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悟到的道理,当你不喜欢现在的工作时,要么离职,要么去适应。从你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到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期间需要跨越千山万水的距离,个中滋味大概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会知晓。很多人都会说,现在的生活、工作不是我想要的,那你想要的到底是怎样的?每天上班无压力、挣钱多、离家近?还可以说走就走不计较任何代价吗?其实,任何一种生活状态都是靠自己的奋斗得来的,如果不是富二代是没有人会把你想要的生活双手奉上,都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出来。
好啦,刚刚出去觅了点食,喝了白粥+糊塌子,食欲还是不振,都没有吃完。言归正传,还是写读书笔记吧!
新媒体人要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跨艺术领域的专长,理解社会意识形态、理解用户情绪,才能创作一个又一个“剧本”,将这个“剧本”丢给用户,产生阅读、体验、互动、产生更多的可能性。
人以群分,当下新媒体用户的实质,是精神层面基于相同兴趣的部落化再组合。 精神世界的部落化聚合,是新媒体传播的核心,它是媒体定位、内容选题、社群运营的理论支撑。
请时刻记得你不是信息编辑人员,而是价值创造者。请记住你的天职不是写文章、做内容、做推广,而是持续的为用户创造价值,为用户营造归属感。
人们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希望借此与外界建立联系,也希望找到被认可、被接纳的归属感。
当输入成为一种习惯,输出才能成为自然。
职业文案人终身都在练就两个技能:通过洞察把握用户痛点,用创新的方式敲击内心节拍,引起用户共鸣。持续的内容供应,让用户对你的平台产生认知度和归属感,并不是仅仅喜欢写写文章的文艺爱好者就能做好的事情。作为从业者,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在新媒体上塑造一个人格化的价值平台。
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形成影响力,是考核广告业务水平的方式之一。猪坚强做工号的初衷:用擅长的方式表达自己,并且带给别人温暖。哪怕只有1%的希望,也要有99%的坚持。会发光的个体必然崛起。
放下利己心,舍掉本位思考的习惯,站在读者的角度去思考、去看内容,能发现更多需要优化和提升的地方。
认知层面,需要让用户在最短时间内知道你的平台聚焦在什么领域,日常主要发布的内容是什么。
忠于你的喜好,坚持个性化思考。把爱好坚持成专业特长,一个做内容认真、喜欢跟自己较劲的人,会机具人格魅力。
只有你的个人职场愿景规划和就职平台意愿有交集时,才有可能持续创作出优质内容。
新媒体只是新的传播载体和互动方式,最重要的是要提升你对所服务行业的认知深度,锻炼你在这个行业持续生产内容的能力。
定位,要在用户心中占领一个有价值的.地位,也就是让用户认知你是谁。重复、重复、再重复是改善用户对平台认知的唯一有效方式。
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它们能拓宽读者的认知边界。
善于观察思考,善于表达应用。
知识不是生产力,应用知识的能力才是。
无论怎样定义自己的身份,都希望能不忘初心,有一颗匠人精神,对待手边的细微工作。工作之外做了哪些长期的积累。
创作之前要想清楚,正在创作的内容要引起读者什么样的情绪共鸣。创作者只有进入那个情绪氛围,文字流淌出来的情绪自然会感染到读者。万物皆有灵,文字也是如此。
将标题当做一条很重要的文案来写,你只有0.5s的时间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CBI标题观:30%与读者建立联系;40%给读者明确的利益承诺;30%引起七情六欲中的某些情绪共鸣。(人性中最容易被利用的就是猎奇和懒惰)
日常朴素的内容传播,源于生活中的简单记录和分享行为。
炫耀优越感是传递价值最直观的方式。树立一个值得被读者学习、夸耀、赞叹的榜样,只要肯付出就可无限接近。带有优越感的内容更容易被传播出去,优越感是可以作为典范、榜样的内容,可以换出读者心中见贤思齐的力量。
干瘪的灵魂,很难创作出打动人心的好文案。很多创造性的行业,最终比拼的是个人对生活和世界的理解。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书不是陪伴我长大的唯一物品,但它却是最重要的,它给了我……
——引子
4岁,第一次亲密接触
在我有记忆以来,直到4岁我才拥有一本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书,所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本《舒塔与贝克》的连环画,还记得他俩的一些英雄事迹呢。于是,它便为我读书的生涯拉开了帷幕。所以,我注定要一直被它所吸引。
10岁,既是朋友,又是帮手
连环画早已经收入箱底,那似乎已经不能满足我对书的渴望,或者说是***。在那些美丽故事的引导下,《中国成语故事》,《格林童话》……渐渐住进了我的书橱,当我用《十万个为什么》中的知识解决掉一些问题后,我可以高兴到不吃饭,高兴到忘乎所以,那时候可真是天真呢,书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欢乐,我总是用稚嫩的声音像爸爸妈妈撒娇:我还要一本《》可以吗?一定要帮我买好不好?
13岁,Madeinabroda(国外制造
是上初中,从语文书后的名着导航中,我认识了保尔,鲁滨逊……于是,我的书橱中又多了好多的外国血液,从《简爱》中,我了解了爱的真谛,从《飘》中,我学到了思嘉坚强的一面……仿佛了瞬间学到了好多东西,像是在一夜中崛起,而这些东西都是课本上学不到的,后来,暗暗发誓要像大卫?科波菲尔一样努力的证明自己,像他一样坚持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
14岁,MadeinChina(中国制造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学校刮起了一阵古典风,我当然也是“深受其害”,《论语》,《宋词300首》什么的,一下子就窜入了我的书橱,所以,那些天总是喜欢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像是在炫耀着什么,虽然现在对那些古典的东西没那么大的兴趣,但回想那段日子,真的很有趣.
15岁,就这么飘来飘去
或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或许是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不像以前那么样,现在总小看一些80后的作品,韩寒的《三重门》,小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什么的,当知道年仅16岁的子尤走了后,更是抱着那本《谁的青春有我狂》看了N遍,当想到这个青春的没边的男孩的离去,就要伤心好一阵子,当看到小4书中那些可怜的女子(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怎么说也会黯然泪下……那时候,书橱已经满了,这些书只能胡乱的堆在书桌上……
生活的日子里,书将继续陪伴我,直到走完全程。
我们追着、笑着、跑着、打着、闹着、玩着、哭着、吵着的那些年,浑身有使不完的力量足够叛逆,我们每个人都有的这段感情,走的很长很长。
成长路上,不可能一马平川,坦坦荡荡,这需要我们一步步踏破铁鞋坚强的走下去。
记得初中刚开学的时候,对这个陌生的城市,对这个陌生的学校,对着条陌生的街,对这些陌生的人,像是被冰冻的心理,寂寞与无奈充斥着整个空间。“同学,这里没人吧。”说完坐了袭来,像是一缕阳光,融化我心中的冰,“同学,你叫啥?交个朋友吧。”就这样我认识了他以后,寂寞与无奈统统消失不见,从这以后都让我有一种历力量,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一年后的我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再一次面对这种似曾相熟的陌生,心理像是习惯了一半,满身热血就是我青春的双色。
当然现在的我每一次去学校都要搭几小时的车程,每一次去的时候都会有一丝落寞,一个人孤单的走向一座大城市。下车后常常是为了不让自己更难过更悲伤不去看别人有说有笑的并肩一起走,我在这种落寞的心态里过完了一多年。转回县里以后,以为在县里上学的孩子多,所以每次都能找到伴。一遇到放大假期的时候,通常会买车的人都认识,心里的愁苦自然烟消云散。从这以后,去什么地方就算一个人,也再也不会感到孤单。
上个暑假,我们无忧无虑地从白天玩到黑夜,不会担心一些不必担心的问题。每一天都觉得非常充实,非常快乐。现在,你们都不在我身旁,我仍旧快乐,我的生活仍旧充满激情。这不是亲情,这不像爱情,这只是一段感情。呵,成长需要陪伴,陪伴着我长大。
我自像,如果当年的我没有人陪,我现在又会是怎样的。陪伴中我过完疯疯癫癫的童年,陪伴中我做了一些以前都没有想过的事,陪伴中我渐渐的迈向成熟。
呵,成长需要陪伴,陪伴着我坚强;成长需要陪伴,陪伴着我坚定;成长需要陪伴,陪伴着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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