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上,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看到老人摔倒了,很多人过来凑热闹,可就是没人去把老人扶起来;看到地上有个皮包,很多人也只是把它占为己有,没人去询问是谁的包;看到以强欺弱的现象,也没人敢去制止……真是多得数不胜数。说白了,就是现在这个社会上啊,没人去做好事。人们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误会,三是怕遭人报复。人们的正义感正在慢慢沉睡。
就拿我们的校园来说吧。校园里经常发生以大欺小的现象,简直是多如蝗虫!例如,下课时一些高年级的同学趁着老师不注意就随便抢占低年级同学的乒乓桌;还有吃午饭时,高年级同学经常在盛汤的时候抢低年级同学盛汤的勺子,自己先盛(我们学校都是自己盛菜盛汤);还有……面对这些现象,我们往往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悄悄地说几句罢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清楚,这样去“伸张正义”很可能会遭到别人的报复,分明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嘛,我们才不愿意吃这个亏呢!
说这种现象多如蝗虫真是一点也不夸张,不仅是校内,连校外也时常发生。
一天放学,我在一个没人的静静的小路上走着,突然看见几个中学生围着一个小弟弟龇牙咧嘴的,我很奇怪,就躲了起来看。看着看着,我慢慢知道了情况:原来他们是在抢那个小弟弟的钱!其中一个人还挥着拳头威胁道:“要是你敢告诉家长,我让你好看!”看到这里,我心头窜起一团怒火,很想教训那几个坏蛋,可我手无寸铁,万一反被他们痛K一顿怎么办呢?我顿时觉得不寒而栗。最终,我还是忍了忍,当做没看见一样,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开了。哎,如果所有人都怀着一颗正义的心,那么这种现象还会存在吗?
社会、校园需要什么?21世纪需要什么?人们沉睡的正义感何时才会醒来?真正见义勇为的人又有多少呢?唉……
“正义”我想这个词,在大家的心中,一定都不陌生吧。我从我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上来说,我觉得我们中国正缺少的就是这股正义之风,不虽然我才14岁,也许这些生活的经历远远不足于我在这里讨论我们中国的社会,甚至是全世界的社会,也许,我没有资格讨论,但是,我想说社会是残酷的,它可以让人变得铁面无私,,我不能容忍,在亚洲,属我们中国发展最快,可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把人民的素养提上去啊。如果不能这样,我说句很重的话就是,那宁可不要什么发展,先把个人的素养提上来才是最重要的,难道国际上,评价一个国家的好与坏,就是金钱吗?是看哪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吗?难道这就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吗?难道不看一个国家的素质教养吗?我觉得金钱不是衡量的唯一,最多只能说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而已,不是吗?
社会中有多多少少的不公平的例子,这些例子往往可以证明这个社会的无情,社会的残酷,以及社会的现实。就比如说,早几年就有人在过年的时候花30多万来吃团圆饭,难道这有必要吗?吃团圆饭,并不是有多么的奢侈就可以算是幸福的团圆饭,最最重要的难道不是一年中难得见的那份亲情吗?这30多万的钱可以帮助多少人?可想而知。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想这样类似的例子,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表面,就像是花瓶,我们看到的只是花瓶的外表,我们赞赏它,欣赏它,喜爱它。但是,抛开这个美丽而不可攀的外表,它的里面是什么呢?它的里面什么都不是,是一片空的,虚的。我们现实社会也是这样,我们大家看到的只是个表面,要想真正的了解它,爱护它,珍惜它,就需要我们大家有一双像列夫。托尔斯泰那样的能洞察世间丑恶的眼睛。它不需要什么训练,只是让我们大家,善于观察,拥有一颗爱自己祖国的心,想让祖国更加繁荣的心,这颗心需要大家的善良,勇气。
这世间的丑恶有,但是令我们所感动的事例还是有的,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好心人的,就像那位老人,虽然我不记得他叫什么了,但是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他在电视上生活的视频让我感动不已。他,是位很平凡的老战士。当然,他也是在那次战争中的幸存者,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们在遥远的天堂可以安详,这个可爱的老人,就用自己毕生的精力,金钱。来帮战友们弄坟。把他们全部放在了一起,家里的人都不是很支持他,但是这位可敬的老人却坚持下来了,现在在他的园子里有许许多多的战友们的坟了,老人并不是很富裕,老人把自己养老的钱,甚至是每个月的那点退休工资,也放在了这个园子上面。可想,老人是多么的可亲可敬。我们应该感谢这位老人,让我们知道,社会还有温柔的一面,这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把这股正义之风更加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我了解到了这社会的贫富差距,也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一个魔咒,只要打破了这个魔咒,我想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的美好,不是吗?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解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从前有两个国家坦克国和巧克力国。坦克国的居民都爱吃巧克力,但国家却没有。于是,一个大臣提议:“邻国巧克力国盛产巧克力,巧克力在他们国家多得吃不了,我们有的'是坦克,去攻打他们一定赢!”大臣们一一响应,国王也勉强答应了。
坦克国轰隆隆地开着数百辆坦克,浩浩荡荡地前去攻打。
巧克力国王知道后,立刻召开大会:“我们只有几十辆坦克,根本打不过他们,怎么办?”
一个宰相说:“我们把坦克分成三部分,分别隐蔽城里及城外两侧,然后在城门口零散地放置很多箱巧克力,坦克国的士兵哪见过这么多巧克力,肯定会下来抢,这时我们的坦克就可以趁机将他们一举消灭。”
国王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按宰相说的安排好一切。坦克国果然中计,士兵们只顾着疯抢,数百辆坦克成了一堆废铁,惨败而归。
坦克国王听说后大发雷霆,气急败坏地把所有的坦克都派出去。巧克力国的宰相又给国王出了一个计谋:“上次的那个方法肯定不行了,这次只能居高临下,我们把坦克大部分隐蔽在山坡上,小部分放在城里,等他们进攻时,我们先让城里的坦克出击,麻痹敌军,然后让山坡上的坦克冲下去,两面夹击,定能取胜。”
也许是幸运又一次降落在巧克力国头上吧,坦克国被打得落花流水,全军覆没,就连发誓要报仇的国王也当了俘虏,临死前他要求面见那位宰相:“我的力量这么强大,怎么会败在你们手里呢?”宰相只说了四个字:“正义必胜!”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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