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余智博,9岁,中等个子。在高升小学读书,小平头的发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像苹果一样的脸蛋,我平常穿着黑色的衣裳,黑色的平底裤和运动鞋。
我的爱好很广泛。比如:打篮球、打网球、游泳、看书、画画??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十万个为什么》、《三国演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都爱不释手。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要外出了,锅里煮着饭,走前,妈妈一直叮嘱我“饭不要煮糊了,该关火的时候就要关火。”我一口答应了下来。说:“妈妈放心吧!我不会把饭煮糊的。”然后我又跑到书房,拿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来看,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很精彩,里面的人物难过,我也皱起了眉头,它们笑,我也哈哈大笑,我早就把妈妈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了,突然,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糊焦味。我立即跑向厨房,“呀!”饭全糊了。我一下子就愣住了,不知所措,妈妈突然回来了。问“怎么闻到一股糊焦味呢?”我老老实实地说:“对不起妈妈,我因为看书忘记了时间,所以把饭煮糊了。”妈妈和蔼可亲地说:“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下次一定要注意。”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还有一次,我去乘公共汽车,一上车我就找到一个座位坐下,拿出《汤姆叔叔》来看,一翻开书,我就被里面的精彩内容吸引住了。忘记了一切,汽车什么时候停下,什么时候启动,已经过了几个车站,我全然不知。突然,我听见,售票员阿姨说:“马上要到嘉禾桥了,请下车的人做好准备。”我一听,马上跳了起来“糟糕,车过站了。”我应该在“界福桥”下的,我匆匆忙忙地下了车,急忙往回赶,一进家门,就看见爸爸妈妈在家里焦急地等着我。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提高了阅读和写作水平,但有些时候误了事。
我总是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子会怎么样呢?
假如我是一个男孩子,我就会剪一个精神的“杨梅头”。这样我就可以免受每天早上梳头的“酷刑”:梳子在我的头皮来回摩擦,牵扯着我的头皮,大把大把的头发掉落到地上,疼得我呲牙咧嘴,哇哇乱叫。最诱人的好处就是可以多赖床五分钟。但我们家祖传脱发,据说这毛病传男不传女,如果我是男孩子,极有可能成为一个秃子,实在是可怕至极。
假如我一个男孩子,我就会天天穿T恤和短裤。这样妈妈就可以剩下一大笔购买衣服的钱。瞧,我的衣柜被塞得满满当当,有无袖、短袖、T恤、衬衫、连衣裙、长裤、裙裤、色彩缤纷,款式繁多,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更令人发愁的是它们的搭配,这里边可是有大学问呢,颜色款式都要搭配得当才行。可是我又怕穿腻了T恤和短裤,会想念我那些漂亮的花裙子。
假如我是一个男孩子……哎!还是别了吧,看来做男孩子也不容易呀,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女孩子吧。
每一次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我都会帮妈妈接待客人、做家务。
一天,妈妈说有客人来家里做客。叫我帮她的忙。首先,我把沙发上的玩具、垃圾,全都收拾好,再把玩具放到玩具箱里,垃圾扔进垃圾桶里。再把客厅里的地板打扫干净。把餐桌用湿抹布抹干净。客厅搞干净后,就要进厨房去帮忙啦。把菜放进水里洗上好几遍,再捞出来,放在切菜盘上,把菜根对齐,拿刀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切完之后,就煮菜,先到一些油,把油煮沸后,把菜小心翼翼地放到锅里,炒几下,再把锅盖盖上,等上几分钟,再把锅盖打开,放盐、放水……菜煮好后,就可以了。 还有一次,妈妈的朋友来找妈妈说一些事,并且不能让我们小孩子知道。我明白了,就把弟弟带出去,和邻居小朋友玩。我们玩捉人仔,于是,我们用石头剪刀布的方法,来决定谁来捉。结果出来了,是弟弟来捉。弟弟在原地转了三圈,就来捉我们了,捉着捉着,弟弟突然摔倒了,膝盖磨破了,我向邻居阿姨借来了棉签、消炎水、红药水,为弟弟处理伤口,以免得破伤风。 这就是我,一个懂事的孩子。
我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有一个姑娘,她有一点任性,她还有一点嚣张。”猜猜她是谁,先听听她的故事吧!
记得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听故事,自从听了《丑小鸭》后,偷偷地从冰箱里拿出阿姨送给我的天鹅蛋,把被子垒成一个鸟窝似的,然后把蛋放在里面,像母鸡孵小鸡一样坐在蛋上“孵”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看见我正专心的蹲在被子上,便问我在干嘛?我天真地说道:“我在孵蛋呢!”弄得妈妈哭笑不得。
在外婆家的篮球场旁,长满了苍耳,我顺手摘了几个,趁外公正在看报纸时没注意,偷偷的在他头上放了几个苍耳,在他背后捂着嘴“咯咯”地笑起来。外公一惊,扭过头来问道:“xx,你在笑什么啊!”我指着外公的头说:“外公,摸摸您的头。”
外公摸了摸头,结果抓下来了沾有头发的苍耳,他气坏了,说道:“这么大了,还那么调皮!”哈哈!这就是我--一个调皮的女孩。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此,我和书就成
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管是上学还是外出,在我的包里都会装有一本喜欢的课外书,以便随时拿出来翻阅。
是的,我爱看书,什么类型的书都喜欢,每天不管何时、何地,只要一有功夫,我准会拿本书在那聚精会神地看,又特别是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要看上至少半个小时,不然我会睡不着觉的。说起看书,我还闹过不少笑话呢,其中一次是,前不久的一天中午,由于妈妈身体欠佳,我便自告奋勇做顿泡面吃。其实,泡面很简单,把面饼放在碗里;再把调料撒在面饼上;最后,倒上开水,盖上盖儿。在等泡面的功夫,我觉得很无聊,便随手拿了一本从图书馆借回的书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到最精彩的地方,突然从我耳边传来妈妈的声音:“儿子,都半天了,怎么还不吃饭呀?”“呀!我的泡面!”我这才回过神儿来,慌忙丢下书跑过去一看,碗里的面都泡烂了,汤也凉了。妈妈还一个劲儿的安慰我:“没关系,这也不错。”我看着妈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的,书能给我快乐,书也能给我知识,书还能给我智慧。所以,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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