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

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11-16 11:19:47
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

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一】

也不能说:鲁迅是伟大的,然而谈者太众,以至失了新鲜感;又不能说:我这篇是不同的,我是想要说些不一样的。所以,确乎是个困难的话题。然而,一本《呐喊》,薄而沉重,中国的学生们,无论如何算是读了大半的,年来岁去,谁人读起开篇自序里的字句能不唏嘘自叹的?有多少人到中年,累了歇了,坐椅子上一声叹息,连吐落的第一口气里都有着疲惫的痕迹,于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有时候惟有鲁迅。一个民族文化的着落点,有失便就有重构,倘若说旧文化隳于五四,则新文化的构建,有一大部分乃可以说是从《呐喊》而起,这之间,有着总体与个人差异的说法,所公认的,是鲁迅作为旗手,举的标志物明白而辉煌。

在自序中,鲁迅写道:“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这是作者最初的困惑和最审慎的态度,得来的回答不够令人满意,却现实功利且无可奈何。

一个问题浮现:究竟是谁人的呐喊声?——关于呐喊者,关于呐喊本身。困惑首先在于鲁迅的身份定位:知识分子否?还是作家?抑或学界同声呼唤的启蒙者?最切实际、最大的可能是三者兼具。我们意愿读懂《呐喊》,向往理解作者,因而这是困境,也是高潮。

竹内好眼中的鲁迅,是个孤独的知识分子,之所以说“作为启蒙者的鲁迅和近似于儿童的、相信纯粹的文学的鲁迅这种二律背反同时存在的矛盾同一”,恐怕也是由于看出了鲁迅形象注定无法单一的历史文化定位。

郜元宝有言,“在现代中国,纯粹观念形态的思想很难生根,能在现代中国生根的思想必须像鲁迅的文学那样,带有个体生命的气息,就是说,必须具有文学的形态。文学之外无思想”——能不能这样说呢?正是由于鲁迅身上既承传了古士大夫们的风***之骨,又显露出新的社会阶层敏锐的洞察和感悟力,且兼具之前所未有的\'时代启蒙者的特殊方法论意义,其难得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决定了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

首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建国前大部分的知识分子归类于资产阶级,然而作家不是,甚而有众多作家誓言与知识分子的固有身份定位决裂,如沈从文所宣称的那样。我们会发现,一旦历史政治形势与时代命运非正常的密切起来,此一现象便绝不单一。这种令人尴尬的情形似乎反映出特定历史阶段作家层与知识分子阶层的剥离,纵然作为时代丰富性的标志之一,但却造就了同时代文学最大的暗伤:斗争无所不在,且都局限于当下和表层,无法深化作品主题,亦不能超脱自身于时代之外。

就知识分子、作家以及启蒙者三个身份所涉及的范围来说,知识分子最具私人性;作家由于其作品的公众性,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大众和普世原则;而启蒙者这一身份,则反映出整个时代乃至超越时代的需要和宽泛,正如T.S.艾略特在其《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所指出的,任何一个诗人或作家必然与其整个民族的历史发生某种联系,他们一面创出新的历史份额,一面将自己添加进历史,成为整体的一环——这是作为诗人或作家的必然和超然。

作为启蒙者的作家或者说知识分子,他本身可能并不能非常清楚的反映出这一点,但他的身上定然有着集结整个时代最典型、最清晰且最能与历史相协调的样貌特质。而之于近现代的中国无可置辩的是,能够超越时代,将进步的作家身份与知识分子的传统近乎完美的结合,并创造性的赋予其难能的启蒙者角色定位的,现代作家中,只有鲁迅一人。

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二】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书中有些文章,例如《故乡》,《药》,《孔乙己》等,都被收进了教科书里,所以读起来特别熟悉。鲁迅先生的作品往往都映射了当时那样一个环境下人们的生存状况和麻木的状态。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孔乙己,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一人物的命运可谓悲催。《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和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读到文章深处,我似乎也体会到了当时鲁迅的心情。

想想鲁迅先生当时选择弃医从文,就是想拿起笔通过文字使当时的国民看了文章以后能够清醒过来。这既是一种鞭策,又是一剂良药。其实,鲁迅先生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他用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站起来反抗,来与其斗争,他的作品也激励了一代人,影响深远。读完《呐喊》,想想如今的社会,生活,觉得一切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去珍惜。

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三】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关于呐喊读后感的作文【四】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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