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王小波说,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这是提醒人们应该具备时时反醒的精神吧,我这样理解。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多少少的失误。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反醒的精神,努力做到时时刻刻自省,不断改正错误。
古语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王小波还说,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选择幸福,实现理想,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
一个知识分子,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有宏大的志向后,还有博大的胸怀。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多向他人学习了。***曾经豪迈地写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正沧桑。”其中抒发的正是一代伟人豁达的胸襟和壮志豪情啊!他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也正是与他的宏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胸怀联系在一起。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自从跟着集体忙活着让全国人民都去喝茶的事,我已经很久没读书,也没写什么东西了。安古人的说法我早就变俗了,可我老师安慰我说劳动不俗,劳动很雅,只有劳动过读的书才会被真正吸收。我想读读《金瓶梅词话》不知道会不会吸收的很好,但不能读马老的《资本论》,否则老想着找自己的剩余价值。
这些混帐玩笑话都是劳动之后读了王小波杂文“吸收”良好的后遗症。
五一节匆匆忙忙赶到宁波,没偷到预料中的闲情,另外几个城市的人照样跟踪操控。即使这样我居然还是能够读完一本随手抄到的《我的精神家园》,这都要感谢女友无边无际的加班。
实际上这本书的名字只是其中一篇小杂文的名字而已,看上去很严肃,实际上全不是那么回事——小波是少有的幽默智慧的作家。一部分杂文是讲电影的,一部分杂文是讲他在国外的一些片段,一部分杂文谈到了关于“尊严”的问题。喜欢王小波的`原因是他一点也不“文艺腔”,全是俏皮话,你一看就乐了,乐完了你觉得他怪损的,连你也骂了,接着你就反思了。
现在这书不在我手上,我凭印象记得他说好莱坞电影说的很妙。大概是这样的观点:1、美国有好的文艺片。2、美国电影人为了赚钱太能不厌其烦的把一个路数拍烂。就像《镜花缘》里有个“直肠国”,吃下去什么拉出来的还这样,于是加点作料再吃,反复吃几遍拉出来的东西终于像拉出来的了这才完。这不是好莱坞电影吗?我一想《诸神之战》不就是吃了《阿凡达》拉出的吗?我可不做直肠国的食客。
我原来读小波的小说,一直觉得他最喜欢的作品应该是奥威尔的《1984》。实际上他热爱的是王道乾等翻译家的语言,他喜欢现代文学,无比推崇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还有图尼埃。他对小说创作的很多感受跟我这样的普通人很相近,你看过现代文学之后你很害怕,那些语言每一句都是无可挑剔的,但你就是再怎么有才华,一辈子也就能出一两个。
他还很推崇卡尔维诺,卡尔维诺对新千年文学做过演讲,他想写8个讲稿,完成5个就死了。现在剩下轻、快、精确、形象、繁复,恰好我的老师最近也在看卡尔维诺的这些讲稿,她现在对精确十分着迷,并迫使我也要精确。我下一本要读的书估计就是这个。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就拿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全国21位特级教师倾情打造的。
作者以尼尔斯旅行为线索,绘出了一派极为新颖、气象万千的瑞典景色,大自然和动物生活占主导地位。尼尔斯是主要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很调皮的人。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魔法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正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飞,尼尔斯紧紧抱在雄鹅的脖子上。不料被雄鹅给带上了天空,然后就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大雁们和他经过了千山万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的难忘事。比如;小屋遇险、小马茨的葬礼、游蛇老无能。尼尔斯也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比如;卡尔、莫顿和阿卡。
尼尔斯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家里。而且奥萨的爸爸也给了他们许多帮助。尼尔斯想;如果能够再次变成大拇指,和它们一起去看大好河山就好了。我读了这本书,久久都不能忘记,因为他们不畏千辛万苦,达到了目标。所以,我也要学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王小波说,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这是提醒人们应该具备时时反醒的精神吧,我这样理解。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多少少的失误。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反醒的精神,努力做到时时刻刻自省,不断改正错误。
古语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王小波还说,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选择幸福,实现理想,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
一个知识分子,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有宏大的志向后,还有博大的胸怀。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多向他人学习了。***曾经豪迈地写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正沧桑。”其中抒发的正是一代伟人豁达的胸襟和壮志豪情啊!他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也正是与他的宏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胸怀联系在一起。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后来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后来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起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助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助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助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该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希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该热爱生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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