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好似一杯暖暖的热茶,抚慰着我的心灵,又好似我的闺蜜,在与我共同地面对生活。
之前,生活对于我而言,就如同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可书就像一块冰糖一样,为这杯“白开水”增添了滋味,使它变得甜蜜又温暖。书,对于我的生活,就像一位不会说话的闺蜜。
我自小就酷爱读书,不怎么喜欢在外面乱跑,总是在自己的卧室里静静地看书。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又独自一个人在卧室里待着,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看看墙角堆放着的玩具,觉得没有兴趣。这时,我的目光却被旁边的书架吸引住了,我走过去,从中抽取了一本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我打开后,一下子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迷住了,感觉里面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就像在眼前一样。当它们悲伤时,我也觉得眼睛好像湿润了;当它们欢喜时,我也发自内心地为它们感到高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却根本感觉不到。等我一口气把这本书全看完,一伸自己已有些僵硬的腰,才发现窗外已是黄昏了。
书,你永远是我的闺蜜,此时此刻,我也明白了冰心奶奶的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深刻道理。
我这位好闺蜜名叫海歌。
她的头发又黑又长,瓜子脸白白的。我俩的关系那可不是一般的铁,如同亲姐妹。
我们年级原来六个班,四年级时分为七个班,我和海歌在新组建班。
第一次见面我们俩就互有好感,这是不是人们常说的“气息相投”呢?我们倆除了上课没在一块坐,下课后几乎像胶带一样粘在一起,寸步不离。
上周,她报名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庆中秋节的联欢会,她准备跳“荷塘月色“,当时我心里也蠢蠢欲动,但没明说,她就像我肚里的蛔虫,立马察觉到我的心思,立马跑过去给我也报了名。逼得我必须参加了。这一次我参加了班上的群舞,对于极度害羞的我,是一次挑战,也得到了一次锻练。
她不仅是闺蜜,还是我的小老师。
只要数学题不会做,我一定会去请教她,她就像小老师一样认真地有板有眼地给我讲。还像老师那样问我,听懂了吗?我感觉比在课堂上听的还明白,说真心话,我敬佩她也羡慕她,从不会嫉妒她。
以后的日子,凡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后,我第一时间不是去找老师,而是去找我的小老师,不管有多少问题,她都会耐心细致地给我讲。
我很幸运,有这样一位好闺蜜,这样一位好姐妹,这样一位小老师,我要和这位正能量的好闺蜜共同进步,一起奔向我们的美好未来。
今天我看见弟弟和妹妹在一块玩小石子,让我想起了曾经和闺蜜之间发生的一件不是很愉快的.事。
记得那件事发生在一年前,那天下午我和闺蜜,还有她的两个小外甥正在草地上玩游戏。这时闺蜜的大外甥拿着小石子向我扔过来,我在不停躲闪间似乎隐隐约约听到闺蜜说:“对,打她。”当时我心里又害怕又气愤,一直被闺蜜的大外甥追到了家门口。当他拿着最后一个石子打过来时,正好打到我额头上,我的额头瞬间红肿了起来并鼓起了一个大包,我疼得眼泪直流。这时闺蜜和我的叔叔向我走来,我叔叔问:“这是谁打的?”我当时不假思索地指着闺蜜说:“就是她叫她外甥打的。”叔叔听完后便指责了我闺蜜一番,随后就带着我回家了。记得当时,我带着恨意回头望了一眼我的闺蜜,似乎看见她眼里含着泪水,默默地带着她的两个外甥走了。
过了几天后我在朋友家里玩,正好我闺蜜也来了。我看见她泪流满面地向我朋友走来,断断续续地说:“徐碧霞,我可能要爽约了。”徐碧霞问她:“怎么了?为什么要爽约呀?”“我去找曹涵蕾玩,她叔叔说我为什么要叫外甥打她?还说不要再来找她玩了。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呀?”我听完她说的话默默低下了头,因为当时心里还是在责怪她,也就没有向她证实。谁知道过了几天后,听说她搬家走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直到现在,每回想起这件事,我总觉得内心特别愧疚。
对不起!我的好朋友。我不应该仅仅觉得是你的声音就认定是你指使的,我们应该好好说清楚才对。我好想你呀,闺蜜。
有这么一个姑娘,既是我的闺蜜,又是我的“冤家”。
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和她玩了两年,同时也吵了两年,可不无奈?这不,我们又吵起来了∶“这道题应该选B。”“不对不对,应该选C。”我们一直固执的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于是又不欢而散。侍老师一进门,我们便像跑步比赛似的,刷的.一下冲上去问老师。最后老师宣布我的答案是正确的。“哼!”我挑衅地望着她说。她却还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看着我说﹕“有什么了不起的!”
除了会闹一些小矛盾之外,我们几乎天天都会待在一起。周末,我们经常一起去逛街、骑单车、爬山。
你肯定想不到这样固执己见的女孩儿,还是个会关心人的“小甜心”呢。
又上体育课啦!一向不怎么运动的我跑步时犯了个老毛病肚子痛。这时她便会二话不说,小心地将我扶持到树阴下。然后把我的水杯递到我面前,陪我在树阴下面聊天,以此来度过这一段无聊的时光。
除此之外,她是个“小吃货”呢!我们每一次出去玩,甜品、串串、奶茶、火锅一个都不能少!瞧!她那圆滚滚白嫩嫩的脸蛋,都是吃出来的!
有这样一个闺蜜,真好!
有一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闺蜜。它超出了单纯的友谊。友情浓厚后,便到了“闺蜜”的境界。每个女生都有自己藏在心底最真挚的一份友情。我的第一个闺蜜是在学前班认识的。
我们一起生病;一起将以前的家长签字剪下粘到考砸了的卷子上;一起观察院子角落里的新叶;一起凑钱买奶昔喝;一起保护别的女生免受男生欺负。
她总是扎着两个直立的小辫子。刘海稀稀疏疏的排列在高高的额头上。几颗小痣调皮地立足于她略带樱桃红色的双颊上。她一笑,左边的酒窝便立刻现了形。两颗大板牙让人觉得她老实。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正看着未及格的听写本。我盯着听写本有些发呆,突然,从肩头不知谁递来了一根波板糖。我转过头去,看到她在对着我笑。露出了一颗正探头探脑的小虎牙。也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波板糖塞入了我的手中,说:“糖是甜的,吃了它,你的心也就甜了。”我被她的想法逗笑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现在想想,当初竟因一根棒棒糖和她成为了朋友,现在想起,竟有些还念小时候的童真。
勿忘我,嫩小却无香。若说出一种花与她相符,那我必定会说“勿忘我”。它有一种独具的质朴素雅的感觉,总带给人淡淡的幽香。她与我都只想要朴素而不单调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的小发现,惊喜之余也会思索与我们对生活的思考。
六年前,我们分别。但我们坚信,我们会再见。可当我回去寻找她时,他家已人去楼空。我仿佛被抽光了精力,向着我们小时经常玩耍的地方走去。是我们相遇的季节,夏日的骄阳将我的额头晒得火辣辣地疼。我想哭,却没有力气。我多么希望这时背后会伸出一根棒棒糖,还会有她。我舍不得,但是却就这样无情与她再见。
或许,我们会在另一个角落遇见。那时,我会拿出一枚糖,递给她,就如,她给我时一样。我会笑着说;
“喂,我要你当我的闺蜜。”你一定会笑着答应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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