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10-23 01:05:37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一】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二】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三】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四】

此时,上帝艰难地驾驶着云朵,一边不停地从乾坤袋里拿出树苗,洒向大地,一边不住地嘀咕着:不会吧,前些天我还记得这是一片热带雨林啊,怎么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桩了?我得赶快把树种完,不然地球上的生物要全部玩完了。

“扑啦啦——”一群鸟儿飞了过来,定睛一看,和那里是鸟儿,天上飘得全部都是白色的塑料袋。上帝躲闪不及,被几个袋子套住了脸,险些从云朵上跌落下来,憋得通红的脸蛋还没来得及呼吸,就被一个巨大的网兜罩住了。

“哎呀,对不起上帝老哥,我是太白金星,我正在追这些垃圾袋呢!”太白金星连忙收回了网子。

上帝一脸不高兴:“你这老顽童,不再办公室值班,跑这里捉“麻雀”,你真是童心未泯啊!”

“”哎!我也是没办法,人类吧地球弄成这个样子,可苦了我这个老头子啦,不赶快打扫干净,人类即将要和地球上的其它生物一起消失了,我老头子实在不忍心啊,要知道这样,我就不让女娲下来玩泥巴了。”太白金星两手一摊,无奈地回答。

“我也一样后悔啊,当初创造人类,是为了让他们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结果呢,他们乱砍滥伐,这里挖洞,那里建厂,好好的一个地球被他们搞得乌烟瘴气,死气沉沉,有时候想想,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现在帮他们改善环境都觉得心寒,他们自己不珍惜有什么用?”上帝的情绪也极其失落。

“哎!”东西方的神仙不约而同发出一声叹息,接着他们又开始忙碌起来,因为他们还是相信,总有一天,人类是会反省的。

远处又传来了一阵树木倒下的声音……

关于旅行的神仙作文开头【五】

——题记

在这里认识的所有人都是我的\'小星星,星星会眨眼会发光。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或许性格不同,但他们都很闪耀

认识了许多人,只是说认识罢了,却一点也不了解,每每认识一个人留下备注也就没有多说一句,只是她却不同于他人。20xx年的夏天我们认识了,那时候伪男的我与她在话题里相识,并且聊得很开心。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第一眼就认出我是一个女孩子。初识的我们话或许不多,但依旧是每天过得很开心,偶尔聊聊天,偶尔在话题遇见互相评论一下。

后来关系熟络了,我也淡网了,上宝典找她一般都是有求于她的。有一段时间都是要她帮我签到,后来她就断签了,几次过后我也是又气又笑,从那以后我都不敢找她签到了。因为我知道,这个女孩记性不好,她是个好女孩,老是麻烦别人不太好哦。

后来我就跟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坏,有事就找你,没事就不找”。她没有嫌弃,她说这是真实。她啊,不同于别的女孩,说实话,淡网的那段时间,很多朋友都不记得我了,她是唯一一个。有的时候就发个话题,她看见就会回复我说,“人妖又诈尸了”,是啊,又诈尸了,毕竟几个月都不出现。

其实我和她的聊天记录都是断断续续的,隔几个月聊一次,一般都是我找她,找她聊天,她会陪你聊,不管是什么。她不主动找我,是因为她不是那种有事没事都找你的, 而且我不在就尴尬了。

她是一个大姑娘,我见过她的照片,很好看,就像天上的仙女,这并不夸张。看她的照片,看得出来她很高,在班上也应该是很受欢迎的那种。毕竟温柔的女孩,都喜欢嘛。

她文笔很好,脾气好,性格好。她的文笔很轻柔,很细腻,而且每篇文评分都很高。她不像别的大佬那般,她很容易亲近。

我喜欢这个女孩,希望世界善待这个温柔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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