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确对待自己,塑造崇高人格,最关键的就是要正确对待生命与道德、人格的关系。儒家认为,人是生物,人的.生命是一种自然现象,是有实体的,且在天地间有着重要的地位。
所以,一般儒家都主张“保生命”,同时又认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与道德价值、人格价值相比较,道德价值和人格价值更为重要。孔子的“***身成仁”之说和孟子的“舍生取义”之语,就是儒家为了保全仁义道德价值而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的典型表述。《孟子·告子上》有两句话:“所欲有甚于生者”,是指维护人格尊严比求生更加重要。“所恶有甚于死者”,是说一个人的人格尊严是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人格尊严超过了生命价值。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规则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道德,规则是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是人定的,如何严密也不能够到“天衣无缝”。若没有道德的支撑,规则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的。你说不许“随地”吐痰,那我就吐到公园的长椅上好了;你说不许“乱涂乱画”,那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你画上一排青面獠牙的小鬼,如何?事情若真到了那一步,恐怕就不是一口痰,一幅画那么简单了。律师们大可钻法律的空子,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事情弄得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只怕年年都要“六月飞雪”了。
没有规则的社会更是要方寸大乱。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范促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路不拾遗”或许还有可能,而“夜不掩户”却怎么听怎么像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当道德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时,规则将会适时地补上这个漏洞。“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听上去是道德的沦落,但美国却制定法律,要求你先把自家门前的雪扫干净了再说,至少不能让路人被你家的积雪滑倒。这就是道德的底线——规则划出来的。
理想的社会应是规则与道德并存的。规则约束着人们,使其不至滑出道德的底线;同时,道德也填补了规则的漏洞,使其更加完美。一个人被外在的'规则和内在的道德约束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社会的规则与道德相辅相成,这个社会才能充满希望。道德是通向美好未来的路,而规则就是路旁的灯,照亮我们纯洁的灵魂,也照亮那条充满理想的大道。我们将道德埋在心底,将规则挽在手上,勇敢地面对未来。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能力。在这个社会上,一个人能力的大小似乎是一个人地位高低的关键。在能力这个巨大的诱惑下,道德似乎变得微不足道。这是因为能力的光环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其实,对于一个人而言,最重要的始终是道德。
有一则引人深思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在法国留学的人。他拥有名牌大学的金字招牌,并多次在重要报刊上发表很有见地的论文。一天他发现了公交系统的.漏洞,于是开始经常性地逃票,期间只是偶尔被人发现而被抓。学业完成后,他开始向一些跨国公司推销自己,却因为有三次公交车逃票记录而遭到拒绝。在这个国家甚至整个欧盟,他都不可能找到雇佣他的公司。一个人才的大好前程,就这样毁在了那被大多数人忽视掉的道德底线——诚信上。
“无诚则有失,无信则招祸”。文中的他正是因为不遵守规则而失去了诚信,得利于一时的省钱,失去了在跨国公司工作的机会。同样的,那些践踏诚信的人,也许能得利一时,但终将作茧自缚,自食其果。诚信是做人、立业之本,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从自己做起,恪守诚信。只有诚信做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如果失去了诚信,你的良心就会受到谴责。
汉斯是个穷学生,中学考试时他没有通过数学和生物,为了能继续上大学,他为自己写了一份合格证书,毁掉了不合格的文本。虽然他后来获得了博士学位,但十年前作弊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他的中学老师布朗先生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以汉斯中学考试作弊为由要他补考,实际是参加祝贺他拿到博士学位的聚会。而汉斯却为了保护他的美好前程袭击了布朗先生。结果可想而知,汉斯当年作弊的事情虽然计划得完美无缺,但是最终因为虚心而露出了马脚。
规则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道德,规则是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是人定的,如何严密也不能够到“天衣无缝”。若没有道德的支撑,规则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的。你说不许“随地”吐痰,那我就吐到公园的长椅上好了;你说不许“乱涂乱画”,那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你画上一排青面獠牙的小鬼,如何?事情若真到了那一步,恐怕就不是一口痰,一幅画那么简单了。律师们大可钻法律的空子,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事情弄得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只怕年年都要“六月飞雪”了。
没有规则的社会更是要方寸大乱。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范促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路不拾遗”或许还有可能,而“夜不掩户”却怎么听怎么像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当道德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时
规则将会适时地补上这个漏洞。“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听上去是道德的沦落,但美国却制定法律,要求你先把自家门前的雪扫干净了再说,至少不能让路人被你家的积雪滑倒。这就是道德的底线——规则划出来的。
理想的社会应是规则与道德并存的。规则约束着人们,使其不至滑出道德的底线;同时,道德也填补了规则的漏洞,使其更加完美。一个人被外在的规则和内在的道德约束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社会的规则与道德相辅相成,这个社会才能充满希望。道德是通向美好未来的路,而规则就是路旁的灯,照亮我们纯洁的灵魂,也照亮那条充满理想的大道。
我们将道德埋在心底,将规则挽在手上,勇敢地面对未来。
孔子学生救人后接受了报酬就该被说成贪心吗?难道用爱托起孩子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不应被授予感动人物的颁奖吗?难道解决千万人粮食问题的袁隆平不应获得最高科技荣誉奖吗?难道奉献之后一定不能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吗?接受并不代表贪心,更能代表的是一种责任心,能鼓励更多人去做好事。
道德与利益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有时是统一的。在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实现了伦理的制度化。日本的法律就规定:如果有人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无论失物是金钱还是物品,失主须按照失物价值的5%至20%支付酬报。如果不支付这笔酬金,就无法领回失物。当然,如果拾物者可以不接受酬金,但如果接受了也是应该的,任何人都不应说他贪心,这只是他平衡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这样的规定会鼓励更多的人行善,同样也让人们学会先义后利,学会感恩,学会细心。
当然,我们不能见利忘义,应该正确看待和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焦点访谈”一则报道说,有年轻人在一家医疗美容诊所花了一万多元做了增高手术后,不仅没有达到诊所承诺增加的高度,连正常的走路也成了问题。像这样见利忘义的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几乎成了常事,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天价鱼”,3.8万元一次的理发店。此之谓失其本心,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顾客的利益,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
75岁老人沈兆骅,先后资助了13位贫困学子,后来老人生病了,被资助的学生不是境况不好无力照料老人,就是因为资助中断而再不跟老人联系。在现在的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能像老人这样呢,而像学生这样见利忘义的却不少。人们总说这个社会很现实,确实,在利益面前什么都愿意,没有了利益就形如路人,他们曲解了道德和利益的关系。在现在,社会更多需要的是像老人一样的人。更需要的是懂得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做好事应该抱着不求回报的想法,事后就算得到回报也是心安理得的。
人生路漫漫,你或许会不经意地帮助了别人,也许在你的眼里这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在他人的眼里却是天大的恩情。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或许他们会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想尽千万百计来报答你,弥补心中的那份愧疚。既然你已帮助了他们,何不再帮一次,完成他们的心愿呢?那就坦然接受他们对你的报答吧。
利益与道德的议论文3
抚卷于案,初对孔子的话语感到不解:义救鲁奴而不报账的学生受责备,同样是救人一命却收下谢礼的学生反得表扬。掩卷沉思,方觉意义深远。
看问题做事情应以谁为最大受益者为出发点。个人虽然收了贵重酬劳,但最大受益者却是国家和社会,孰大孰小,不言而喻。其实德与利的关系并非完全对立,只是因为在我们的心中高树道德旗帜使我们对一切与之稍有偏差的行为做出错误的判断。
古人云:“格超梅之上,品在竹之间;德馨心必正,质雅品自高。”的确,道德是高尚的品格。从古到今,道德是永恒的话题,它是做人的基础,无德者不立。但是我们在推崇道德的时候又往往过激,好像道德与金钱是天生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似的,在评价某个人的道德是否高尚时总会把所有的目光聚集在金钱上,这是不智的,甚至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
千禧之年,袁隆平教授接受了500万元的首届“最高科学荣誉奖”,若照以上之论,那我们便应认为他没道德吗?不,袁隆平的二系法杂交稻技术的推广,让中国让世界多养活了亿万人口。相比之下,这500万对于他的贡献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国家之所以设此重奖,便是以此激励科学家为国做出更大贡献,让世人明白中国是个尊重人才的国家,从而吸引更多的本国人才、留学者和外籍科学家来华工作。“重奖效应”在这几年也确实卓有成效。
雅典奥运会中国取得历史性突破,赛后国家重奖了获金牌运动员,这件事引起很多议论,责难之语充盈于耳。但我认为重奖是一种催化剂,可以激励更多的运动员创造佳绩,说不定我们20XX年还会因此夺得金牌总数第一呢。不能认为运动员拿了奖金就丧失了道德,女排队员不是集体捐款给慈善机构了吗?无独有偶,来华赚得巨资的皇马队员不也在去年SARS流行时将集体签名出售球衣的巨款捐给了中国慈善协会了吗?
当然,我们不能见利忘义,应该正确看待和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前不久在雷州海岸面对落水渔民有人喊出的“先收费后救人”的话不免让人寒心,韩国某明星借“慰安妇”之名出“写真集”的事件更是让人为之愤怒,这种重利轻德,一心往钱里钻的行为令人不齿。
把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尤为重要,我们不应偏颇地盗用道德概念,而应理性地看待和处理道德问题。
朋友,让我们用理智去审视利益,用理智去维护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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