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终于放假了,妈妈叫我起床,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然后洗脸吃饭。
爸爸妈妈快要去上班了,过了几分钟,他们走了,我跑到房间,把电脑打开,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我把表放在我的房间里。我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玩着玩着我就忘记了时间,突然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紧把电脑关机了。爸爸来到我房间的时候,电脑正处于蓝屏。爸爸生气地说:“你是不是玩电脑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可是电脑关机很慢,一直处于蓝屏,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爸爸没有训我,就说要把电脑的电源线拿走。
又一个星期天来临了,我收拾完之后,眼睁睁地看着爸爸把线拿走了,我很无聊,当我转到厨房时,突然看到电饭煲的线,于是我拿电饭煲线代替电源线,又开始了《植物大战僵尸》,不幸的是我再一次被爸爸发现,他狠狠地教训了我一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那样痴迷地玩电脑了,我知道了我的这个爱好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我会逐渐改掉的。
我们每个人年纪很小的时候都读过童话,而且都相信童话故事中的事,如王子变青蛙、沉睡百年等是真实的。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那些美妙的童话故事已经慢慢的从每个人的心中淡忘了。从童真不解事故到童话变成飞灰,也许你午夜梦回的惊恐就根源于此。
最新心里颇不宁静,每晚闲暇时间,总爱捧起这本书——《格林童话》。厚厚的一大本,却固执地想把它全部读完。最初也许只是一种坚持,读到后来却让我在童话中找到了一分宁静的体验。
格林童话是给孩子写的书,透过一个个短小的故事,折射出的是人类对于真、善、美的顽强追求。公主、王子虽历经千难万险,最终总有一个英雄的出现让坏人受到惩罚,好人获得幸福;善良的人民总会得到天使的救助;魔鬼与上帝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邻居。在阅读中感受到儿时那种单纯的快乐。
回过头来,反观我们的孩子,如果从孩子懂事起,就给孩子这样文化的熏陶,孩子怎会粗鲁低俗,怎会在恶的边缘徘徊。孩子本身没有问题,只是我们的教育在面对孩子时少了这些文化的滋养,让我们的孩子在成百上千的题库中艰难啃书,于是,孩子没有爱读书了,读书也完全是应付检查。
在帮孩子纠正个别字的发音,用我们已经久违了的童话思维去帮他理清较为纷繁的故事脉络的过程中,一家人其乐融融,共同沐浴心灵,增加了很多乐趣。
如果给我一盏明灯,我愿照亮孩子前行的脚步。关心孩子,从真的关心开始,从思想关心开始,从读书开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
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
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我看过许多本书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历史故事,草房子等。其中,这部《草房子》是让我最深刻的。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南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辛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伧……其中,最让我深刻的是细马,列如:他不懂油麻地的口音,但为了学习,很卖力的想把他读好,暴出青筋,满脸通红,一鼻子汗珠;邱二妈生病了,细马卖掉了所有的羊,想把她送进县城医院治疗……邱二妈这样对他,他出钱让她诊治。
我决得细马是一个有主意的家伙,从他做事认真可以看出来,我也要向他好好学习,不过要先把学习搞好细马似乎对学习好象不感兴趣,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喔,我知道了,还需要十足的耐心和精确的打算(当然孝心也要)。
我上过的许多兴趣培训班,有绘画、舞蹈、钢琴、小记者、奥数等等,这可让我最为骄傲的是我参加语言表演的培训班对自己的帮助和提高。
六岁时,妈妈可能是见我比较喜欢看李咏主持的6+1电视节目吧,给我在市少年宫报了一门语言表演的培训班,从此把我带入了朗诵的世界。
在学习中,朗诵不知不觉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每找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或故事,我都会把它们饱含深情的朗读出来。
20XX年我参加蒲公英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比赛,我朗诵了童话故事“鹅和鹤”获得了广东(深圳)赛儿童组的银奖。
更可喜的是接下来连续两年, 我分别参加了20XX年第四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比赛和盛世中华20XX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比赛,我分别获得了广东赛区金奖和深圳赛区表演类第一名(金奖)奖。
我朗诵的丹麦作家安徒生的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以及汶川地震著名网络《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感人肺腑,使许多在场的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一次次的比赛锻炼,我越来越对自己的朗诵充满了信心,舞台也越来越足。
爸爸妈妈的朋友聚会,单位搞活动,都会邀请我做表演嘉宾,而朗诵成了我的主要表演内容,每次都会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朗诵技巧,妈妈又给我报了一个著名主持人语言表演培训的尖子班。
通过这个班级的学习,我感到:原来朗诵不仅仅要把文章表达清楚,还要通过语音、形体、节目主持、表演等手段,把口语和肢体语言用不同风格的艺术形式丰富地表现出来,从中让人感受表演艺术的乐趣与内涵。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现在已经成了这个尖子班的尖子生!
现在,我还将自己朗诵学到的技巧运用到英语口语表达中,当听到老师表扬我语音正确、语调自然流畅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另外,我会在网上收集下载一些著名主持人的著名朗诵作品,如:孙道临朗诵的朱自清的作品《春》;丁建华朗诵的巴金的作品集《繁星》等等。
我的MP4专门有个文件夹,里面有许多百听不厌的中外文学朗诵作品。我从这些声情并茂的朗诵里面,不仅丰富了自己许多课本里面还没有学到的文学知识,还让我享受到了朗诵给自己带来的语言艺术。
换气,哪里要快,哪里要轻……我不断遨游在朗诵的天地里面,朗诵就是我一生中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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