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叹时光的流逝,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留下的痕迹。想要抓住时间,却发现时间就像沙子一样你抓得越紧漏掉的越多。以前不懂为什么总有人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他是一个很注重朋友之情的人,写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离。我一直相信友情会天长地久,朋友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我一直珍藏我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最早认识刘同是因为《职来职往》这个节目,一个言辞犀利却不乏幽默亲切的职场达人。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我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让我觉得我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刘同平静地讲着他的故事。一个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没有让人艳羡简历登场却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一样的有梦想又平凡的人的故事,XX年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过去,让我给过去一个交代,也让我学会如果走向未来,让我给未来一个期盼,每一个成功的人都经历了痛苦的洗涤。
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女孩说过:“为什么病魔选择了我,命运这样的眼让人无法接受,不要再说回到那一天之类的话了。我要承认现在的自己,好好的活下去,虽然也会被无心的目光所刺伤,也明白了同样有温柔的目光,跌倒了有什么关系,跌倒后顺势仰望天空,湛蓝的天空今天也一样会广阔无垠地微笑着。人不是活在过去的,而是活在当下,你还很努力,很努力的活着啊。”
过去我以为,青春里最重要的是自己从过去走到未来的收获,是自己摸爬滚打之后留下的伤疤和披荆斩棘之后留下的丰功伟绩。可是现在我想,也许这根本不是青春最重要的意义。而青春最值得回忆的反而是那些我们离开青春后再也不会遇到的那一群人。他们有的按时间顺序排在我们心里,有的因共同的追求长在心里。不管过去多久,也许我曾记录下他们的名而现在却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们是谁,但我永远都会记得,在那一段时间,他们是共同陪我成长的人。若干年以后,曾经的那些不美好都会烟消云散,留下的都是美好的故事。我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我才有勇气走过来,有勇气学会放弃,有勇气去尝试新鲜事物。
成长本就是一场越走越孤独的旅行。和我们一同出发的人有太多,一路走着,慢慢失去了一个又一个。那些我在乎的人,都是旅途中的色彩,他们陪我走过一段路程,教我一些事,或者给我一些温暖。那些人,如果我没有遇到,我不知道我的当时的生活会如何度过。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没有快乐。
以前总是为某一件事而哭,太累了,太痛了,太难过了。现在想告诉自己:“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每个人的青春都是如此黑暗且迷茫的,原来,每个人坚信走下去,都能遇见光芒。就像刘同所说人生需要一点儿冲动,只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总是冲动在不对的地方。有时候只是冲动,却没有持久性。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各种肥皂剧?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
珍惜时光,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等到以后回忆起青春的点点滴滴,你会发现那是你一生的宝贵财富。
安东尼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因为他的文字风格很独特。断断续续的句子,没有标段符号,自言自语的感觉是他的特征。有一种治愈的能力。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讲述兔子男孩安东尼失恋后,为找寻曾经恋人一心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而环游旅行的故事。书中用淡淡的语言,倾吐少年恋慕和成长的酸涩心事。正如他的最佳拍档插画师echo所说,“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那一段年少时光啊。你很傻地爱着一个人,有个人傻傻地爱着你的,那段时光。被书写,被传唱,被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的,很多很多年以后,在一本书、一段音乐、一片微醺的光线里,倏忽记起的,那段时光。”书中的内容很易懂,但从这些内容中却得到很多收获。他说:“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有没开”生活中何存不是这样呢?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是何等的缘分。有时候做事也是这样,不能太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不能太慢,慢了就会错过机会。做到刚好的程度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说:“所谓的幸福都是别人眼里的我们总是很容易觉得别人幸福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人当她可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更容易获得幸福呢”很多时
候人都是无止境地想要得到,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很难做到知足常乐。所以总是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同样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幸福。当你觉得别人幸福,你也会感到幸福的时候,那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你拥有了所有人的幸福。
他还说:“爱和喜欢是同义词么不过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这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很有哲理性。喜欢和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们以为自己对别人好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甚至可能伤害到别人。所以做事方式很重要,要选择对的方式。不然,喜欢和讨厌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
我们总有一天会从小孩长大,会经历像兔子安东尼的生活,会迷茫会彷徨,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终点。我们会长大。书里文字不多,可是每句话都很有意思。这是一本可以慢慢品味的书,可以看很多遍的书。每一次重新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爱,无声,照亮了天空。爱,无言,滋润了心田。
——题记
镜头一:沙发上一女子,白衣黑裤,披头散发,倚着抱枕伤心痛哭。话说这位女子为什么伤心落泪呢?这件事要从下午自习课上的事说起。女神说:咱们班要开主题班会,需要两位男主持和女主持,谁要参加?我二话不说的举了手,因为在小学的时候,我还代表过我们班去学校谈毕业感言呢!这时,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奇奇也可以的。于是,一向公平公正的女神让大家投票选举。帅气的我17票,奇奇23票。我就像被泼了盆冷水一样,失落极了。回到家,就发生了一刚开始的一幕。妈妈看我太伤心,过来安慰我说:“怎么了,鑫宝,不是一向很乐观吗。”我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拥我入怀说:“没关系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镜头二:“猪猪,你爱吃的小丸好了。”我似离弦之箭一般向餐桌跑去,如果刘翔的速度是8.54米每秒,那么我就是7.54米每秒。我大口大口地吃着美味的肉丸,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十五个,直到我的胃开始强烈抗议的时候,我停止了吃。妈妈笑咪咪的看着我说:“好吃吗?”我点头,妈妈又说:“蔬菜肉丸比小肉丸好吃吧!”“什么,蔬菜”我惊讶地说。要知道,如果我是秦香莲,那么蔬菜就是陈世美;如果我是戚继光,那么蔬菜就是倭寇。虽然心里不太接受,但我从此无法自拔地LOVE上了蔬菜君。
镜头三:“啊----”一声刺耳的叫声划破我家上空,我以惊人的速度冲进妈妈的卧室:“我看见一只大虫子,这么大,不不不,这么大!”我害怕的比划着。妈妈笑出了泪,说:“我帮你送它上西天。”我开路,妈妈紧跟其后。我指了指刚才虫子爬过的'地方。“没有啊。”妈妈说。这时,那只大虫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从我脚旁爬过,眼疾手快的妈妈说时迟那时快的消灭了“它”。我心中一松,继续看我的《长歌行》。
母亲的馈赠如那滔滔江水,一生用之不竭。多想留住一段时光,留住你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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