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阶段,有许许多多的老师给我传授了知识,我十分感谢他们。仔细想来,在这六年里,对我们最好的是现在的班主任—李老师。
李老师是一名优秀的语文老师,他当我们的班主任有三年了。他个子不算高,胖胖的,有时说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十分有趣。他的才华使同学们羡慕,工作十分认真,很负责任,对同学们是宽容对待。上课时,总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课堂上,用流利的普通话给我们讲课。
有一次放假,李老师放学前给我们布置了一大堆任务,由于太多了,记也记不住。对于我来说是记住了一半的家庭作业,而另一半作业没有记住,也就因此没有完成。周一到来了,我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听到同学一提起作业来,我立刻慌了神。直到中午时,老师才发现我的作业没有完成。我向老师承认了错误,不应该忘记重要的任务,可李老师并没有生气,只是亲切地说:“不要紧,补起来吧,以后要注意方法,你可以把作业记在本子上,这样就不会忘记了,要注意!” 从那次以后,我几乎不再忘记作业了。
李老师上课经常教我们有感情地读书,平常叫我们做人的道理,和同学一直沟通。他很了解我们,一直体谅着我们。上课他一直一本正经地融入到课堂,课外他一直努力的备课,李老师给我们改作文也是一丝不苟,十分的仔细。他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细心地瞧,他可以将不连贯不通的句子,改成一句精练的简洁的语句,真让我敬仰! 多年来,李老师最体谅我最了解我,他语言流利、通畅,教学方法也独特,真是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是我最敬爱的班主任!
旭日东升,小鸟儿早在枝头欢快地歌唱,花儿也张开了笑脸,柳条随着风轻轻摆动,晶莹透亮的晨露像一颗颗珍珠,闪着光茫。晨姑娘又把这个美好的早晨带给了我们。
公园里,一片生气勃勃的景象。一个个红光满面的老人,精神抖擞地在广场中央跳晨舞。音乐响起来了,老爷爷、老奶奶们跳了起来,看,他们还一边面带微笑,动作还十分熟练,手脚十分灵巧。他们一点儿也不老,他们是如此年轻。还那么慈祥,那么和蔼可亲。
小池边,池水清澈见底,小鱼儿在水中游来游去,花儿争奇斗艳,柳条随风摆动。在这个美好的早晨,人们抓紧一日中的大好时光,拿起书本,读起书来。朗朗的读书声,唤醒了人间的一切生灵,鱼儿也被这朗朗的读书声吸引了,跳出了水面。大家专心致志,舍不得放过一句一词。这一声声读书声像春雨,像甘泉,滋润着我们的心田,顿时让人感到心旷神怡,陶醉在这一片读书声中。
小孩子们的嬉戏声,更是给公园添了一份生机。瞧!天真烂漫的他们笑对着生活,笑对着身边每一个人。他们开心的笑,开心的玩,开心的唱歌。让人感到他们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在公园里,当然也少不了我们的下棋高手。小石桌上,两位高手谁也不让着谁,一位刚觉得自己可以稳拿冠军这个宝座了,可另一位又给他来了个斩兵折将。可这边的也不甘示弱,来了个“先下手为强”,把对手打了个落花流水。可这个对手也不是好对付的:你这样对我,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一定把你斩于马下。经过一次又一次激烈的斗争,一位老爷爷终于胜出了,那位对手出只能甘拜下风。
公园的早晨是那么生机勃勃,那么美好!
我们班有了新的班主任。她姓李,我最喜欢她。
李老师很漂亮。记得那天她穿着一件黑色连衣裙,头上戴着一个闪亮的蝴蝶结。她一走出教室,就像花草一样,所有人都停下来欣赏李小姐的美丽。风停了,树枝也不抖了,鸟儿也不叫了,忙着采蜜的蜜蜂也不采蜜了,蝴蝶也不在花上了,仿佛都在看着李小姐。李老师太漂亮了!
李老师的教学方法特别“牛”。开学第一节语文课被李老师“改”成了“聪明课”。从一开始,李老师就和我们一起玩了一个叫“听词击掌”的游戏。游戏规则是:李老师说几句话,比如鸡,小狗,小马,小猫,小鸭,小鹿,小猪,猴子,老虎,熊,反派。一样就拍手,不一样就不拍手。游戏开始:老鹰,砰!老鼠,爸爸!老鸭,爸!老牛,爸!老头,啪,不知道是谁拍的,大家都笑了。后来李老师问我们:“你们知道为什么要玩这个游戏吗?”没有一个学生知道。李老师笑着说:“就是看你们俩谁听得最好。”然后让在黑板上写一个大字“聪”,然后李老师说:“你知道什么样的孩子最聪明吗?请在‘从’字上找到答案。”我以为是下面的心,但是。谁知道,李老师告诉我们,要想成为聪明的孩子,首先要学会用耳朵听。李老师还告诉我们一句名言,让我们把它抄进语文书里。我会永远记得这句名言:“真正聪明的人,是知道自己不聪明,愿意认真学习的人。”
下课后我在想:李老师好像把3 (4)班的人都带进了知识的云里,所有的知识都像水一样涌进了我们的脑袋。
这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李老师——。
星期天的早晨,我和妹妹,妈妈,奶奶一起去人民公园玩。
在大门外,有许多洁白如雪的鸽子。旁边有许多大人和小孩边观看鸽子边喂食。我也不例外,向妈妈要了块面包扔给了这些鸽子,鸽子吃完后,扇着翅膀仿佛在向我们致谢。
看完鸽子后。我们又来到公园里面。先看到了有一位老人在唱歌,也有许多人也跟着一起唱,我们没有看太久就走了,虽然是早晨但太阳很猛烈。站在人群里非常热。走着走又看到了有老人在唱歌跳舞,老人脸上露出了童年时的笑容。看起来很快乐。我们也是一样,没看多久就走了。早晨的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人们很热闹。
不远处有一个碧绿如翡翠的池塘。池塘中有许多荷叶,还长着很多有大又美丽的荷花,有粉红色的,有紫色的,还有黄色的。可都是文静的“小女孩”亭亭玉立在池塘上。微风吹拂,荷花姑娘轻轻地摆动着身体,附和着首风的乐曲。我使劲闻,闻到了淡淡的清香,那味道犹如在芳香的花丛中,水底下的鱼儿欢快地游来游去,在太阳下闪烁着耀眼的鳞片,美丽极了。妈妈说:“一起去爬山吧!”我和妹妹兴奋地说:“好呀!”我们正要爬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大花园。里面有古代的建筑,美丽的湖水。我们来到一座古代房子,妹妹左看看右看看,椄着妹妹把拉到妈妈到茶楼。二楼就像古代的客栈。我看见了一群叔叔边在品茶边聊天,聊的津津有味。妹妹看着茶杯,这时,一位服务员姐姐对我妹妹说:“小朋友,不要随便摸哦!”妹妹小声嘀咕地抱怨道:"没摸嘛!”出了花园。已经11点了。我们就回家了。
今天,我很快乐!
师出示课本情境图。并提出:从图中你能获取哪些数学信息?通过这些数据,你能提出哪些数学问题?
学生可能提出:
1.中国、俄罗斯、美国的陆地面积共有多少平方千米?
2.这三个国家哪个国家的陆地面积最大?哪个国家的陆地面积最小?等等
进入三年级之后,原来的老师因为工作调整的原因,学校给我们班重新安排了新老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那个人是我们的班主任,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王韶歌老师。
王老师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之下会闪闪发光;老师有一管高高的鼻梁,显得秀美而挺拔;老师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在老师的课堂上真是其乐无穷。
王老师刚教我们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后来我才知道,王老师是一个善解人意、平易近人又和蔼可亲的好老师,很快我们就做到和王老师融洽相处。下课时,我们偶尔和王老师在走廊上或班里聊聊天,说说话。上课时我们就全神贯注地上课。不过有些调皮的人,就像几位男同学,上课的时候时也像下课时那样吵。在上王老师的课时还不显,只要一到数学课,他们就露出了马脚,又是说话,又是下坐位,有时还捣乱别人。王老师见到这种情景肯定是要罚他们的,在罚他们的时候老师是非常严厉的,一点机会也不该他们留。
王老师也是一个奖惩分明的人,如果我们干了坏事,就会被罚写检讨;如果做了好事老师会给我们加分。王老师还是一个非常会鼓励别人的人,我就是曾经受到老师鼓励的同学之一,以前我胆小怕事,不敢举手,不敢发言,生怕回答错误,后来就是因为王老师偶尔点了我几次名才让我找到了自信,大胆想象问题……
在进入学校的这几年时间里,王老师是在我印象中最喜欢的老师!
升入高中的时日不多,可对班主任的印象已十分深刻,原因无他,只因为其鲜明的形象与浓厚的存在感实在令人难以忘记。
班主任姓李名学忠,听起来就让人有一种“李家自古出忠良”的豪迈之感,而他的相貌也一如他的名字般豪迈:圆脸大耳,双目炯炯有神,浓眉犹如狼毫所画,嘴唇厚重饱满,鼻梁踏实,再加上他那潇洒的长发,整体就与某位曾坐在《中国好声音》导师席位的内地著名歌手颇为神似。班主任最异于常人之处的还在于下巴上排列得紧紧密密的胡碴儿,那叫一个漆黑硬直,好像一根根短小的黑色钢针,看看就让人感觉被扎得刺痛。
除去因个人爱好而蓄的胡渣外,班主任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干净——他的胡碴也是整齐的,仿佛是每日修剪之后,才显得如此硬朗。我们每次见到他,他都身着一件干干净净的素色衬衫,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一根墨黑色的皮带,衬衫底的衣料服服帖帖地塞进牛仔裤。他的衣服干净里透着一股崭新劲儿——就连跑操之后,还是整齐依旧,干净依旧,那双灰白色的运动鞋也不会沾染半点尘土。
与班主任鲜明的个人形象相比,就是他独特的授课风格了。他的声调时高时低,音量时大时小。他的声音时而如野蜂采蜜,语速极快,音量不大,却足以让每个人都听见;时而如刺破黑夜的一道惊雷,一下子便震慑住整个班级。他的声音有一种魔力,仿佛一双大手拉扯住你的神经,将你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容不得半点分散。
这几天来,我对班主任已是既敬佩又感激:敬佩他在教育事业上的成就,感激他这几天来悄悄流露的关怀。他好像一场大雨,看似气势宏大,却只是为了滋润我们。
有如此一位与众不同的班主任,我真挚地希望能在往后的时光里与他能有更深入的沟通。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下面是关于粤教版《红与黑》的内容,欢迎阅读!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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