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这本书唯一不喜欢的大该是腰封写的“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这句话将书变得庸俗。你会发现,人生没有最艰难,只有更加艰难。正如我反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一句话一样,这些话只是旁观者给予在困境中的人的一碗无关紧要的“鸡汤”,甚至还带有暗示要享受这样的困境。
书中的章节分布很有趣,每一章节的开头都会引用A.J.费克里写的书评,他热爱文学,并且有自己的坚持。书里面我有三段最喜欢的句子,一个是A.J.费克里的写的书评,另外一个是伊斯梅探望A.J费克里说的,最后一段话是A.J.费克里向阿米莉娅求婚说的话。之所以印象深刻大概是因为与自己产生了共鸣,而共鸣意味着开始。
“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正如在不同的时候我读《小王子》。初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关于纯净心灵的美好童话,接着我爱上了狐狸,因为它说驯服意味着要流泪;再然后我发现了玫瑰掩藏在骄傲之下的脆弱,每一次读,每一次以一个新的我去的重新发现书里的人物。而最重要的生活,教会我的是妥协,教会我去适应新的改变。但同时我也会很感谢那些在悠长岁月里不变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改变,才会觉得不变是弥足珍贵。
“我知道坏人的下场是罪有应得,但是哦,坏人也真的不想孤独一人 。”这句话让我想到的是这个***手不太冷里面开着交响乐***人的.流氓头子,想到了朋友和我说过的王家卫电影里”***手也是有小学同学的。“特别文艺,有思想追求的坏蛋才能够成为不一样的坏蛋。虽然我觉得这句话出现的不合事宜,但是还是不能阻止我热爱这一句话。
"我只能说,我只能说我们会找到解决办法的,我发誓,当我读一本书时,我想让你也同时读,我想知道阿米莉娅对这本书有什么看法。我想让你成为我的。我可以向你保证有书,有交流,还有我的全心全意,艾米。"当时觉得这是一个超级棒的求婚词。后来发觉这也是自己对于婚姻的一个态度:柴米油盐是生活的基础,但是精神之间的相互交流才是生活的内核啊。如果连共同的话题都没有该如何继续下去?
最后的最后,我也想拥有A.J.费克里的岛上书店,我会给每一本书写上书评,我会把自己的看过的书认真的推荐给读者,虽然我也可能会不喜欢那些和我品味不相同的人,也有可能讨厌和我品味一致的家伙。可是这无碍于我成为一个书店老板,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进书卖书。
这本书唯一不喜欢的大该是腰封写的“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这句话将书变得庸俗。你会发现,人生没有最艰难,只有更加艰难。正如我反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一句话一样,这些话只是旁观者给予在困境中的人的一碗无关紧要的“鸡汤”,甚至还带有暗示要享受这样的困境。
书中的章节分布很有趣,每一章节的开头都会引用A.J.费克里写的书评,他热爱文学,并且有自己的坚持。书里面我有三段最喜欢的句子,一个是A.J.费克里的写的书评,另外一个是伊斯梅探望A.J费克里说的,最后一段话是A.J.费克里向阿米莉娅求婚说的话。之所以印象深刻大概是因为与自己产生了共鸣,而共鸣意味着开始。
“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正如在不同的时候我读《小王子》。初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关于纯净心灵的美好童话,接着我爱上了狐狸,因为它说驯服意味着要流泪;再然后我发现了玫瑰掩藏在骄傲之下的脆弱,每一次读,每一次以一个新的我去的重新发现书里的人物。而最重要的生活,教会我的是妥协,教会我去适应新的改变。但同时我也会很感谢那些在悠长岁月里不变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改变,才会觉得不变是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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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我只能说我们会找到解决办法的,我发誓,当我读一本书时,我想让你也同时读,我想知道阿米莉娅对这本书有什么看法。我想让你成为我的。我可以向你保证有书,有交流,还有我的全心全意,艾米。"当时觉得这是一个超级棒的求婚词。后来发觉这也是自己对于婚姻的一个态度:柴米油盐是生活的基础,但是精神之间的相互交流才是生活的内核啊。如果连共同的话题都没有该如何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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