大字不识几个,就知道傻笑!”“你这个孩子,愣着干什么,赶紧带着小弟弟出去玩一圈啊!”妈妈走上前来,半推着我出门,我不禁懊恼,这么冷的秋天,树叶都黄了,有什么好玩的!只见他一蹦一跳地下楼去,还一边叫嚷:“姐姐你快来。”我不情愿地跟了上去。
走在大街上,凛冽的秋风如同一块又一块的冰刀刮在我的脸上,我不紧里紧了身上的衣服,怱然,他突然停下,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的大声叫到:“姐姐你看那是谁!”路上行人纷纷投来鄙夷的眼光。我顿时火冒三丈:“不知道!”他半摇着我的胳膊大声叫到:“快看,那是乞丐!是乞丐!”我循着他的眼光看过去,只见一个孤独的乞丐,凄然的坐在街头,他的头发干乱,毫无光泽,许久未理的头发深深的将他的脸遮住,投下一片阴霾,我仿佛可以看到他内心的自卑。他身上的衣服单薄,只是一件破烂的长袖,还有诸多补丁,就连补丁上也沾染了许多灰尘,他的面前放着一只几近摔坏的碗,里面空空如也。“有什么好看的,新闻都说了,现在的乞丐都是骗子,背后不知道有多少钱呢,!”小弟弟却不以为然,只见他从口袋掏出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毫无皱痕,望着我说:“姐姐,你知道吗,因为一篇毫无真实感的报道,人们丧失了同情心,而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了真正的帮助。”我蓦的一震,看着他纯净纤灵,一尘不染的目光,仿佛看到了同情,善良,干净,那样的眼神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没有一丝杂质,一点一点地,瓦解了人世间无情的城墙,触动了我的心灵。如同那三月的春风,可以催漫天的焰火盛开,可以催漫山的荼蘼谢尽,那看似黯然的眼神,却创造了如此波涛般的景致。而我那自以为是的骄傲背后,却是令我哑然的自私。
那年的你,走在心灵的故乡,诠释着心灵的底蕴。
你的眼神,触动了我的心灵。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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