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提高外在美的方法英语作文)

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提高外在美的方法英语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9-30 14:56:30
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提高外在美的方法英语作文)

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一】

俗话说:有规矩自成方圆。但在如今这样一个自由又多变的时代里,那些老规矩似乎不再多么重要了,一个只会遵守规矩的人也会被冠上“循规蹈矩”的名号。那么,老规矩究竟有何妙用?它有何存在价值?它本身是什么呢?

在我们的印象里,一些有文化的人,特别是博览群书、以书为友的人,都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他们温文尔雅、平易近人,说话做事不会让人感到不快。这其实不是知识的魅力,也不是书籍的魔法,是因为他们通过读书懂得了一定的道理,知道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招呼,为什么要控制自己插话的***,为什么要有选择地消费,而不是任何人从小教导于他,什么事要如何做,而他却不知其所以然。可以见得,一个人要发自内心地遵守所谓的“老规矩”,也要他真正的明白老规矩是什么,为什么要遵守。这不是教导几天就能够轻松做到的。所以,只有真正理解老规矩,才会真正遵守老规矩。而守规矩是一个人自身气质和所受文化程度的直接体现,就如同教几岁的孩子守规矩一样,哪怕他是学会了所有的`老规矩,做起来也一样别扭。

在新时代,有些老规矩的确过时了,比如我们所说的“不许管闲事儿”,这话说得严肃,否定得彻底,但仔细想来,什么样的事情叫做“闲事”?这却没有一个基本的定义,是大街上不要随便劝架?还是朋友有难绝对不帮?亦或是路上摔倒的人不能扶?有些“闲事”,却体现了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仔细想来,好像只有在大人看不惯孩子做一些蠢事时,才会提及这样的话语,这句话的意义也就不攻自破了。再比如“笑不露齿,话不高声”,这“不漏齿”恐怕是很难做得到吧!现在和以前不一样,总不能在笑之前还要想着用手捂住嘴,这女生还能勉强做到,如果身为男子汉,还要做这样遮掩的动作,岂不是会被人笑话?那“话不高声”呢?什么叫做不高声?现在说话以使人听清楚为主,这不大声怎么让别人听得清楚明白?每句话都用别人勉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说出,还不让人厌烦吗?

但也有些,是一个人必须做到的。比如“出门回家都要跟长辈打招呼”,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体现——敬老、如同现在学生回家,开门的一般都为父母,叫他们一声给予最基本的问候,难道不对吗?作为学生也没有其它能够孝顺父母的途径,唯有这真心实意的一句“爸,妈,我回来了。”,让父母听在耳里,甜在心里。

老规矩在中国封建时期尤为盛行,但现如今却逐渐被淡忘了,能够重新拾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我们需要用足够的知识和事实去考验它,用足够的耐心去理解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为它们穿上新装,就如同新年时的除旧迎新一样,用它们崭新的面貌造福新的时代。

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二】

如今,似乎有一个现象,西部海关正在蔓延到东部的国家一步一步,从而使谁住在大城市里许多居民享受如圣诞节,愚人节等西方节日,这种现象本身表明这些我们,世界人民越来越紧密,并逐渐在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以及。所以,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解读以及必然趋势。

首先,它表明我们已经变得更加开放的中国,而不是执着于一些非常古老的习俗,这是相反的,我们的生活。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找到答案,为什么我们中国是在1800年的十分贫弱。是的,答案是我们封闭自己,不要让其他国家对我们也知道,这导致了我们一个非常艰难的道路上,我们遭受了许多战争,许多欧洲国家发起。因此,我认为它比必要更多地接受自己,而不是关闭其他海关。当然,节日仅仅是个开始。

更重要的是,开放与改革的政策在这个结果。因此,我想说这是一个政策的伟大成就。由于我们采取的政策实践,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快速的速度。毫无疑问,这是必然的趋势。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我们可以得到密切,不仅我们的海内外朋友,而且对许多外国人。我们永远不能感到尴尬,不知道对方的风俗和礼节。更可避免误解,以及。

总之,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的\'巨大优势。但是,如果我们欣赏西方习俗太多,这将是不利的,因为中国是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都应该享有一个爱国的心。但愿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看到的情况,西方人是享受自己的春节。

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三】

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社会和谐的维系不仅仅是靠道德来约束,更需要是法律的来维系。每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谴责,从心理上给与压力。但法律不同,它是一种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以强制执行来保证其效力的一种工具,不容藐视。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也在与日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了在未来立足的一个重要砝码。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对法律的热爱,我果断选择了民法这门选择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意义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

选修课的内容很丰富,我们主要学习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沈老师深入浅出的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内容,民法学本身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但沈老师给我们讲完知识会给我们案例,和我们一起分析这个案例的违法之处,有时候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沈老师还精心为我们找了一些视频分享,体味社会百态的的同时加深了对民法的理解。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老人借小儿子钱买房子的,一审判决小儿子败诉,二审判决小儿子胜诉。这里不仅涉及遗嘱问题还涉及了合同法的内容,也给我们一个警示:要保管好遗嘱不能怕麻烦,各种证据要保存完整,更重要是兄友弟恭,莫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浓厚,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行驶哪些义务。最后衷心的感谢沈老师给我们传授民法知识,特别是在身体抱恙的时候依然坚持带我们遨游民法知识的海洋。虽然民法的选修结束了,但我对法律的学习不会止步,它一如既往是我的业余爱好,我的挚友。

对于美的看法 英语作文【四】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记者向几个年龄段的小朋友做了这样的调查:

幼稚园的小朋友。他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问说这是什么?小朋友们争先恐后地回答:月亮、饼干、圆圈……各种答案“缤纷四起”,记者满意的笑了。

初三年的学生。他同样在黑板上画了个圆,问说这是什么?可他发现在场的同学们都唯唯诺诺,低着头,不敢直视他。后来老师指定一位读书前茅的同学起来回答,他说是零,老师满意的点头了。“是游戏币呀!”一位平常不起眼的同学小声的说,但是在老师的怒瞪下,又萎缩了。记者只能在心中叹息!

不晓得你看到这样一则故事后是否也一样感叹,难道学生就没有个性吗?

应试教育的弊端在近几年来越来越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重视全面的、知识型人才或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特长的人才。然而应试教育却在灭***这些人。

从小我们接受的都是灌鸭式教育,老师又多少知识,就有多少知识往学生的脑子里塞,考试的内容就是这么多,也不会为难你,只要记熟就行了。然后,我们就拼了命的背呀、记呀,真的恨不得我们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恨不得有小叮当的记忆面包……就这样一年一年的积累,所有的人都被同化了,真到了思想意识达成一致的境界。有时都怀疑了,到底考试是考我们还是考老师呢?无解。

就如同那群处三年的.学子们,明明可以的,可以各抒己见,然而却在老师的怒瞪下退缩了。放眼中国,有多少激情昂扬的学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股热情的火被浇灭。如何不叹息呢?

幸好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在一些相关人士的呼吁下,教育制度终于向前进步了——素质教育。虽说素质教育只是对应试教育的“扬弃”,而不是“抛弃”,检测学生的学习状况还是考试,总是脱离不了传统的应试模式。但中国现当代的学生们也的确应该感到欣慰,虽然完全抛弃掉应试教育对现在的中国来说还是一个蛮棘手、难落实的难题,但在素质教育的“帮衬”下,也许不再有更多的学生遗落他们的个性了。

失落的个性,有点遗憾,但总是符合现实的;

失落的个性,有点残缺,但总是一种缺陷美;

失落的个性,有点叹息,但总是会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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