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保密的方式不同。保密协议也称为不披露协议,指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协议,它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披露。而竞业禁止协议是禁止从事竞争性的行业,它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其任职企业有竞争的行业。
第二,保密的时间范围不同。保密协议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商业秘密被他人突破,进入公知领域。而竞业禁止协议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并受法律的限制。
第三,违约的侵害后果不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时,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是实际存在的;而竞业禁止协议是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当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时,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是推定的。笔者认为,竞业禁止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它能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护起到更充分的保护作用。
(1计算机软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标准的划分及界定;
(2计算机软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
(4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必要时应与相关产品的供应商、批发商、销售商、转包商及顾问、律师等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软件变更管理主要涉及到软件更改的申请、软件更改的批准、软件更改、软件问题归零、软件更改验证及评审等环节。针对软件变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下内容将说明软件配置变更管理中很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并给出提高软件质量的建议。
(1)软件变更缺少相应级别的评审
实施软件变更的人员在进行完软件的变更之后,由于缺乏对软件更改部分的验证工作,容易导致软件实际更改内容与预期更改内容不一致,甚至由于软件更改描述内容过于简单,导致软件测试人员认为软件只是更改了参数文件等相关内容,而实际上却更改了其他文件,从而造成了软件中可能隐藏的缺陷没有能够暴露。因此,软件变更之要后要进行相应级别的评审,而不能走形式主义。
(2)软件变更管理需要模块化思想
从事软件测试的人员一定会发现,上一版本软件测试提交的问题报告单,在下一版本软件中仍然没有归零,于是软件测试人员纷纷抱怨软件的质量跟踪不到位、软件质量人员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可各种软件规章制度实在太多,也不可能把质量人员的质量职责细化得太精确。因此,软件变更管理需要进行模块化管理,将软件变更管理内容按照一定类型分解为不同的模块,让软件变更流程上相关人员按照模块化的思想进行软件变更流程处理,以更好的保证软件质量,从而很好的控制了一些客观因素对软件变更过程质量的影响。
(3)软件变更管理应具有可追溯性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软件研制的过程中,软件往往需要变更多次之后才能形成最终交付用户的产品,可软件研制除了注重结果之外,也应该注意过程。因为中间过渡版本软件是企业的积累,它可以让软件研制人员总结研制过程中的经验、让新进人员吸取研制过程中的精华知识。因此,对软件的变更管理要有可追溯性。
计算机软件存在商业秘密是客观的,特别是对商业秘密的核心技术,业界的同行们心里都非常清楚。但是,能够自觉运用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显得非常不够。有的企业管理领导层根本就没有保密的意识,也就没有保密的措施,有的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措施不到位,保密制度不健全。
软件配置管理一是对软件实体进行管理,二是对软件的研制过程进行管理。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软件研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采用了各种软件版本工具来确保软件的质量。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够确保软件技术状态的正确性。这是由于对软件研制过程中变更管理做得不到位造成的。因此,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软件变更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软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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