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些日子里,我读了《探究式科学教育教学指导》这本书,我认为《探究式科学教育教学指导》,无论是促进我的课题研究还是提升我对科学教育的理解都有很大的作用,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一些观点。
探究式科学教育是在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的学习环境中,让儿童亲历科学探究的学习过程。它大致包括:根据实际情景、观察到的现象和可以获得的信息,从儿童已有的知识、对问题的了解和已具有的科学概念(想法)出发,提出问题;对问题的解答进行推测;为证实推测而设计实验或进行观察;收集和整理数据;得出结论和进行交流;提出新的问题……在有些探究课题中,还鼓励学生将学到的科学知识和日常生活相联系。
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在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中给出了定义:探究是一种多层面的活动,他包括:进行观察;提出问题;通过阅览书籍和其他信息资源来了解什么是已经知道的知识;制定调查研究计划;根据实验方面的证据,评价已经知道的知识;用多种手段来搜集、分析和解释数据;提出解答、阐述和预测;交流结果。探究需要对假设进行证明,需要运用批判和逻辑思维,并考虑其他可供选择的解释。
在科学教育中,经常争论的问题是:探究式科学教育究竟是一种用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的学习科学的方法,还是本身就作为一种课程的目标。〈科学课程标准〉认为,探究既是科学学习的目的,又是科学学习的\'方式。对年幼的学生来说,可能学习探究的过程比掌握具体的知识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我们认为,小学的科学教育中只是承担科学启蒙的任务,不追求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如果不是在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儿童已有的科学基础上精心选择和组织儿童探究的内容,而只是在课堂上采用零碎的、杂乱的案例,那么这样的探究式科学教育将会是效率很低的教育,也不可能达到培养儿童探究能力的目的。因此,在探究式科学教育中,需要把让儿童建立新的科学概念(想法)、改善和纠正已有的科学概念以及探究能力、科学态度的培养结合起来考虑。
教师是课堂中科学探究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和支持者,但不是学生探究进程中掌握主动权的人。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和设置环境,单进行探究活动的主体是学生,能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最终取决于学生本人的情况和努力。作为科学教师需要掌握或了解三方面的知识:科学概念和模型、教学法以及儿童认知和情感的发展规律。
在对学生进行探究式科学教育时,我们强调学生应有一本连续使用的记录本,这是科学研究的需要,也是教育的需要。记录可以帮助我们对探究的过程进行评估,帮助我们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
我喜欢这本书,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在理论概括后还配套了几个教案,而且教案都是以详案的形式出现的,每个环节都非常清晰,提问与互动安排的都恰到好处。有时我会运用书中教案中的方法套用到现实教案中的撰写,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可能因为有了其中的几个关键步骤,马上就是使整个教学课堂发生变化。
有时教学工作中碰到像手工美术之类的教学,就没有像其他领域准备的那么充分,我以后应该要改正这样的教学态度,在这样的技能教学中,孩子们同样能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从书中的教案中,我发现,那些老师把一堂美术设计的就像语言一样优美,科学一样规范,孩子们上这样的课就像是在享受一样。
三、教育总结,让教育方法更加实用
教案后面附有教案的设计意图以及方式方法的变换原因,我觉得这对我的帮助很大,一是让我学习到了各领域的重点所在,二是让我学习到了不同教学所能采用的教学方法。这些都是平时中很实用的东西,任何教学活动都可能碰到,所以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还会用笔记录做些记号,这样便于以后的翻阅。
一本好书值得一直翻阅,懂得收获也要懂得分析思索,这样自己才会有更快的成长。
教师是课堂中科学探究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和支持者,但不是学生探究进程中掌握主动权的人。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和设置环境,单进行探究活动的主体是学生,能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最终取决于学生本人的情况和努力。作为科学教师需要掌握或了解三方面的知识:科学概念和模型、教学法以及儿童认知和情感的发展规律。
在探究式科学教育中,需要帮助儿童在他们原由想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正确的科学概念。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常常不能靠一节课来完成,而是需要设置一系列的课来实现。设计系列的课,有助于了解概念之间的联系,为学生制定一个连续的学习过程。我们经常称这样的系列课为一个模块。
探究式科学教育是在教师引导下,以学生为学习主体的学习过程,它主要表现为:
(1)探究式科学教育过程要求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
(2)探究式科学教育过程强调要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的学习态度;
(3)探究式科学教育依靠和尊重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
(4)探究式科学教育重视学生之间的相互谈论和合作;
(5)探究式科学教育希望促进学生科学态度的养成。
(1)基本上合符了说明文的要求,不再象过去一样写成记叙文。
(2)并且能够综合地运用几种说明方法。
缺点:
(1)介绍事物不能抓住事物的特征。
(2)缺乏条理性。
(3)在运用作比较的说明方法时,过多地叙述了用来作比较的事物,给人留下了似乎在介绍两件事的感觉。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