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从福建省福清市的一名小学生。我十分崇拜您,崇拜您有这么高的见识,崇拜您有这么阔朗的手笔,崇拜您有这么聪慧的大脑。
我十分喜爱您的作品,但最喜欢的还要属《还珠格格》——既任性又调皮的小燕子;既痴情又帅气的五阿哥;既聪慧又痴心的尔康;多愁善感能书善画的紫薇……一句句台词都从您的大脑里流出,变成了一幅幅既生动又优美的图画,令我们陶醉。
“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每当我听到这句话时,都会感叹您的.改变能力,这句话的原文原不是怎样生动,却被您的笔妙手回春的改了一番,你看看原文——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有时听了几句肉麻的话,眼泪就杳然泪下,不禁为您的创作能力感到惊叹。
XX年时,听说阿姨重新拍《还珠格格》,很伤心,真的很伤心,因为我知道翻拍剧没有一部超越老版的,何况老版的又是那么经典。但是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阿姨翻拍,重新整理了剧本,阿姨高调宣称新加入了70%的剧情,很好看。其实我对翻拍一直不看好,特别是《还珠格格》,现在的翻拍剧很“雷”,新还珠播出至今,也证明了这一点。阿姨所说的新加剧情,通过现在播放的剧情看,很拖沓,很注水,很无聊,很无奈,很没有看头。几集之中,漏点之多,穿帮之多,台词巨“雷”,人物无演技可言(帅不能代替演技),主演沦为配角,我伤心地是不是新《还珠》有多不好,多“雷人”,我最伤心的是一部多么经典的佳作,被阿姨无情的践踏了,颠覆了多少人的美好回忆啊。至今不明白为什么选择翻拍《还珠格格》呢,况且老版至今活跃在荧幕上呢,收视一直长红,我觉得最重要还是《还珠效应》。《还珠格格》已经成为了一个品牌,这个品牌就像耐克,阿迪一样,翻拍此剧,不论好坏都可以赚钱。
您的还珠从98年就一直流行到现在,许多8090后的人到现在都喜欢这部剧,希望您以后能多为我们这些影迷们着想(不知道有没有那个福分)!我时间不够了,就聊到这,seeyou!
祝
身体健康
龙马精神
不管离多远,不管多少年,
愿这祝福化为繁星点点,闪在你
生命的每一天
一位素未蒙面的“朋友”
陈xx
XX年3月26日
亲爱的中维和锈琼:
这是我第一次在脸书上写下我的心声,却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是我在《今周刊》里读到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值得每个人去阅读一遍。在这篇文章中,我才知道《病人自主权利法》已经立法通过,而且要在2019年1月6日开始实施了!换言之,以后病人可以自己决定如何死亡,不用再让医生和家属来决定了。对我来说,这真是一件太好太好的喜讯!虽然我更希望可以立法《安乐死》,不过,《尊严死》聊胜于无,对于没有希望的病患,总是迈出了一大步!
现在,我要继沉富雄、叶金川之后,在网路公开我的叮咛。虽然中维一再说,完全了解我的心愿,同意我的看法,会全部遵照我的愿望去做。我却生怕到了时候,你们对我的爱,成为我“自然死亡”最大的阻力。承诺容易实行难!万一到时候,你们后悔了,不舍得我离开,而变成叶金川说的:“联合医生来凌迟我”,怎么办?我想,你们深深明白我多么害怕有那么一天!现在我公开了我的“权利”,所有看到这封信的人都是见证,你们不论多么不捨,不论面对什么压力,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让我变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那样,你们才是“大不孝”!
今天的《中国时报》有篇社论,谈到台湾高龄化社会的问题,读来触目惊心。它提到人类老化经过“健康→亚健康→失能”三个阶段,事实上,失能后的老人,就是生命最后的阶段。根据数据显示,台湾失能者平均卧床时间,长达七年,欧陆国家则只有2周至一个月,这个数字差别更加震撼了我!台湾面对失智或失能的父母,往往插上维生管,送到长照中心,认为这才是尽孝。长照中心人满为患,照顾不足,去年新店乐活老人长照中心失火,造成6死28伤惨剧,日前桃园龙潭长照中心又失火,造成4死11伤的惨剧!政府推广长照政策,不如贯彻“尊严死”或立法“安乐死”的政策,才更加人道!因为没有一个卧床老人,会愿意被囚禁在还会痛楚、还会折磨自己的躯壳裡,慢慢的等待死亡来解救他!可是,他们已经不能言语,不能表达任何自我的意愿了!
我已经79岁,明年就80岁了!这漫长的人生,我没有因为战乱、贫穷、意外、天灾人祸、病痛……种种原因而先走一步。活到这个年纪,已经是上苍给我的恩宠。所以,从此以后,我会笑看死亡。我的叮嘱如下:
一、 不论我生了什么重病,不动大手术,让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时让我作主,万一我不能作主时,照我的叮嘱去做!
二、 不把我送进“加护病房”。
三、 不论什么情况下,绝对不能插“鼻胃管”!因为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于也失去吃的快乐,我不要那样活着!
四、 同上一条,不论什么情况,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种维生的管子。尿管、呼吸管、各种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
五、 我已经注记过,最后的“急救措施”,气切、电击、叶克膜……这些,全部不要!帮助我没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的活着,意义重大!千万不要被“生死”的迷思给困惑住!
我曾说过:“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我写这封信,是抱着正面思考来写的。我会努力的保护自己,好好活着,像火花般燃烧,尽管火花会随着年迈越来越微小,我依旧会燃烧到熄灭时为止。至于死时愿如雪花的愿望,恐怕需要你们的帮助才能实现,雪花从天空落地,是很短暂的,不会飘上好几年!让我达到我的愿望吧!
人生最无奈的事,是不能选择生,也不能选择死!好多习俗和牢不可破的生死观念锁住了我们,时代在不停的进步,是开始改变观念的时候了!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谈到“生死”,我要告诉你们,生命中,什么意外变化曲折都有,只有“死亡”这项,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也是必然会来到的。倒是“生命”的来到人间,都是“偶然”的。想想看,不论是谁,如果你们的父母不相遇,或者不在特定的某一天某一时某一刻做了爱,这个人间唯一的你,就不会诞生!更别论在你还没成形前,是几亿个王子在冲刺着追求一个公主,任何一个淘汰者如果击败了对手,那个你也不是今日的你!所以,我常常说,“生是偶然”,不止一个偶然,是太多太多的偶然造成的。死亡却是当你出生时,就已经注定的事!那么,为何我们要为“诞生”而欢喜,却为“死亡”而悲伤呢?我们能不能用正能量的方式,来面对死亡呢?
当然,如果横死、夭折、天灾、意外、战争、疾病……这些因素,让人们活不到天年,那确实是悲剧。这些悲剧,是应该极力避免的,不能避免,才是生者和死者最大的不幸!(这就是我不相信有神的原因,因为这种不幸屡屡发生。如果活到老年,走向死亡是“当然”,只是,老死的过程往往漫长而痛苦,亲人“有救就要救”的观念,也是延长生命痛苦的主要原因!我亲爱的中维和锈琼,这封信不谈别人,只谈我——热爱你们的母亲,恳请你们用正能量的方式,来对待我必须会来临的死亡。时候到了,不用悲伤,为我欢喜吧!我总算走完了这趟辛苦的'旅程!摆脱了我临终前可能有的病痛!
无神论等于是一种宗教,不要用其他宗教侵犯我。
你们也知道,我和鑫涛,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尤其到了晚年,对各种宗教,都采取尊重的态度,但是,却一日比一日更坚定自己的信仰。我常说:“去求神问卜,不如去充实自己!”我一生未见过鬼神,对我来说,鬼神只是小说戏剧裡的元素。但是,我发现宗教会安慰很多痛苦的人,所以,我尊重每种宗教,却害怕别人对我传教,因为我早就信了“无神论教”!
提到宗教,因为下面我要叮咛的,是我的“身后事”!
一、 不要用任何宗教的方式来悼念我。
二、 将我尽速火化成灰,采取花葬的方式,让我归于尘土。
三、 不发讣文、不公祭、不开追悼会。私下家祭即可。死亡是私事,不要麻烦别人,更不可麻烦爱我的人——如果他们真心爱我,都会瞭解我的决定。
四、 不做七,不烧纸,不设灵堂,不要出殡。我来时一无所有,去时但求干净利落!以后清明也不必祭拜我,因为我早已不存在。何况地球在暖化,烧纸烧香都在破坏地球,我们有义务要为代代相传的新生命,维持一个没有污染的生存环境。
五、 不要在乎外界对你们的评论,我从不迷信,所有迷信的事都不要做!“死后哀荣”是生者的虚荣,对于死后的我,一点意义也没有,我不要“死后哀荣”!后事越快结束越好,不要超过一星期。等到后事办完,再告诉亲友我的死讯,免得他们各有意见,造成你们的困扰!
“活着”的起码条件,是要有喜怒哀乐的情绪,会爱懂爱、会笑会哭、有思想有感情,能走能动……到了这些都失去的时候,人就只有躯壳!我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失智和失能。万一我失智失能了,帮我“尊严死”就是你们的责任!能够送到瑞士去“安乐死”更好!
中维,锈琼!今生有缘成为母子婆媳,有了可柔可嘉后,三代同堂,相亲相爱度过我的晚年,我没有白白到人间走一趟!爱你们,也爱这世上所有爱我的人,直到我再也爱不动的那一天为止!
我要交待的事,都清清楚楚交待了!这些事,鑫涛也同样交待给他的儿女,只是写得简短扼要,不像我这么唠刀。不写清楚我不放心啊!我同时呼吁,立法“尊严死”采取“注记”的方式,任何健康的人,都可在“健保卡”上注记,到时候,电脑中会显示,免得儿女和亲人为了不同方式的爱,发生争执!
写完这封信,我可以安心的去计划我的下一部小说,或是下一部剧本!可以安心的去继续“燃烧”了!对了,还有我和我家那个“猫疯子”可嘉,我们祖孙两个,正计划共同出一本书,关于“喵星人”的,我的故事,她的插图,我们聊故事就聊得她神彩飞扬,这本书,也可以开始著手了!
亲爱的中维和锈琼,我们一起“珍惜生命,尊重死亡”吧!切记我的叮咛,执行我的权利,重要重要!
你们亲爱的母亲
琼瑶写于可园
2017年3月12日
每当看见自己的文章被整篇抄袭发表在网络里时,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怎么可以昧着良心把别人的文章换上自己的名字去发表呢?怎么会那么恬不知耻?真的很想把那些个复制我文章的人拽过来就地正法,可是面对那一个个找不到主人在哪里的网名时,心揪得很疼很疼,却真的是望而兴叹,可也无能为力。
红袖的每篇文章下面都有注明:“本站作品版权所有,未经红袖添香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和个人一律不得转载。”可是那一双双清澈明媚的大眼睛,难道没有看见这些字吗?为什么还要将别人的文章占为己有,堂而皇之地换上自己的名字放到网站里?
有那个本事,你就写,没那个本事你就欣赏,觉得好,你要注明作者和出处,觉得不好,你可以指正和批评,可是,你为何要整篇连文章标题都复制过去?你没想到原创作者的'心情吗?你没想到如果是你自己的文章被别人换了名字整篇抄袭,你心中是何滋味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人的素质何时才能提上去?你不知道你抄袭了原创作者的文章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和痛楚吗?因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因为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无能为力,我要不回那原本是我自己的东西,你跟索马里海盗又有什么区别呢?你连他们都不如,他们还敢光明正大地去抢,你呢?只能像只缩头乌龟般把别人的文章换上你自己的名字,心惊胆颤地放到自以为原创作者本人看不到的地方,你可知道这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你可知道网络的最大好处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亲眼目睹到所有的动态和变化?
你可真是卑鄙无耻,没有那个能力干嘛去抄袭别人的文章?没有那个能力就做你自己力所能及之事好了,干嘛整篇抄袭别人的文章?面对那样荒诞的抄袭者,我真的恨得牙根痒痒。也许很多作者都遇到过自己文章被抄袭之事,可是也像我一样无能为力吧。
红袖不是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吗?可是红袖到底都是怎么保护我们的?仅仅凭着那篇尾的几个字,就能保护得了我们的著作权吗?红袖该给我们原创作者建立一个很好的保护措施了。
因为信任红袖,才把自己的文章放进来让红袖帮忙保存收藏和管理,可是红袖是怎么保存的?红袖是怎么保护的?到处网站都流失着我们原创作者被那些无耻之徒换了名字的文章,我们能怎样?我们只能怨红袖,我们只能怨那些无德之人,我们也只能怨自己,干嘛写的文章去让人家喜欢吗?可是喜欢了,就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去欣赏,即使想搬走也要注明原创作者和出处吧?
真真地伤了心,真真地费了神。只愿那些英雄豪杰们高抬贵手吧,给原创作者保留一颗完整的心、完好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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